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真“庞氏”骗局

苏泽对狄许这位大明神探还是很有好感的。

狄许也加入到了李一元的司法改革中,在新成立的司法学校中,担任警察系的总教官,司法学校有关刑事侦查的教材都是狄许编写的。

狄许因为出身限制,他並非进士出身,如今卡在了刑部郎中的位置上。

当然,如今大明朝对於出身不如以往那么看重,戚继光都能入阁,狄许未尝不能更进一步,担任刑部侍郎或者大理寺少卿之类的小九卿职位。

经过高拱、杨思忠两任吏部天官的努力,现在朝廷用人,不再拘泥於出身。

当然,翰林出身更容易被文官们视作“自己人”,可以更顺利的走上高位,但就算是非翰林出身,也有成为重臣的机会。

只是苏泽刚刚接手吏部,事情千头万绪,还没顾及到这些事情。

原来,这个案子是狄许在打击淫祀的案件中,牵扯出来的一起案子。

但是案件规模之大触目惊心,又遭遇了许多司法上的困境,狄许实在没办法,才求到了苏泽这边。

狄许將案卷递到苏泽面前,面色凝重。

等到苏泽仔细看完了卷宗,狄许才讲起了这起案子的“难处”:“苏大人,此案牵涉甚广。嫌犯庞容,在京畿经营多年,以海外矿场”南洋贸易”为名,承诺月息两分,吸纳民间银元。”

好傢伙,庞氏骗局也来了?

而且这个主犯也姓庞?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歷史的收束性?

苏泽还是耐心地问道:“他如何运作?”

狄许答道:“先以真生意掩人耳目,后专靠新投资款付旧息。帐目显示,近一年九成收入用於支付利息,本金早已亏空。”

好傢伙,果然是庞氏骗局!

“涉案金额多少?”

“目前查实十万银元,牵连投资人逾三百,多为中小商户与退职吏员。

,苏泽倒吸一口凉气,这个金额也太大了,果然金融犯罪就没有数目小的。

但苏泽眉头微皱问道:“既已告破,为何还来寻我?”

狄许苦笑:“下官难在定罪。依《大明律》,诈取財物”需证明其一开始便无履约意图。可庞容早年確有几笔正经生意,中间还部分兑付过利息。若咬定经营不善”,最多算违契不偿”,刑责甚轻。”

苏泽沉吟片刻:“你的意思是,他钻了律法空子?”

“正是。”狄许点头,“庞容狡辩称自己本想好好经营,只是后来周转不灵。投资人多为自愿缔约,亦难套上“欺诈”之罪。按现行律例,恐只能追偿,难施严惩。”

苏泽站起身,在房中渡了两步。

“此等手法,绝对不会是末例。若轻纵,必有效仿者蜂起。”

后世大名鼎鼎的庞氏骗局,这是最经典的金融骗局了,可依然屡试不爽,诈骗无数。

庞容如果脱罪,那么效法他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苏泽头疼起来。

果然,新时代总有新问题。

狄许连忙道:“下官亦忧於此。但刑部、大理寺几位老刑名皆言,律文如此,难以深究。”

苏泽停下脚步,看向狄许。

“此案关键,不在是否曾想履约”,而在其运作之实质,以后来者之本金,充先前者之利息,营造盈利假象。一旦新资断绝,骗局立崩。”

狄许眼睛一亮:“大人此言切中要害!然现行律中並无对应条款。”

苏泽走回案前,提笔在纸上写下几字。

“此非单纯商事纠纷,乃精心设计之骗局。其危害远超普通诈財,动摇的是民间互信根基。”

他放下笔,看向狄许。

“此事我会与李阁老商议。他是司法专务阁老,主持修订法典,正需此类鲜活案例。”

狄许躬身:“有劳苏大人。”

苏泽又道:“在此之前,你可將案情整理详实,尤其要突出其借新还旧”之循环特徵。罪名为表,立法为里。此案或可推动新增律条,专治此类金融诈欺。”

狄许对这个新名词不解,问道:“金融诈骗?”

苏泽解释了一下金融的概念,继续说道:“正是如此,此案之所以棘手,是因为它不单单是刑事案件,更是经济问题,涉及吸纳资金。”

“这件事不单单是刑部的事情,本官准备去和张阁老也谈一谈这个案子,可以由户部的票务清吏司也接手,將民间借贷投资也纳入到了管理中来。”

狄许知道票务清吏司,这是负责管理票號钱庄的机构,是户部新设不久的清吏司。

狄许也没想到,苏大人竟然这么重视,要让两名阁老都知道这件事,並且形成专门的应对制度。

狄许当然不知道,后世的金融泡沫和经济骗局会对一个国家造成多大的伤害,苏泽再怎么未雨绸繆都是不过分的。

但是自己的案子能够让两位阁老都知道,狄许心中暗喜,他连忙说道:“下官明白。”

苏泽思索片刻说道:“庞氏到底所犯何罪,法理上还需要辨析,但是参与募资的人被骗,这已经是確定的事情了。”

狄许点头。

苏泽又说道:“既然如此,本官准备让《乐府新报》刊登这起案件,警世世人。”

“这类骗局,以后便称作庞氏骗局”吧。以其姓冠名,既警示后人,亦让庞容遗臭万年。”

狄许记下这个名称,更是觉得苏大人高瞻远瞩,自己这一次果然是来对了。

他又问道:“苏大人,那眼下庞容该如何处置?”

“先羈押,財產尽数查封,逐一核对投资人名单。至於最终如何定罪,待我与李阁老议定后再行定夺。”

苏泽叫住他:“你方才说,投资人多为中小商户与退职吏员?”

“是。庞容专寻有些积蓄、求財心切之人下手。”

“让治安司协同,做好安抚。告之朝廷已在追赃,勿令酿成民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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