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丸山游女廓的消息
据说游女这个行业是源自岛国神社的巫女。这些人又被称为“神子”,主要负责祈祷、驱邪、祭祀等工作。然而当巫女是有年龄限制的,一旦过了25就要退休,而且必须要离开神社漂泊在外。
退休后的巫女为了谋生,大多会在旅店给人表演在神社学的祭祀性歌舞。久而久之,为男性提供声色服务也成了她们的一项副业。
自明亡以后,原本对唐人没有很强人种差异观念的岛国人,普遍认为“中华已亡”,在元禄八年(1695年)出版的岛国第一部海外地理风俗指南就叫做《华夷通商考》。清廷统治下的中国成为了儒家文化中“蛮夷”的一员,而“华”则指的是岛国自己。
既然中国成了蛮夷,于是那些在长崎为唐人提供服务的丸山游女也被划分为一个单独的群体。从此丸山游女的服务对象就分成了岛国人、唐人、荷兰人。服务岛国人的游女们是绝对不会去服务唐人和荷兰人的,因为后两者都属于“蛮夷”。
幕府对此也出了相关规定,并在长崎建设唐人屋敷,要求“唐人不得随意外出,游女之外的女人不得入内。”
元禄二年(康熙二十八年)正月,唐人屋敷迎来了第一批清朝商人入住。第二天就有几十名丸山游女到访,不过当天她们不是来做生意,而是组团参观,熟悉环境。
之后随着唐船陆续到来,丸山的唐人行游女生意迅速壮大。要知道唐人屋敷内最多可以容纳三千人同时住宿,于是每年进入唐人屋敷的丸山游女高达两万人次,最多时能达到四万人次,真可谓“繁荣娼盛”。
江户时代的日本,游女与游女屋的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奉公游女,另一种则是挂名游女。前者要签十年卖身契,工作满一定年限就能给自己赎身;后者也叫“名前借”,缴费挂在游女屋名下,来去自由。
跟江户和大阪不同的是,长崎的“挂名游女”一辈子只能专门服务唐人或者荷兰人,又分为唐人行和阿兰陀行。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长崎郊外的一名乞丐十分爱慕一位名叫金山的挂名游女,为了见金山一面,乞丐便冒充唐人。结果身份败露,金山觉得有失体面,便离开了丸山。
“仕切游女”,是挂名游女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她们这一生只能为一人服务,而她全部的收入也只能来源于一人。
绿筠就是一个仕切游女,她的依靠就是沈敬丹。所以出于切身利益,她一早便带着侍女阿冬回到了位于丸山町的“养山馆”,准备向老板打听官府对于那条大船有什么对策。
养山馆是丸山町内七十四座游女屋中最大的一所,占地面积一千五百坪(近五千平米),从宽永十九年开业至今,已近一百五十年了。在另一时空的历史上,这座长崎最大的妓院直到1929年才关门,前后经营近三百年,妥妥的老字号。
因为老板山口有事外出,此刻丸山屋二层的一间和室内,绿筠正跟老板娘闲聊。
“阿荻,你真的怀孕了?多久了?”老板娘高兴的问道。“绿筠”是沈敬丹为她起的名字,而她在丸山的名则是叫荻之户。
“前几日请大夫把过脉了。按日子算,有两个多月了吧。”
老板娘羡慕的说道:“沈老板可真是疼爱你啊。阿荻你有福气哦。”
沈敬丹原本就十分喜爱绿筠。因为怀上了自己的孩子,前几日他向长崎奉行所提出申请,将给绿筠的“扬代银”(游女费用)提高到了一千斤白砂。此时白在长崎市场上的批发价是每斤三两多白银,这可是好大一笔钱。
唐人行游女费用的支付,是受到幕府的严格管理的。
比如沈敬丹是不能直接给绿筠钱的。他必须先将银札(银票)先支付给长崎奉行所,再由奉行所将银札兑换成银钱后发放给养山馆,养山馆在扣除相应的挂名费用后才能落到绿筠手里。
再比如沈敬丹赠与绿筠货物,也要先将这些货物通过町官员交给奉行所,由奉行所计算出当时相应的市场价格,再把钱付给绿筠。
话说这个时代也没什么避孕技术。而清国商人们天天被困在“中国大院”里,除了喝酒吃饭听戏,就是跟游女那啥,所以游女怀孕太平常不过。
按规矩,绿筠要通过养山馆逐级上报到长崎奉行所,只要沈敬丹同意,奉行所就会批准将孩子生下来。等到孩子出生前,绿筠还得找一个伺候月子的“名付游女”去唐人屋敷内生孩子。不过因为这个时代医疗技术不发达,婴儿的存活率不高,一些游女和唐人的爱情结晶便都夭折了。
幕府是禁止这些混血儿跟随父亲归国的,他们一般都是被养在游女的母家,长大后很多人都姓了母亲的日本姓。
绿筠跟老板娘东扯西扯,家长里短的说了一大堆,期间人来人往,相好的一些游女也过来问候道喜。
眼看就要到午时,绿筠觉得铺垫的火候也差不多了。此时屋内就剩了她和老板娘两人,于是便向老板娘问道:“您知道奉公所那边对昨天来的那条大船有什么应对办法吗?”
“这是沈老板让你来问的?”
“是啊,听说那大船就在唐船出港的水道上,好多唐人都怕惹祸上身。相公让我帮着打听一下,也好早做安排。”
老板娘四下看了看,用扇子挡脸,低声说道:“今天早上来送菜的那个伙计说,町外来了不少官兵,得有几千人。”
“啊!”
两人正说着,障门被人拉开,老板山口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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