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年代文男主的前未婚妻(12)

赵秀娟听到回去两个字,被男知青们的行为逗笑的她,把弯着的唇抿直了。

“回城哪有那么容易。”

他们下乡的人,大多数都是被家里默认放弃的孩子,没有家里谋划,没有工作,回去谈何容易。

家里比赵秀娟家还困难, 光姐妹就有五个的桑小珍也笑不起来了。

要请假的江兰香没想到虞父,听到虞大嫂说他去公社了,江兰香看着起燎泡的手撇嘴,对公社的肉包也馋了。

快步回知青院要去拿钱以买药膏的名义去公社,在路上听到虞姝成了大队的记分员,只需要每天登记农具,记个公分就好,连那身雪一样白的皮肤都不会晒黑。

而她这个口口声声说人家是村姑的知青,还要干活把手磨出泡来赚公分, 脸被晒得发疼蜕皮还要继续,江兰香一下子就没了吃肉包的心情,抱着起燎泡的手失魂落魄的回知青院了。

虞姝登记完农具,对照了下数量没错,才锁上仓库门。

这会儿虞母在公社妇联上班,虞父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就跑到公社去排队买肉,虞东东去割猪草赚公分,虞大嫂在河边洗衣服。

回去家里也没人,虞姝所幸把本子放在大嫂给她缝的布包里,到处逛逛。

说起来这布包还是虞姝在梦中看到的款式, 容量大, 挂在肩上随便搭衣服都好看, 很实用。

大队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 除了河里可以摸些小鱼螺丝外,也只有围着大队的几座山比较好玩。

不过就光山脚下的菜地里不时能看到的蛇,就足够把虞姝吓得不敢靠近了,哪里还有胆子一个人往上爬, 挑战一下生命的极限。

虞姝去了河边,本想帮虞大嫂洗衣服,对方二话不说就给她摸了几颗,让她去别处玩了,跟哄要捣蛋的小孩一样。

被嫌弃的虞姝嚼着果,到了上工的地方。

沈暮一般不和其他知青一起干活,他即使穿着大队多数人穿的灰布衣裳,但气质好,弯腰锄地的时候都是一道不错的风景,让人能轻易捕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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