还不如留着力气,谋划着等会被丢到井里之后,该怎么爬出来呢!
事实也正是这样,叶照灵预判了他的做法,成功逃过一劫。
现在复盘起来,实在应该给歹徒颁一面锦旗,写上几个大字——“是个狠人更是一头蠢驴”。
这家伙要是不那么自信得意,叶照灵已经跟那位没皮的仁兄一样被挂在十字架上了,一人一边儿,挂得整整齐齐,强迫症狂喜。
只不过呢,也不能怪歹徒低估了叶照灵,二十米深的井,老黄牛掉进去都只有干嚎的份儿,更何况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人呢?
叶照灵没想到,掉进井里后,还能有意外的惊喜。
虽说,喜的成分小的可怜,更多的是——惊吓。
口袋里那只死河蟹,它长了两只大眼泡子,愣是没看见那井壁的泥里镶着一个死人。
水井的中央,也就是距离地面十米的位置,有一圈儿牢固的金属把手,那具尸体就抓着金属把手,正面镶在井壁里。
叶照灵当时摸到他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差点儿就白爬了十米高,河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又蠢又爱在旁边狗叫,描述的那叫一个细致入微、无微不至!
叶照灵只庆幸自己啥也看不见,至于摸了尸体的那只手,她自我麻痹着,告诉自己那不是她的手……那不是她的……,就这么一爬一哆嗦、一爬一哆嗦,好歹爬完了剩下十多米,最后拿头顶开石墩子,才算重见天日。
呵呵,谁来求一下她对水井的心理阴影面积?
等到悄悄离开了水井,她宕机的大脑敲响了警钟。
尸体会有被发现的一天,不是今天就是明天。
而她水井一日游的经历,最好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所以,她选择直接回到太阳小镇。
毕竟她被叫去深红城堡,在小镇其他人眼里,她究竟在干些什么都是未知数,贵族是不会在乎她的,没人会为她作证。
那么刚好去过教堂,刚好到过水井边上,水井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这几点串联起来,谁沾边谁倒霉。
假使和叶照灵沾上边,就冲没人为她作证这一点,哪怕她身上长满了嘴,每张嘴都能提出一条有理有据的理由,也很难解释清楚这其中的利害得失。
甚至,她是受害者。
受害者有罪论,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通用的理论知识。
何况,根据十三条戒律,没人会在乎尸体死了几天,没人会在乎尸体上的蛛丝马迹,没人真正关心凶手是谁。
戒律终究只是戒律,它不是法律。
违背戒律会死,所以说死亡带给人们压迫感,戒律本身有天然的威慑力,但不多,纵然带给人们压迫感,却无法像法律一样尽善尽美。
即便是,戒律和法律一样,都反映出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贵族们的意志。然而,法律崇尚权利和义务,是为了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戒律却仅仅只是一种义务,是奴隶们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在戒律的约束中,奴隶本身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王冠和权杖,掌握在上等人手心里。
叶照灵看着胡子发光的老蘑菇站在桌子上,拖着长长的餐前祝祷词册子,叽里呱啦一顿念叨。
她昏昏欲睡,猛然间打了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此刻便突然感觉自己头顶似乎少了个箍儿,反正吧,唐僧都没它会唠。
最后,老蘑菇搬出来自己惯用的结束语:“……为人生喝彩吧!我的孩子们!”
此话一出,一片欢声笑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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