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敌人,再怎么做也不为过。
好在地藏是个识相的,他多少已经见识过常欢的手段,知道自己是不能能拒绝的,也没法拒绝。
地藏不相信凭自己的本事只能得到落魄退隐的下场,他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这个机会常欢就能给他。
“老板,以后还请多关照!”
“好说,好说!”常欢笑着道。
有了地藏,他在社团方面的布局也可以正式开始实施了,常欢早就选好了下手的目标。
丁家那几只螃蟹的忠青社就挺不错的,加上新界那边又有陆家的支持,想必地藏很快就能发展起来。
“地藏,你回去后先准备一下,把身边信得过的小弟都召集过来,至于你那家酒吧,不要也罢,之后我会在别的地方给你补偿。”
地藏听完后却是摇了摇头,苦笑道:“老板,补偿什么的就算了,我那家酒吧的名声已经彻底坏了,现在根本没什么客人,就算您不说,我也已经想着转让了。”
常欢点了点头,道:“不过我得提醒你一下,酒色财气这几样东西你可以碰,但不能做得太过分,至于粉面生意,这玩意是绝对不允许沾半点的,像之前那种事,我不希望再出现第二次,你明白吗?”
地藏用力的点了点头,在电影中,他之所以会成为港岛最大的地下拆家,完全是因为逆反心理,要不是余顺天那么对他,地藏怎么也不会走上这条路。
毕竟他从小在正兴社长大,也是南叔亲手教出来的,对于粉面生意有着天然的反感。
至于上次那两个坑了他的小弟跟他女友,早就被地藏沉了海底,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地藏就算再怎么大度,也不可能放过两个差点害死自己的人。
“另外就是帮我找几个大圈帮的亡命徒,我有大用。”
“知道了老板!”
地藏虽然不清楚常欢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既然吩咐了,他照做就是了。
常欢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地藏去打下忠青社,毕竟他现在手下就小猫两三只,而常欢手下的人,不管是阿布还是小富的在港岛的底子都还算干净,并未上差馆的黑名单,让他们去帮忙解决忠青社的话,实在有些大材小用。
所以常欢决定在大圈帮找一些人做事,当然,杀人是不可能杀人的,常欢是名警察,不可能指使人做这种事。
只需要将那几只螃蟹绑走几天,等到忠青社群龙无首,乱成一团的时候,地藏就可以出面了,不说吞下整个忠青社,吞下大半还是可以的吧?
整个港岛中,有能力,也有胆气做这种事的,也只有大圈帮的,其他的社团可能做得到,但却不敢动手,毕竟这是犯忌讳的事,除非是生死仇敌,准备把对方连根拔起,不然谁也不敢接手,除非常欢拿出一笔让他们无法拒绝的钱。
可常欢不会这么做,他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没必要在四只螃蟹身上那么多,大圈帮那边只要稍微给个一百万,就有得是人抢着做。
不过绑架是个技术活,比直接杀人可难多了,丁家螃蟹因为行事嚣张,得罪了许多人,身边一直有保镖跟随,不是那么容易得手的。
但这跟常欢没关系,他只负责出钱,做事的是大圈帮的人,谁帮他把事办好了,钱就给谁。
地藏的行动效率还是很高的,他回去之后立马便联系了大圈帮的人,转告了常欢的要求,只要能抓住丁家兄弟,每抓住一个奖励一百万港币,但必须是活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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