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队长你要结婚了,对象还是那个於莲?”
程道夫,二十四岁,踏入冒险行业已达半年。
这半年里,他经歷了太多鲜血的洗礼,身上的善良与天真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对很多事情的判断都更加精准確切。
但他还是没能辨別,道奇队长此刻究竟是精虫上脑,还是精虫上脑。
哪怕是在类西方中世纪的普雷小镇,纵使这里的风气开放到大开银帕,对选定结婚对象也是一件慎之又慎的大事。
因为女神大人曾降下神言:
唯有纯洁善良的女性,才能得享婚姻的幸福。
倘若道奇队长选择与一名妓女结婚,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甚至不能受到神明的祝福,没有教堂会愿意接待这样一场破坏神圣的婚姻。
“我已经攒够给於莲赎身的钱了。”
道奇队长目光诚挚而坚定,就好似他当初想要睡於莲那样。
难道说,其实从最开始,他们就算是纯爱?
程道夫赶紧摇摇头,將这个足以改变自我认知的念头从脑海里甩出去。
虽然从最开始他就清楚的认知到队长是个憨货,可他从未思考过队长原来能这么纯。
对方可是一名妓女啊!
早在前世,程道夫就听过无数案例,深知妓女早已被金钱所腐蚀异化,根本不是寻常冒险者可以驾驭得住的类型。
此事早在《琵琶行》中就有记载——
早就嫁作人妇的琵琶女费尽心机夜半弹琴,只为搭上官人的船好博一条出路,结果看官人根本不感兴趣,却埋怨起愿意接盘的老实人富商情绪价值没有提供到位。
这个於莲虽然算不上京城名妓,也可以当得起普雷小镇头牌,又哪里是区区一个道奇能够满足的?
別到时候娶进门,连门槛都被陌生人踏平咯。
虽然队长在他眼里比起人更像是一头宠物,可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著自己宠物被欺负啊!
“不行!”程道夫义正严辞,“何必要娶她,你们连婚礼都不能在教堂举办。”
“在家里办也是可以的。”道奇队长憨憨笑道。
“神明可不会为你们的婚姻赐福!”
“有你们几个队友祝福就足够了。”
“就算我同意,怪盗和黑心牧师他们也不会答应的!”
“事实上,他们已经答应了。”道奇队长双手一摊,“我早就想过了,你才是最不能接受的那一个,所以才留到最后来说服你。”
淦,一群孙贼,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先找自己通通气。
程道夫黑著脸,自己居然被区区道奇队长给逼得一时间没话说,难不成是待一起的时间久了被同化了?
“还是不行,”东方青年艰难地拒绝,“我甚至都没见过於莲,怎么能为素昧相识的女人献上祝福?”
憨货队长惊喜大笑道:“哈哈哈,你怎么知道我正打算邀请你来我家吃饭?於莲今天特地买了一大桌的食材,就等著我们回去开饭!”
这也能给我预判了?这还是我认得的憨货队长吗?
程道夫不可置信地盯住眼前熟悉的形象,浓浓的挫败感油然而生。
嘖,区区道奇。
……
“你们同居了?”
看著在厨房內忙到飞起的女主人,注意到她的服饰更加朴素平常,程道夫不禁发问。
而道奇队长也坦然点头道:“对,已经是三天前的事情了。”
同居,就意味著两者的关係已经亲昵到快要步入婚姻殿堂,对於莲这样身份的人来说,更意味著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
她已经自由了。
红灯坊的妓女都是坊主的財產,坊主怎么可能放任自己的財產隨意被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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