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担中的仙人掌是不是也会被染红呢?血光飞溅出的时候,天上的星光是不是会暗下来?

伴伴从来也没有想到她看到血光飞起时,竟不是姜断弦的血。她对这项行动一直都很有把握。

在慕容秋水的资料中,对牧羊儿的评价是“十拿九稳”,对影子的评价是万无一失。

慕容秋水从来也没有看错过人,所以她从未想到他们会失手。

卷宗上当然记载着和影子联络的方法,根据最新的资料,牧羊儿这一阵也在京城附近的一位名医家里养伤,陪伴着他的一个女人也是个很可怕的杀手。

她并没有去想她怎么能看到属于“瓶口”这一类的机密,慕容秋水最近好像对她越来越迷恋,每个人的运气都会转好,这种事本来就常常会发生,何况她本身的条件本来就比大多数女人都好得多。

她双腿的动作通常都能让男人不能自禁。

只可惜她还是不能把她的腿当作十万两的钱,去付给影子和牧羊儿那一类的杀手,也不能用她的腿把银子踢出来。

她既不富,也不贵,只不过是个贵人的家妾而已。

这也是她最幸运的一点。

贵人的家妾总有很多机会去接近一些机密的资料和一些贵重的珠宝。

所以她才能找到牧羊儿和影子。

03

杀人的计划在二十四个时辰里就已拟定,地点也已决定在那条小巷。

小巷底,就是姜断弦的家,一个人回家的时候,总是会变得比较松懈软弱一点。黄昏时的卖声,也总是带着种说不出的凄凉和伤感,就好像酒后的三弦,总是能打动人心。

于是白发苍苍的卖老人就在小巷中出现了。柳伴伴也在小巷的第七户人家租下了一栋小楼。

刀光起,刀入腰,血光现,细腰折,血如雨,点点落,落入尘土。

伴伴的心也仿佛一下子就沉落入尘土,等她从昏迷中醒来时,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一个很臭的地方,而且臭得很奇怪、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张开眼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竟然是一条男人的小腿。

男人的腿并不可怕,可惜的是这条腿,弯曲、畸形、瘦短,皮肤的颜色就好像某种剥了皮的野兽一样,膝盖下完全是赤裸的,鸡皮般的脚上穿着双用羊皮带子穿成的胡鞋。

那股臭气当然就是这只脚上发出来的,像是羊膻味,可是更臭。

柳伴伴一下子就吐了出来。

她还没有吐完,一个虽然瘦小但却坚硬如钢的拳头已打在她小肚子上。

“你这个臭婊子,你再吐。”

牧羊儿用一条腿站在她面前,一只手抓住她的裤带,“你是不是嫌老子的腿不好看?你的腿好看?”

他用力往下撕,一双修长结实、充满了弹性和活力的腿就完全暴露在这个淫猥的侏儒面前。

他用力捏她的腿,捏一下,青一块。

“你这个臭婊子,你给老子把你吐出来的东西全吃回去,否则老子把你撕烂。”

他又用力捶她的下腹。

“你嫌老子脚臭?好,老子就要你来舐,伸出你的舌头来舐,舐干净。”

伴伴简直快要疯了。

她只求快死,越快越好,可惜她连死都死不了,她简直就好像落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地狱里,她受的罪简直没有人能想象。

但是她终于挨了过去。

多年以后,她才将这段噩梦般的经历告诉一个最亲近的人。

“那个疯子简直比鬼还可怕。”伴伴说,“直到现在我一想起他还是要吐。”

“他还对你做了些什么事?”

“每件事都不是人做得出的,直到我自己亲身经历过之后,我才知道田灵子受的是什么罪。”伴伴眼泪流下,“我想她死的时候一定觉得很愉快,一定很感激姜断弦给她那一刀。”

“田灵子就是他以前的女人?如果她真的觉得生不如死,为什么要等到别人杀她?”

