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昨天到坏地方去了一整天,菲诺也哭了一整天。”

妻子已然到了最美的年纪。

怀抱襁褓的女人走在路上,周围滚来的浪潮视线让盖尔·蒙德斯认为自己是一条海浪中的船。

这话太熟悉了。

熟悉到只要一提起来,盖尔·蒙德斯就立刻想到之后会发生什么:

那一天,他彻夜未归,和朋友到好地方去潇洒——也从那一天开始,他傲慢地认为,凭借自己的脑瓜,能够从一张张贪婪的嘴里扣出咀嚼过的酸腐粮食。

他们盯着他,观察他,靠近他。

洋洋得意的他。

就像匍匐深草丛的猫无声靠近一只鸟儿。

——这世界有些陷阱只为自作聪明的人准备。

“我保证再也不去了,亲爱的。那儿没什么有意思的。”

盖尔轻声保证,顺手接过了自己的儿子——但他也清楚,这话到了‘昨天’,妻子绝不会记得。

但。

再往前,他自然也没有这样的劣迹了。

恩爱的夫妻抱着儿子穿过街上翻滚的热浪。翻滚的热浪吹起他们的裤脚和裙摆,金溪般柔软光亮的头发。

一度被痛苦劈砍得七零八落的女人,如今正捂着嘴,笑嘻嘻指那街边滑稽表演的艺人。

她看着艺人,盖尔·蒙德斯看着她。

依然是那两个多年未变的问题:

我究竟错过了些什么?

又…

错过了多少呢?

…………

……

小巷。

琴声。

示爱。

一脸年轻的男人送上玫瑰。

年轻姑娘只表达娇羞,或再多做些,往男人怀里偎一偎,足以让个硬汉抄起火枪为她征服世界——或葬送自己那条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命。

还未改名蒙德斯的姑娘就这样靠在爱人的怀里。

天哪。

我真幸福。

她想。

而她却没有察觉男人的手臂有一瞬间的僵硬——在幸福平淡的二十年后,或者,二十年‘前’。

再一次。

他再一次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

二十年前,毛发浓密的男人就已经有脸络腮胡了。

这并非偶遇。

他似乎清楚盖尔·蒙德斯的人生轨迹,他的一举一动,一切动向——他好像做了些准备,特地到这儿来等他:在盖尔·蒙德斯决定向妻子示爱的这个重要日子。

“我见到个朋友。”

蒙德斯轻声对妻子说。

还不是妻子的姑娘显然经受不住在外人面前的亲昵,慌张地推开他,朝络腮胡男人方向瞧了一眼,狠狠剜了下蒙德斯,拎着裙子往巷子外跑。

临走还小声抛过来一句:

“…我在剧场等你。”

他们今天约好了要去看的。

“看来你这些年过得不错。”年轻的络腮胡不正经的上前,语气有了不少变化——轻浮?

他也变年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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