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还没死透,奄奄一息的,翻著白眼,无力地蹬著后腿。

这天林芳洲和小元宝的晚饭就是烤兔肉。兔肉鲜嫩又美味,林芳洲吃得很满足。连那兔子的內臟也没浪费——九万看到他们把內臟扔了,它就都叼到一边吃了。

吃完饭,小元宝在床上放了张小桌子练字。林芳洲懒洋洋地躺在桌子的另一边抚肚皮,一边抚著肚皮,她一边朝樑上的九万招了招手。

九万箭一样衝下来,落在林芳洲的身边。林芳洲轻轻摸了一下它的后背,它很温顺地接受了。

“九万吶,”林芳洲一下一下地摸著它,说道,“以后你就是我亲兄弟了!”

小元宝握笔的手一抖,一个字就这么写岔了。他看了林芳洲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过一会儿,又忍不住轻轻一笑。

早上,小元宝起床比较早。

因书院离家有些远,他一无轿子二无鞍马,林芳洲也捨不得钱给他雇马车,当然,现在就算想雇也已经雇不起了。

总之他只能走路去上学。

小元宝轻手轻脚地穿衣洗漱,整理好文具书本之类,他看著簇新的书本文具衣服,突然明白林芳洲为什么要“趁著钱还没光”赶紧建房子买东西。

——因为他真的有一夜之间將所有积蓄挥霍一空的本事。

小元宝正要出门,却见林芳洲从里间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揉眼睛。

林芳洲:“我兄弟呢?”

小元宝抬手道,“这里。”

林芳洲扫他一眼,“谁说你,我说九万。”

“九万也要休息。”小元宝知道林芳洲打的什么主意。

林芳洲把小元宝上下打量一番,乾乾净净妥妥帖帖的,孩子长得也好看,討人喜欢。她挺高兴,严肃地点点头,“还真像那么回事。”

“我走了。”

“等一下,”林芳洲叫住他,说道,“你去胖大娘那里吃早饭吧,多吃些,吃饱些,吃完告诉胖大娘,我有空再去结帐。中午呢你就捱一捱,晚饭回来吃。”

“那你呢?”

“我今天有事,不要管我。”

“哦。”

林芳洲去了修城墙的工地。

县太爷已经募集好资金,打算把那城墙已经破的地方和可能破的地方都修一遍。他老人家早就在招干活的劳力,今天开工了,不过因为钱少活多,徵到的人还未满,所以那招工文书到现在还管用。

虽然工钱少,还必须每满十天结一次钱,但这个工作有一点好处——管饭。

林芳洲去到工地,先记了个名,然后吃了早饭。早饭只有三样:炊饼、咸菜、稀粥,管饱,但不许私自带走。

她又不会砌墙又不会和泥,只好去运土。用独轮车从城外挖了土运回来,运一车就满头大汗腰酸背痛,那监工还嫌她慢,一个劲地提醒她:“大郎,你做活这样慢,还不抵你吃下去的那几个炊饼,太爷在你这里要折本了。”

“你自己来推一车试试!这车也不知有多少年头了,又破又重,空著推都压手!”

监工又嘲她力气小如家猫,林芳洲很想往他脸上揍几拳试试力气,奈何还要在人家手下吃饭,此刻只好忍了。

午饭时,县令穿著便服前来视察,他站在不远处,正在吃饭的劳力们没有看到他。

县令往人堆里扫了一眼,看到正在领炊饼的林芳洲。林芳洲领了两个炊饼,回去蹲在一旁只吃了一个,另一个塞进怀里,接著又去领。

县令啼笑皆非,走过去断喝一声,“林芳洲!”

“啊?太爷……”

“你这廝贪得无厌,连公粮都要冒领。怀里装著炊饼,干活有劲是吧?”

林芳洲连忙陪笑道,“太、太爷……我……我家里还有孩子呢……孩子不能饿著呀……”

“胡说八道,你从未娶妻,哪来的孩子?”

“捡来的。”

县令感觉自己受到戏弄,很生气:“还敢顶嘴?来人!”

“有!”

林芳洲快被太爷的官威嚇死了,连忙把怀里的炊饼掏出来,“我我我我开玩笑的,我装个炊饼就是怕一会儿干活时饿了,我现在就把它吃掉,太爷息怒,息怒……”

县令冷哼一声,拂袖离去。

监工朝人群说道,“都看到了吧?我看你们谁还敢偷拿公粮。”

眾人皆道不敢。

林芳洲心知太爷是想拿她杀鸡儆猴,这次没打她一顿算仁义。虽说道理如此,可是让她当眾丟脸,这口气又难以咽下,少不得在心內把那狗官的父母长辈都要凌辱一遍。

且说那县令离开之后,气还没消,边走边骂,“这个林芳洲,真是死不悔改!……他不是前些天得了十两银子的赏金吗,怎么还跑到这里来骗饭吃?”