“我想她一定也跟我一样,想死都死不了。”

“真的想死,总有法子的。”

“没法子,一点法子也没有,那个恶魔根本不给你机会。”伴伴说,“他简直就像是条蛆一样附在你身上。有时候甚至会钻到你的肉里去。”

听的人身上开始冒出了鸡皮疙瘩。

“他高兴的时候,就骑在我身上,用他那条臭脚盘住我的脖子,在半夜里骑着我到没人的地方去。”伴伴说,“只要走得慢一点,就用针刺我。”

“他这么做,还是在他高兴的时候?”

“嗯。”

“他不高兴的时候呢?”

“只要他有点不开心,他就把我跟他两个人关到一个很大的羊圈子里去,挤在七八百只比猪还臭的肥羊中间,要我把那些羊当作我的公公爷爷叔叔伯伯老爸,而且还要我叫它们。”伴伴流着泪说,“有时候他甚至还要我叫一声就磕一个头。”

听到这里,听的人已经忍不住要呕吐。

“那时候我全身上下全都又青又肿,好像也变得像是个活鬼一样。”伴伴说,“我只求老天可怜我,让我快点死。”

“可是你还没有死,而且还逃了出来。”

“那真是个奇迹。”伴伴说,“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连做梦都没有想到。”

奇迹偶尔也会发生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是三月十五。”伴伴说,“那一天的午时,就是处决丁宁的时候。”

【第五章】行刑日的前夕

01

三月十四,阴雨。

在江南,现在已经是草长莺飞的三月暮春了,这里却依旧潮湿阴冷,甚至可以像针尖一样刺入人的血液和骨髓里。

尤其是雨,雨更愁人。纵有天下第一把快刀,也休想将那千千万万愁杀人的雨丝斩断一根。

在这种天气,火炉、暖锅、热炕、火辣辣的烧刀子、热乎乎的打卤面,每一样东西都可以把人的脚钩住,钩在屋里,钩在妻子的身边。

天刚黑,路上已少行人。

西城外一片混沌,就好像一幅拙劣的水墨。

就在这一天,有一个从外地来的陌生人死在城脚下,是被人拦腰一刀斩断的。

最奇怪的是,这个人的上半身倒在城根下的一个石碑前,下半身却远在一丈外。

雨水冲去了血迹,泥泞掩饰了脚印,现在没留下一点线索,死者身上也没有一样可以让人查出他身份来历的东西。

杀人者无疑是此中能手,杀得真干净利落。

就算有人能猜出他是谁,也绝对不会说出一个字来。

这种凶案当然是永远破不了的,直到很久之后,才有个人透露了一点线索。

这个人是混混无赖,有时候包娼诈赌,有时候偷鸡摸狗。凶案发生时,他正好在附近。

根据他的说法是:

——“那天晚上我的运气真背极了,干什么都不顺,家里还有个胖骚娘儿们,等我带酒回去祭她的五脏庙。”

——“那一阵听说西城外有一票盗墓贼在做买卖,我就打上他们的主意了,想去给他们来个黑吃黑。”

——“就在我壮着胆子往那边走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人飞也似的跑过来,跑着跑着,这个人忽然从中间断成了两截,上半身忽然倒了下去,下面的两条腿还在往前跑。”

——“这种事你们见过没有,你说邪门不邪门?”

后来他又补充了一点。

“当时我虽然已经吓呆了,却还是好像看见七八丈外有一个人影子,撑着一把油纸伞,像个鬼一样站在那里,就算是阎王老爷派出来的要命鬼,样子都没有那么怕人。”

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差点连下面都没有了,我吓得尿了一裤裆,连滚带爬地跑回去,才知道一裤裆的尿都结成了冰,连下面那玩意都差点冻成冰棍。”

所以这件凶案还是疑案,凶手是谁?始终都没有人知道。

如果有人知道他们是谁,这件凶案就是件绝对可以轰动武林的大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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