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和孟心怡来到病房后,看到身体状况大为好转的李雨涵,天明觉得理所当然,孟心怡则高兴的上前和她拥抱,大呼不可思议。“这个……我们帮你保密,保证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手里有这种药物。”李天楷保证道。

李天楷激动道:“那、那太好了,绪先生,你愿意救我女儿,我对你感激不尽。如果你有什么要求,我一定尽力满足!”

……

“好。”

看天明有些生气,李天楷赶紧道歉:“是是是,我说错话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这个,绪先生,如果把雨涵放到你身边,你会把她带到什么地方?国外,还是国内?”

老者见天明有些发愣,便主动开口道:“绪先生,雨涵是我最疼爱的孙女,也是你的朋友,如果你真有办法救她,我希望你能伸出救援之手,用你的医术救救她。”

李天楷是个正宗的商人,一言一行中,都充满商人风范,碰到问题了,也是想着用钱来摆平,金钱至上,总觉得用钱能做到一切做不到的事,并无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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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名人竟然就坐在我的面前?

人命生意,可比做任何生意来钱多了,天明不信他们不去研究。

天明咳嗽两声,吸引他们的注意后,道:“你们也不用顾虑,我并不是要把雨涵带到一个你们都不知道的地方,她跟我们到苏云后,住在我那女朋友的家里就行了,你们想看她的话,随时都能去看。”

当然,不管他怎么说,他在天明脸上,都看不到任何贪婪或一丝心动的表情,平淡如水,哪怕知道他们是港城第一家族的人也一样,倒是被他一句“我不想被看成一个商人”给打了脸。商人出口言利,一下便落了下乘。

孙医师拉着李天楷,大声惊叫道:“李先生,你女儿的病,不是一次把体内所有病变白细胞全部杀死,就可以治好的,如果没有后续的治疗,她体内的白细胞还是会大规模增殖。而且抵抗力弱,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到时候还是要入院治疗的。”

又聊了好一会,终于进入了正题。

“那……好吧。”孙医师出去后,顺手将门带上。

白细胞其实就是人体的免疫细胞,如果白细胞大量死亡了,其结果和患上了艾滋病一样,对任何疾病都失去抵抗力,可能一个小小的感冒,都会夺走患者的生命。

“国内,苏云市。”

“对,住她家里就行了。”

事情暂时就这么商定好了。

“只有他才能救雨涵,不这样,留她在港城等死啊?”老者声音大了起来道。

“那好,我同意了。”老者点头道。

天明摇了摇头:“你们保不了密。如果你们真想让我救小月月的话,一个选择——把她放在我们身边,我会用我的医疗力量将她治好。”

……

天明开口道:“这个是自然的。小月月是我很要好的朋友,我当然不忍心看她这么小就被病魔夺走生命。能救,我一定会救她的。”

所以,这也是李雨涵的遗传性白血病,能在短短一天内被临时治好的原因。

李天楷通过医院检验员,了解过这种神奇物质的效果,当时就震惊了,“只杀死有害细胞,不杀死有益细胞”,这么智能的药物,真的在这个世界存在么?

“只要这种药物,每隔一段时间注射一次,李小姐的白血病,虽然不能治好,但和正常人一样活到8岁、9岁还是没有问题的,前提是这种药物还有足够的量。”这是一名医师对李天楷说的话。

只有天明身上有这种药,虽然他没有拿出来,李天楷也没有看到。但真要有这么神奇的东西,或许谁都不敢随意拿出来。天明的种种表现,也符合这种逻辑。加之,李雨涵也间接承认是天明救了她,那就可以断定,他身上肯定还有这种药。

“孙医师,贵医院的医疗水平,还达不到治好我女儿的标准,我为她找了更好的医师。提前出院,并不是说放弃治疗了。医疗费已经结清,就不再叨烦你们了,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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