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传来林菲的声音,然后才下楼,“换个衣服,洗个手,饭都好了,先吃饭。”
等李信换好衣服出来,桌上已经摆好了碗筷和热气腾腾的晚饭。
“周末凯西会过来,你可不许加班。”林菲提前说道,不用问,从李信的表情上就能一清二楚,他肯定是开始调查案子了。
“好,要我准备的点食材吗?”李信笑道,脑子还没完全从案子里出来,十多个卷宗一天才搞了两个,这两个还是比较好弄的。
“要,凯西点名要吃你做的,而且要吃大餐。”林菲说道。
“便宜婶婶的要求还挺多。”李信爱吃林菲做的红烧肉,肥瘦相间,香而不腻,嚼劲也刚刚好,每块肉都差不多大小,看著就下饭。
“你当著她的面说。”
“哈哈,那不敢,她可是我上司的上司,大老板,我要紧紧抱住大腿,过上躺贏的幸福生活。”
“你这一套一套的都跟谁学的,是不是在赫尔丹交了不正经的朋友。”林菲给李信又盛了一碗汤,汤不多,全是料。
“菲姨真是洞若观火,那傢伙叫西蒙斯,油嘴滑舌特不正经,所以我回来了。”李信说道,“好吃!”
“多吃点,都吃掉,你在长身体,一定要多吃。”林菲看著李信吃的香就很安心,“下次要是晚回来提前说一声,算了,能说就说。”
“能说,对了,贾斯汀呢,它没住这里吗?”李信问道。
“没啊,它要住这里?”
“嗯,它现在是我的信使,以后要是回来晚了就让它送个信,我们家不养吃閒饭的。”李信说道,这丫的整天到处乱跑,“哦,这傢伙什么都吃,別惯著它。”
林菲笑了笑,“好,我知道了,贾斯汀,不错的名字。”
“我起的。”李信得意笑了笑,他就说这名字好听,比齐八刀有文化多了。
林菲看著李信得意的样子也有些忍俊不禁,“我去监督雪音了,有事儿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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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姨,有个事儿,我写了本小说,想试试在市民日报上发表,都是自己人,编辑大人通融融通唄。”李信笑道,回来之后林菲一直没提,说明凯西没有说过这个件事儿。
“你还真会写小说?”林菲诧异的看著李信,“我以为你房间的打字机是夜巡人用来传递消息的。”
“那是打字机不是电报机,你没发现我的文学才华吗?”李信不服的撅起了嘴。
“行,你写好了把稿子给我,到时候我拿到编辑部郑重推荐,写好点,我是被嘲笑还是有面子就看你的才华了。”林菲笑著收拾桌子,她知道李信的隱秘能力,当初在地下城就展现了,去了赫尔丹,虽然凯西没说什么,但隱约能感觉李信在那里表现的很好。
李信回到房间,挥舞了一下胳膊,他要憋个大招,怎么都要让菲姨吃惊一下。
收拾完餐桌的林菲听到李信的房间里啪啦的跟放鞭炮一样,忍不住摇摇头,作家写东西都是深思熟虑的,有的时候一句话都要斟酌一个月,他这哪儿是创作更像是练指法,不,像是她剁肉馅的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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