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诚將篮子递给了谢昭,“我去洗洗睡了,明儿个还得去送螺螄。”

他说完,又打开屋子往外走,只是没走几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三瘤子今天把处理好的野兔毛拿回来了,你看看能不能用,都堆在厨房墙角根儿了。”

说完关上门,洗漱去了。

谢昭拎著沉甸甸的篮子。

他的心臟怦怦直跳,情不自禁低头,看著这一篮子老物件儿。

这可是好几千万!

谢昭瞬间有过拿去卖钱的念头,可是很快又被压了下来。

不是时候。

首先,这一篮子东西来歷不明,一旦出手,查到自己头上,指不定连小命都不保。

其次,他也不好出手。

没钱没势,贸然出手古董,不是被坑就是被抢。

他慢慢歇了心思,彻底冷静了下来。

甭管咋样,先藏起来吧。

以后总有机会。

…………

翌日。

天色一大早,谢昭起来去了厨房。

田秀芬还没起来。

他走到厨房里头存放红薯的地方,看见了一个大背篓,里头放著满满的野兔皮毛。

他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心里暗嘆这老猎户的手艺就是巧。

要知道,野兔毛被取下来之后並不能直接缝製成包,它上面有大量的油脂和蛋白质,要用特殊的手法处理,將这些东西去除掉,才能够防止它腐烂变臭。

处理皮毛的是三瘤子的师父,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猎户,早就没法儿上山了。

日子拮据,又是老光棍一个,平日里就靠著三瘤子给点儿钱过日子。

谢昭请他帮著处理皮毛,一张给他五毛钱的工钱。

这会儿第一批处理完毕被送回来,足足三十张。

谢昭將野兔皮毛收拾好,拎到堂屋,一回头就看见田秀芬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她眼下掛著两个青色的黑眼圈,疲惫极了,可此时此刻,她的眼睛却晶亮的,透著光,兴奋而自豪。

“二小子,你瞧!妈给你做出来了!”

她手里拎著的,正是那一只吉祥云团纹的包包,是某大牌最老式经典的款。

刺绣的工艺增添了厚重和精致,纯手工的工艺不管是边角还是针脚都处理得堪称完美。

包包设计的是手提款,提手的部分谢昭找了谢友振,用最有韧劲儿的竹子用火烤弯曲,糊上纸浆,最后用同色布料进行覆盖。

质感极好,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一看就高档贵气。

包身也不是单纯的布。

一层布的话会很绵软,没有质感,田秀芬就想了个法子,和纳鞋底一样,用一些碎布拼接在一起,反反覆覆刷上浆水,最后盖上一层白色的布遮挡,用木板和石头压住,阴乾一晚上,这布就硬实了。

因此,別看一个小小的包,里头的名堂可不少。

不然哪儿拖到现在?

谢昭试了试拉链,发现一切顺畅。

点缀的五金扣子和锁边,全都恰到好处,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野兔皮毛了。

谢昭决定亲自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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