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保护自己,在这个混乱的国家,这么大一个钻石矿就跟一盆香喷喷的肉一样,会吸引来各种各样的野兽,如果他们部落一直不同意开采,搞不好有心狠手辣的人把他们全族都灭了,然后将矿产占为己有。污妖王本准备趁着晚上出发去烟鬼森林,但部落这边姆万加立足未稳,还可能会有外敌入侵,所以他选择留在此地暗中保护着他们,看在价值一百多亿的钻石矿面子上,这些也是应该做的。

他在河边先坐着休息一下,吃点东西补充体力,下了河以后就没那么好的日子过了。

见沈一凡执意不要,姆万加急了,直接把那宝贝拿了出来,沈一凡一下愣住,那是一颗网球般大小的土黄色圆宝石,还在闪着黄色的光芒,看起来非常值钱,于是他勉为其难的收了下来。这玩意搞不好能卖个几十万呢。

不过原始雨林中各种各样的危险确实很多,普通人进去了说是九死一生也不为过,但相信这些都难不倒沈一凡。污妖王就更别说了,万一惹火了他,把整片森林全烧掉都有可能。

姆万加随后说要将他们部落最珍贵的宝贝赠送给沈一凡,沈一凡一听冷汗直冒,昨晚那部落第一美少女差点没把他玩死,这最珍贵的宝贝不会又是啥吓人的玩意吧?

他把这个想法跟姆万加一说,姆万加自然是举双手赞成,在他眼里,沈一凡现在就是神,他说的话就是神谕,有沈一凡的庇佑,他们部落不怕任何敌人。

姆万加的手下帮忙把独木舟绑在吉普车顶上,沈一凡就这样开着车出发。

“灵力的波动?这是啥玩意?”沈一凡疑惑地问。

沈一凡相信这些见识不多的黑人没有那么多肠子,而且这次内乱使得这部落损失了很多青壮年,把这帮人也处死的话部落实力会进一步削弱,于是选择留下这些人,不过不会给他们重要的岗位。

这个数字让沈一凡也有点晕,他还觉得自己现在很有钱,已经踏入千万富翁的级别,谁知道这非洲一个部落酋长,就拥有价值上百亿华夏币的钻石矿,偏偏他还不愿意开采!有钱人的思路果然难以理解。

第二天早晨,沈一凡醒来后,决定跟姆万加告辞,他还急着去救小蝶呢。

好在如今他们有了一批热武器和大量的弹药,沈一凡让姆万加尽快装备出一支部队来,这样足以应付一些小规模的骚扰。

交待完这些事项后,沈一凡先去睡觉,他已经累得不行,而姆万加继续指挥着部落民众进入重建期,老酋长过世,新酋长上任,还有很多仪式要办。

部落的民众都跪拜在地送他离开,他现在已经成了这个部落的守护神。

笑话,自己以后还有一堆老婆孩子要养呢,而且好几个女人都是钱大手大脚的主,有暴富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再说钻石矿可是好东西,女人最喜欢钻石了,以后也不用给她们买钻石戒指,就把自己的女人都带过来,进矿井里自己挑,喜欢哪块钻石就带回去,多豪气!多浪漫!

如果继续找之前那家矿产公司,实在太便宜他们,他们可是参与害死了老酋长,还差点弄死姆万加和沈一凡,等有机会一定要把这家公司彻底铲除掉,怎么可能再跟他们合作。

另外,据那帮雇佣兵所说,那家矿产公司探测过后,认为这边的钻石矿极其的庞大,储量丰富,估计总价值约十多亿灯元,也就相当于一百多亿华夏币!

沈一凡考虑着,要不要回华夏后找一家大型的矿产公司来负责开采这边的钻石矿,因为在他的印象里,那些西方的矿产公司都是双手沾满了鲜血,绝不能信任,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既然要开采,何不让自己国家的人来呢。

不过这么大一个钻石矿,肯定会吸引来很多的不法之徒,而且他们部落也没有采矿的设备,怎么顺利把这钻石矿开采出来,也是个大难题。

沈一凡想不明白,于是他把随身带的包翻了出来,这里面基本是在热带雨林中生存用的必需品。

污妖王很快看到了那颗网球般大小的黄宝石,沈一凡还在那得意地说:“怎么样,这宝石够大吧?可惜这种宝石还没形成像样的市场,比不上钻石和翡翠,否则就能卖个大价钱了。”

污妖王笑了起来,说道:“要是真把这宝石卖了,我敢打赌你会后悔得拿头撞地板。”

“我才不会卖,我又不缺钱,这宝石留作纪念也好。”沈一凡言不由衷地说。

污妖王不再逗沈一凡,而是介绍说:“这黄宝石里面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正在向周围发散灵力,要不我们敲开来看看?”

沈一凡有点心痛,这么完整的一块宝石,一旦切开可能就不值钱了,毕竟损失的都是自己的钱啊,不过现在损失一点也无所谓,他分分钟就能赚回来,于是他还是运起了“金刚指”,或者叫“灵犀一指”,或是“一阳指”,反正都是差不多的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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