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片绯红色的世界,天空、阳光、雪地都是绯红色的。而人的颜色不过比天空稍微深了一些,可以算作黑红。无论是死了的,活着的,还是半死不活的,都像一块块暗红的火炭。他们好像是红色的源头,丝丝缕缕的红雾从他们身上往外冒,。
“刚听见号角就吓尿了裤子!”没等朱老根吹嘘完,有人迅速接过话茬。四周立刻响起一阵善意的哄笑,笑闹声中,雄阔海的心情慢慢放松下来,目光也渐渐恢复了明亮。在一座很大的帐篷内,雄阔海捡到了一把装饰精美的宝剑, 还有一堆毛笔、砚台。那都是非常值钱的东西,他小时候非常渴望却无力拥有。朱老根儿见到后却嗤之以鼻,笑着调侃道:“想考秀才么,你拿那玩意干什么?”
武阳郡相对安宁,郡兵的装备看起来颇为齐整。很快,大伙就发现了一个窍门儿,大多数郡兵临死前根本没来得及抄家伙,铠甲和兵器都好好地堆在倒塌的帐篷内。他们一个挨一个帐篷翻检,像小孩子在野地里捡蘑菇般,每有大的收获便发出阵阵欢呼。在欢呼声中,偶尔夹杂起几声惨叫,那是有人在向未死透的郡兵身上补刀,谁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谁都装作没听见。
说说笑笑间,他们开始翻检战利品。绿林豪杰自己无法打造合格的兵器,因此每次战后都恨不得拿耙子将战场搂上一遍。据朱老根介绍,大伙手中的横刀都是这么得来的。雄阔海跳下坐骑,跟着大伙一道在尸体堆中搜寻。血腥气依旧熏得他想呕吐,但此刻他的眼睛却不再红了,只是尽量不去看死者脸上绝望的神色。
那初升的太阳也没有半点暖意,只是拼命的吸取着天地间的红色,好使得自己变亮,变亮。雄阔海看明白了,它就是一切红色源头和归宿。地上的绯红由它而始,又由它而终。无论存在多久,无论跳动得多欢,终归难逃飘向朝阳的宿命。
“啊——啊——啊——”,他终于狼嚎一样喊了起来,眼泪顺着古铜色的脸庞滚滚下落,淌满下巴,在葛衣上冻成一串串冰痕。没有人理睬他的呐喊,马蹄声将呐喊声淹没了大半,惨叫声又将另外一半淹没了去。他只能加速,孤单的加速,跟在鬼魅般的袍泽身后,在雪与血形成的薄雾中冲出,再隐没于另外一团粉红色雾气中,孤单而绝望。
如果刚才听到号角声的刹那,雄阔海就带住马头的话。他极有可能会成为此战的最后一名阵亡者。被来不及收缰绳的自己人撞下坐骑来,活活踩死,而不是死于两军阵前。这可不是一种光彩的结局,雄阔海是个知道好歹的人,清醒过来后吓得冷汗连连。他非常歉意地朝朱老根儿拱了拱手,以谢对方及时将自己打醒。朱老根儿却撇了撇嘴,笑着骂道:“亏你长了这么大的个子,居然吓成了失心疯!奶奶的,老子当年第一次上阵的时候……”
雄阔海在队伍第一次改变方向时,就已经坚持不住了。他手中没有横刀,也不知道如何骑马厮杀,只能凭着过人的膂力,把五尺多长的水火棍单手拎着当砍刀使。这种怪异的姿势严重加强了他在马鞍上保持平衡的难度。纵使他的骑术再高明,也不知不觉落到了队伍的后半段。而正是因为落在了冲击队伍的后半段,他才比袍泽清楚十倍地看到战争的另一面。没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快意,也没有让敌人望风披靡的豪情,有的只是血淋淋现实!那些被横刀抹中的,被战马撞翻的,还有不小心被流矢从马背上射下来的,无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都红彤彤地搅在一起。马蹄踏到眼前,他们无法躲闪,只能用血肉之躯去承受。而他们分明还活着,还会哭喊、还会惨叫。“啊——”“啊——”“啊——”,一声比一声弱,却一声比一声凄凉。
战果非常惊人。在雪地里连续行军的武阳郡兵本来就已经精疲力竭,再加上战斗经验不足,简直就像一群羔羊般遇到了屠夫。整个营地一片狼藉,帐篷东倒西歪。几乎每一座帐篷旁边都横着尸体。大部分都是背上挨了一刀,血尽而亡。也有正面倒下的,但很少人手里拿着兵器。他们是在准备投降时,被高速冲过来的马群踏死的,浑身上下没一块骨头完整。
刀光,血光。血光,刀光,红血在白雪上飞溅,人体在马蹄下翻滚,惨叫声不绝于耳,哭喊求饶声此起彼伏。与这纷乱的景象与嘈杂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一个个手握横刀,不声不响的凶神恶煞。他们在绚丽的阳光下,在蒸腾的粉色烟雾中,他们肆意往来,飘忽不定。每一次改变方向,都会伴着更多的惨叫响起。每一次惨叫过后,便有更浓的雾气出现,湿淋淋、粘糊糊的,刺激得人只想找个地方狂吐一场。
“这,这帐篷里边住的应该是个大官儿!”雄阔海憨憨地笑着,放下毛笔、砚台,举起宝剑,“这把剑很漂亮,给王将军带上,肯定很威风!”
“两军阵前,剑是最没用的东西!”朱老根笑着摇头,顺手抄起一把被丢弃的陌刀递了过来,“这个给你,你胳膊有劲儿,即便在马背上,也能凑合着当单刀使!”
雄阔海接过陌刀,用力抡了两下,发现果然比轻飘飘的宝剑使着顺手。呵呵笑了几声,跟在朱老根身后钻出了军帐。刚一伸直腰,他就发现了外边的情况变化。刚才还在嘻嘻哈哈捡战利品的袍泽们全跑动了起来,大包小裹丢了满地。
“上马,上马整队!”慌乱间,他听见王二毛在远处大喊。抬头再看,只见去追杀溃兵的袁守绪、柳老三等人疾奔而回,在他们身后,一道暗黄色的洪流隆隆而来,遮天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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