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骑士侍从

眼前的老者名叫密克,是个骑士,也是这座村庄的主人,

狄克路过这个村庄时,已至傍晚,因此向村中人提出请求,想要在此借宿一晚。

密克听到村民的转告,並得知狄克是个將上任的骑士侍从之后,立刻欣喜同意,並派人热情接待。

热情狄克感受到了,但欣喜只存在於转述者的言辞间,

他们用一道名叫酸酱猪排的当地特色美食,款待了他,据说果酱是村里人用自己栽培的果子酿的。

味道不错,而村里人骄傲地表示,曾经某位王后也对这道菜讚不绝口。

之后,狄克就被请到了村长的房间。

而看到密克的模样之后,狄克绝想不到这竟然是个骑士。

密克皮肤鬆弛,骨瘦如柴,老年斑甚至长到了头顶。

他背后垫著好几层鬆软的枕头,方才得以吃力地坐在床上,撇头面向狄克。

他用那双深陷而无光的双眼,打量了狄克一阵,终於打开他仅剩五颗牙齿的嘴巴:

“我虽然是个骑土,却羡慕身为侍从的你。我未曾进入骑士学校进修过,因此没有扎实的武艺傍身,所以很多人取笑我的头衔,叫我“狗屎运』密克。”

狄克恭敬地说:“但你仍然是个骑士,你是我的前辈,是我必须尊重的对象。”

“哈哈,没错,所以我一直对那些人的话之以鼻,”

密克笑了几声,却因喘不过气,咳嗽了更多声,

“但是,狄克,像你这样谦虚骑士侍从,已经越来越少了,虽然大伙儿都说骑士已经消亡,美德不復存在,可必须有人坚持骑土之道,虽然我没有资格这么讲,但我坚信,这话没错。”

狄克点头。

他同样这么认为。

“不过,方便问一下吗,”密克说,“你要当谁的侍从?”

“休伯特·佩顿伯爵。”

此话一出,密克微闭的双眼,骤然大睁:

“你是说,忠犬!”

“嗯,”狄克頜首。

同时他也明白,休伯特伯爵,在这一代一定非常有名。

此地甚至没有进入休伯特伯爵封君的领地,但几乎无人不知道“忠犬”的名號。

“哈哈,”密克笑著说,“没想到!实在没想到!狄克,你会明白的,跟隨他,绝对是你的幸运!”

许多人都对狄克这么说,狄克也听说了不少有关忠犬的传闻。

说他冷酷无情,说他杀伐果断,却没有人,说他是一个好的老师。

但骑土之路,毕竟是个人的修行,狄克也没有必要为此奢求太多。

密克又说:“说起来,我与忠犬之间,也有过一段缘分呢!”

接著,密克讲起了他的往事。

听完之后,狄克方才知道,忠犬曾经率军攻打並占领过这里。

那是蒙特罗丘陵和王室的一场战爭,最终以休伯特伯爵的完胜告终。

狄克听说过这场战役,但密克口述的版本,无疑有更多有关忠犬个人的细节。

如果密克没有夸大其词的成分,狄克觉得,休伯特伯爵一定是个雷厉风行的人。

密克告诉狄克:“虽然我的爵位和封地只是靠狗屎运捡来的,但却因此见识过不少大人物。而我也是托马斯公爵的封臣,理应对其抱有最高的敬重。

“但老公爵早死了,我同样也快了,我现在只想讲实话。忠犬休伯特·佩顿,绝对是我一生中见过的人里,最他妈像男人的男人。”

狄克觉得密克没有说谎,但什么才是男人呢?

有人觉得长了那玩意儿的就是,有人却认为顶天立地的才算,也有人说,只有成了父亲,才配自称男人。

每个人的標准都不一样,狄克只可姑且听之。

他坚信眼见为实,无论他人如何评价忠犬,狄克觉得,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

之后密克口中的话,越跑越偏。

什么王后啦,领主啦,他参加过的战役啦,也有关於他儿子的婚礼,以及他烧死十个绿瞳人也没能救回的孙子的事情。

甚至还提到,他曾拒绝过一个小丫头购买他盔甲的事情,他说那套盔甲,是他作为骑士的象徵,將作为他们家族的荣耀,代代传承下去。

之后,密克在诉说中慢慢入睡。

期间,狄克只是静静听著,几乎没有任何打断。

密克已经够老了,就让他说个够吧。

狄克觉得,真正的骑士,就该尊重和体谅长者。

他熄灭了灯,静步走出了房间。

狄克也马上进入梦乡,第二天一早,他便已经甦醒。

向密克表达感谢並道別之后,狄克继续赶路。

走远前,狄克朝著村子进行了一次骑士祷告。

祈祷老密克能多活些日子,並且死得乾脆。

隨后驾马,前往蒙特罗丘陵。

距离狄克从沙漠骑士学院出发,已经过去三十多天。

此刻他终於赶到了蒙特罗丘陵境內,他距离休伯特伯爵的槽港,也已经不远了。

若是跨下的马能够再年轻並且精壮一些,兴许他现在已经抵达了。

但这本就是学院免费赠送的马匹,他还能奢求什么呢?

马特院长说,学院一般不会赠送马匹,但对他是个例外。

学院亏欠狄克太多,希望藉此稍微补偿狄克。

仅靠一匹瘦弱老迈的公马,就想弥补一个人浪费的青春?

