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章 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28
对面律师姓邵。
看见舒姣的那一瞬间,还有点儿懵,寻思——
舒姣她不是打刑事无罪辩护案的吗?
上次的案子他都听说过。
怎么来打劳动仲裁了?
不过这都不重要。先把案子打了再说吧。公司这边给的律师费不菲,他肯定是要全力以赴的。
就让他来试试,这位新锐律师的水吧。
开庭。
跟法庭开庭一样,走了走流程。
宣布开庭纪律,核对身份,宣布案件大致情况……
往下就是举证和质证。
在这个环节,邵律师其实很想把舒姣的证据,用“来源不明”、“不真实”、“不合法”等多种藉口,弄掉一些。
但舒姣也不是好惹的。
压根儿没给他发挥空间。
再往下就是仲裁员引导下的“自由搏击战”了。
“死者为公司临时性替岗人员,未纳入职工名册,没有社保登记和工资发放记录。双方仅成立劳务僱佣关係。”
邵律师率先发动进攻,“並不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
“保新规明確实质劳动优先於合同形式。”
舒姣面不改色,“临时工身份不影响劳动关係的確定。”
“死者虽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在公司上了12天的班,並且加了8天的班。”
“打卡记录、公司监控、同事证言,都可以证明劳动关係確实存在。”
她这边控制链可是完整得很。
说完,舒姣唇角微勾,“被告公司坚持主张是临时工,而非劳动关係。那么……”
“被告公司有充分、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双方是什么样的法律关係吗?”
“承揽还是劳务?有合同吗?”
不。
对面儿什么都没有。
死者压根儿什么合同都没来得及签。
当然,打劳务仲裁这么多年官司的邵律师,也不会轻易被舒姣绕进去。
他直接避开致命问题。
“打卡记录又不是考勤管理,打卡只是公司入场登记罢了。”
“监控也不能证明公司对死者进行了劳动指挥,只能证明死者的工作地点在监控范围之內而已。”
“原告提供证言的证人,本身也不懂公司的管理制度,所以其证词不可取用。”
舒姣提供的证据,他一一狡辩驳回。
言而总之,反正打死不能让舒姣锤死劳务关係。
否则就得认工亡赔偿。
那赔的可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监控显示,死者每天上下班的时间相当固定;从聊天记录来看,死者也很服从工作安排……”
舒姣很快又给他打了回去。
主打一个,你敢辨临时,我就提八百种实证。
非辩得你认下劳动关係不可!
你来我往杀了几招,舒姣再度逼问,“请问,被告公司律师,双方到底是什么法律关係?证据呢?”
你別告诉我没关係。
你敢这么说,仲裁员就敢判我贏。
当然,邵律师也说不出这种没脑子的话。
他思考两秒,“我们双方只是这口头约定的劳务承揽关係。”
劳务派遣肯定不行。
派遣得有派遣协议,他没有啊!
“撒谎!”
舒姣唇角微勾,“证据9,原主递交到公司系统的工作日报明確表示,原主的工作內容具有持续性、重复性。”
“而且,没要求工作成果,也没有时间限期。”
“工作过程中,死者还受到了公司的管理。”
“这是承揽吗?”
“这能算承揽吗?”
“被告律师请尊重事实,不要在这里睁眼说瞎话。”
她等的就是现在——
能彻底锤死对方的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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