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无忌是个閒不住的人,他乘坐电车在城市里穿行,好似进入了一个未来的社会。

很多东西他闻所未闻。

在电车上,有很多穿著得体的人,他们手上带著皇家牌手錶,人手一份西京日报,一看就是很有身份的人。

可询问之下才知道,他们只是普通的上班族。

这种考究的衣著,放在以前,那只有贵族才能穿得上。

而现在,已经普遍平民化了吗?

百姓过的好不好,不是装出来的。

公孙无忌来到西京,秦墨是知道的,但是秦墨没打扰他,这老小子悄无声息的过来,那就没有打扰別人的意思。

秦墨只是让人暗中保护他,毕竟七十多岁的人了,要是有个意外,就不好了。

不过,这小老头也真是挺能走的,短短两天时间,就逛遍了京城。

他还挺潮流,带著墨镜,穿著年轻人才穿的潮流服装,甚至还將头髮染黑了。

出入百货大楼,手戴金表,把西京的新鲜玩意事儿,都尝了个遍。

在西京玩了几天后,小老头似乎有些腻了,然后就乘坐货车一路前往中部。

秦墨知道,他是来看公孙冲的。

公孙冲现在也是中部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了,跟杜有为联手打造了一个品牌,叫做侯爵。

这品牌目前非常受资本的青睞。

两人靠著自己的本事,也是身家千万的富商了。

两人的食邑,也是水涨船高。

不过,这两人,每年都把六七成的收益分给食邑。

因为这些食邑,也算是他们的人。

公孙无忌走一路看一路,大明的树很多,风景也很好,他以为过了西京,就不在繁华,可中部的繁荣依旧。

只是人数不多而已。

大的城邦,四五十万人,小的才十几万人,甚至几万人。

但是基础建设很好,该有的都有。

在草原里,在深林出,都有人踪跡。

肥沃的田地里,种满了稻子,大麦,黄橙橙的,说不出的诱人。

田间还有孩童无忧无虑的玩耍。

公孙无忌看著村落之间,有一个两三岁的孩童,那孩童黑眼睛黄皮肤,头髮却是黄色的。

身旁还跟著几个年岁大一些的僕人。

从哪孩童稚嫩的脸上,公孙无忌看到了熟悉的影子。

他走了过去,那些孩童都有些警惕,特別是僕人们,都站在了前面,看著公孙无忌道:“老丈,你有什么事情吗?”

公孙无忌指著那孩子道:“他是不是叫公孙让?”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家小少爷的名讳?”那几个僕人顿时紧张了起来,看著这个面生的老丈,都不由紧了紧腰间的武器。

公孙无忌却是毫不在意他们,蹲下身子,张开双手,看著孩子笑著道:“孩儿,我是你太祖爷,乖孙子哟,你祖爷来了!”

几个僕人听到这话,都是一愣,“你是谁祖爷?”

“我是公孙无忌,让公孙衝过来,就说他老子来了!”公孙无忌哈哈大笑,看著这个孩子,公孙无忌觉得过往的种种都不在乎了。

有这些孩子在,公孙家就会一直在,就会一直有人记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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