王大刀听太爷如此问,连忙答道,“太爷有所不知,林大郎他昨天在赌场玩到至晚方归,钱都输光了。”

“这,这……”太爷摇头道,“本官若是有这样一个儿子,定然打断他的狗腿!”

那王大刀与林芳洲的交情还不错,见太爷这样恼怒於他,便说道,“不过,太爷,有句实话,属下不知当讲不当讲。”

“说。”

“林大郎那句话並没有说错——他真的捡了一个孩子。”

“哦?”

王大刀便把林芳思的来歷解释一番,县令听罢,神色有些缓和,道:“这廝愿意收留一个远房的落难亲戚,倒也算有情义。”

“他还让那小孩去上学了呢,也不知是怎么想的。一年学费二两银子呢!”

县令瞪了王大刀一眼,“不上学,难道把钱都捐给赌场吗?!”

“太爷说的是……”

林芳洲干了一天体力活,累得快要去见她娘了。吃完饭时她不敢往怀里装炊饼,又怕小元宝挨饿,最后她一不做二不休,嘴里叼著一个炊饼,扬长而去。

监工看得眼睛都直了,终究是拿无耻的人无可奈何。

天还早,林芳洲回家找了个篓子,去城外的河边打了一会儿鱼,她运气不错,打上来几条泥鰍,小虾米,还有一条巴掌大的鯽鱼。

她很高兴,背著篓子哼著歌回家了。回家时见小元宝正在提著水往缸里倒,林芳洲凑过去低头看,见那缸里已经有了半缸水。

“谁让你提的水?”

“我想找些事情做。”

“那你去做功课。”

“已经做完了。”

“这一桶水你提得动?”

“提不动,我每次只提半桶。”

林芳洲摸著下巴,道,“也好,练练你的力气,不然以你这样的小身板,往后只能做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了。”

林芳洲提著篓子走进厨房,看到灶上放著一块猪油,她很奇怪,“哪来的猪油?”

“陈屠户方才送来的,他说,陈小三明日也要去书院上学了,和我一起结伴去。”

把小鱼小虾放在一起加一点猪油煮了一小锅,加上一个咬了一口的炊饼,这就是小元宝的晚饭。林芳洲指著那炊饼说道,“我为了给你拿个炊饼出来,可是冒著死罪,你敢嫌弃我?!”

“不敢。”小元宝捧著炊饼咬了一口,问道,“你吃什么?”

“我已经吃饱了,工地上的东西可以隨便吃,只是不能拿。”

小元宝问道:“你去工地了?”

“嗯,可累死老子了!”

小元宝犹豫道,“要不,我也不去上学了,和你一起去工地。”

“算了吧,老子学费都交了,你不上学,岂不是亏大发了?你不仅要上学,还要好好地学,把学费给我赚回来。”

“好。”

小元宝吃饭是很慢的,吃鱼就更慢,慢的要死。林芳洲看著都觉不耐烦,问他,“你在家时吃鱼也这么慢?”

“不是。”

“为什么现在吃得这么慢?”

“要挑刺。”

“你以前吃的鱼都没刺?”

“不是。”他摇了摇头,“不过,我以前从未自己挑过刺。”

林芳洲简直要惊呆了,“你吃饭还有专门给你挑刺的?不会还有专门帮你夹菜的吧?”

“嗯。”

“有人专门帮你拉屎吗?”

小元宝眉头抖了一下,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林芳洲问道:“所以,你到底有多少个丫鬟?”

他想了一下,再次摇头。

“没有丫鬟?”

“没数过。”

“你过得像个废物一样,”林芳洲倒在椅子上,感嘆道,“好想过上废物一般的生活啊!”

小元宝不理会她,淡定地吃著饭。

林芳洲拄著下巴,看著他抿嘴咀嚼,不紧不慢,从容优雅,她说道,“我现在更加好奇你的来头了。”

“我——”

“不要说。我怕说出来嚇死我。”

“我有一个问题。”他突然停下吃饭的动作。

“啊?你问。”

他静静地看著她的眼睛,问道,“为什么,愿意送我去上学?”

林芳洲垂著眼睛,笑了一下,她难有这样一本正经的时刻。她低声说道,“这个问题我也想过。我想,大概是因为,你和我不是一类人。你不属於这里。”莫名的,说出这些话,她竟有些惆悵。

“可是,这里的生活,我很喜欢。”

林芳洲正要说话,忽听到外头有人砰砰砰地砸门,接著是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大郎?在不在?我来给你道喜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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