也许大多数人会觉得的可笑,但真正的骑土从不抱怨。

狄克只是平静的接受,果决地跨上马匹,然后驾马上路,而绝不多言多思。

有马骑,就算不错了,一般的骑士侍从,都是搭乘马车前去上任的。

即使是匹老马,也不是谁都买得起的。

狄克虽然勉强算个贵族家族的成员,但家里可没有閒钱来给他买马。

可进入丘陵地区之后,狄克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这儿的人,大多穿著黑衣。

他一开始以为,这是丘陵地区的服装偏好。

直至一日之后,当他抵达了丘园城时,方才知晓原因。

蒙特罗丘陵的上任领主,佩纳公爵於不久前歿,葬礼刚刚才结束。

狄克没有多做停留,继续上路。

又走了一天,进入夜里,狄克在一家路边的旅馆里,租住了一间客房。

在食堂吃晚餐时,狄克听到旁人议论,最近周边一带不大太平,土匪频出。

大概因为佩纳公爵年老的缘故,没有精力回应和援助丘陵內贫穷的小领主。

而丘陵地带人口本来就不算多,小领主手底下的人手有限,一个土匪窝只要超过十个人,便可在村庄、果园中来去自如。

不过再南下一点,这样的情况就会好转许多。

那儿便靠近槽港。

没有谁,敢让自己的尿骚味被忠犬闻到。

但眼下佩纳公爵已死,新的蒙特罗公爵登基之后,情况应该会大有改观。

不过食物很快就端上来了,狄克便没有继续留意那些流言语。

这儿的菜有够难吃的,他要的一份蒸牛肉,不仅血腥味没有祛除乾净,肉质甚至比老奶奶的脚皮还要硬,狄克只能用小刀將肉割得细碎,方能勉强嚼动。

但真正的骑土从不发牢骚,狄克只是默默密克临別前送他的酸甜果酱,挤到肉上,將就著图图了一顿。

隨后上楼,一觉睡到早晨。

醒来后,狄克整理了一番仪容,戴上头盔,准备到楼下简单解决完早饭,便继续赶路。

可当他打开门,便瞬间意识到楼下似乎出现了状况。

其实骚动刚刚开始时,狄克就已经注意到了,但他当时只以为是有人喝醉了酒扭打在一起。

但现在他可以断定,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他小心朝楼梯下方迈步,並在最后一个转角处,探头查看情况。

此刻,一群手持劣质兵器的人,已经占领了旅馆大厅。

结合昨天晚上听到的传闻,狄克猜测,这些人应该就是土匪。

屋內有十人,室外还有不少。

看那些人手持兵器姿势,应该只是些门外汉。

而大厅內,还有四个店员,全部抱头蹲在了地上,

在桌前喝酒用餐的七名住客,也纷纷停杯放勺子,在座位上一动也不敢动,

只有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短髮老头,正背对著土匪们,从容地撕著麵包,蘸面前的咸汤吃。

狄克觉得,只要旅馆外土匪的人数,不超过二十个,他有信心带领店內的人,反杀掉这些土匪。

现在他没有被土匪们发现,他便可以出其不意,杀土匪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也会几个入门的武技,相信能够迅速將屋內之人全部干掉。

之后,再动员店员和住客,捡起土匪的武器反击。

由他这名受过培训的骑士学徒率领,应该能够轻鬆击溃数量是他们两到三倍的土匪部队。

就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忽然察觉到背后传来的杀意。

他本能地拔出剑,向后一挥,正好格挡到正从头顶砍来的武器。

那是链锤。

锤的柄被他挡下,但锤头连著铁链,却朝著他的脑袋画圆袭来。

狄克已然躲闪不及,锤头正中他的脑袋。

他感觉头晕眼,朝著楼梯滚下去。

但他马上强迫自己振作,跟跑起身,一抬头,那名手持链锤的敌人已经再次追杀过来。

儘管刚才那一击,让狄克此刻反应速度大大下滑,但他天生比一般人冷静。

吃过的那次亏,也让他学到了教训。

链锤从上往下劈来,这次狄克没有选择格挡,而是侧身躲闪,同时武技·旋身斩!

只见狄克向身后刺出剑,却隨著身躯以一种极为怪异的幅度,调转方向,反而又砍向前方。

土匪刚刚挥出武器的那只手,兀自脱离了土匪的身躯。

只在断臂上,留下一掉整齐的缺口。

狄克马上仁慈地补上一剑,让那名土匪仅在痛苦的折磨中煎熬了一秒。

他也意识到,此时自己必然已经被其他的土匪发觉。

转头望向那些土匪,果不其然,全部望向了狄克,並纷纷朝狄克举起武器。

头顶疼痛难忍,令他无法沉心思考。

他右手举剑对准那些土匪,以预防土匪的突袭,左手则快速摘下头盔。

当狄克將头盔丟到地板上,看见头盔深深凹陷的大坑时,他才明白刚刚有多危险。

如果他没有戴头盔,现在他已经死了。

不过,眼下比起防护,他更需要清晰的思绪。

摘下头盔后,他感觉脑袋轻鬆也清晰了不少,並立即开始思考。

应该是见识到狄克的实力,土匪们出於忌惮,没有贸然出手,警惕地与狄克进行对峙楼梯口,又冒出两个人,同时还有五名土匪,从旅馆的大门走入。

狄克仔细聆听,旅馆外似乎没有人了。

一共十七个敌人。

这种情况,对狄克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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