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內瀰漫著一股淡淡的药材香味。
李咏春眉头紧皱,眼神透著专注,双掌运转著真气。
隨著掌心一扬,根根银针仿佛赋予了灵魂,瞬间飞起,跟著他的指尖排列出阵法。
阵法散发出密密麻麻的金色符篆,映衬出一股温暖的光芒。
嗖嗖嗖……
密密麻麻的银针,尽数落在季锦华身上的一个个穴位上。
真气透过针尖灌入他的体內,好似银蛇之势,肆意的游走於他的全身经脉。
季锦华的双目紧闭,脸色苍白,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疼得齜牙咧嘴,双手都快要抠破身下的木板凳。
这一刻,他感受到全身的经脉,仿佛正经歷著千刀万剐般的酷刑,恨不得將经脉拧成麻般。
疼痛就像是无数只密密麻麻的食人蚁,无时无刻的啃噬他的身体每一处部分。
李咏春见他疼得身躯颤抖,不受控制的左摇右摆,影响施针的进度,提醒道:
“季锦华,你放鬆些,千万不要紧张,马上就不疼了。”
李咏春的目光如炬,紧紧盯著季锦华的穴位,操控著银针一点点的深入到肌肤中。
每扎深一点,季锦华的身体便猛的一颤,像是被电击了似的,强烈的痛感从穴位处炸开,蔓延至全身,疼得哼哼唧唧起来。
“嘶!”
李咏春一边下针如有神,一边轻声询问:
“季锦华,你还撑得住吗?”
季锦华神色痛苦,有种被凌迟处死的感觉,隱约觉得身体似乎在疼痛的撕扯下,慢慢的好转起来。
“没问题,你儘管施针,这点痛不算什么。
我活了大半辈子,什么都不会,就会吃苦。”
李咏春为了缓解他的疼痛,故意转移他的注意力,聊起了他年轻时候的往事:
“季锦华,你年轻时候都吃了哪些苦?可以跟我分享下吗?”
季锦华一提及年轻时候的岁月,顿时来了兴致,侃侃而谈道:
“那都是在部队里的事情了,我走过草地,爬过雪山,打过仗,也吃过枪子。
当时的训练的条件和环境十分艰苦。
夏天在树林里餵蚊虫,冬天在雪地里站岗。
身上长过疮,还受过大大小小的伤,差点就死了。”
李咏春闻言,深受震撼,对於他的英勇事跡,钦佩不已。
毕竟这种苦,自己是吃不了的。
季锦华的价值观很高大上,不仅刻在骨子里的爱国,还为人民谋幸福。
光凭这一点,季锦华就是名副其实的英雄。
看来,刚才他应该是想起了一些事。
这些事可能是记在他骨子里,一辈子都忘不了。
季锦华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神色,完全忘记了身上的疼痛,沉浸式的回忆起过往。
虽然很艰辛,但充满骄傲。
如果重活一世,还会继续选择当兵,保家卫国。
李咏春趁机再次施针,真气挑动著经脉,像是一根根银丝线,把断掉的经脉重新连接起来。
然后进行一点一点的缝合。
不用想都知道,经脉如同撕裂一般的疼痛。
季锦华的脸色骤变,浑身直冒冷汗,不受控制的抽搐起来,却仍然紧咬牙关死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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