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文拍了拍手,直起腰来,热情地向诺文妲介绍自己的『杰作』:“这位就是我信奉的神祇,司掌饱腹与快乐的女神,谷饲之神!”

“你这一堆森森白骨里面哪里有饱腹和快乐……”

“有的,姐妹,有的。人之大欲之一便是食慾,这些魔物的肉被人吃了,人就会饱腹。人吃饱了,就会快乐。”

洛文庄重地从怀中取出一本小册子,宛若一名真正的神父掏出了自己的圣经,十分郑重地向新入教的兄弟姐妹宣扬自己的教义。

可诺文妲看著那本书却觉得眼熟。

嘶……那不是魔王城的名册么?

魔物只是人类对非泛亚人的统称,魔王城里面的成分其实很复杂,所以为了方便管理,十年前她弄了一系列名册分发给手下的管理层。

这东西是高等智慧魔物才配持有的东西,他从哪儿搞来的?科特尔的战利品?

不对,这册子的样式应该是初版的。

看著诺文妲如此专注地盯著自己手中的册子,诺文柔和的笑了,他盖掌於那本册子之上,眉眼温和。

“十年前,我故乡的穀子和小麦都因魔族的诅咒被污染,地里长不出庄稼,许多人也都饿死了,成了魔物的食粮。”

“就在那看不到希望的时光里,我遇到了一位女士,她告诉了我许多道理,直到今日,我始终坚信她是命运降临给我的启迪。”

“她说,魔物会像蝗虫一样长出来,破坏庄稼,捕食人类。想要过上吃饱饭的日子,光靠种植庄稼是不行的。既然魔物早晚会过来抢走我们的粮食,为什么我们不能直接吃魔物呢!”

洛文的琥珀色双眸绽放出了一种异样的光彩来。

“只要小心洗乾净內臟,大火过油,高温杀毒,魔物和寻常的猪牛羊家畜又有什么区別!同样是肉,魔物能吃人,人就没有不能吃魔物的道理!”

“人类的伟大在於创造和学习,只要探索出了正確的方法,骷髏剁碎了能煲汤,幽灵塞罐里头醃黄瓜,牛头人的骨髓是大补,巫妖的魂匣满口香!只要魔物源源不断,能吃的美味佳肴就有千千万万!”

诺纹妲听的鸡皮疙瘩直冒,忍不住后退了两步。

不对,这个白痴说的事情自己有印象!

看著这个慷慨陈词的灰发男人,诺纹妲回想起了因为过於微不足道而早已拋在脑后的某段记忆。

她是个十分看重情报的魔王,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亲自去人类世界打探消息。

十年前,为了確保某个计划的成功,她確实在边界地带中发现过一个琥珀色眸子的小男孩。

当时的自己因为计划失败,心情十分不好,为了发泄,她抢走了一个看起来浑身是血的小鬼手里的食物。

当时那个小男孩给人的感觉很奇怪,食物被抢了也没有生气,反而是將另一串烤制好的肉串递给了自己。

诺纹妲毕竟是神祇,和喜欢吃人的魔物不同,她並没有杀人的喜好。

所以,出於某种恶趣味,诺纹妲故意告诉那个小孩儿,人类在数量庞大的魔物面前根本不可能生存下去,即便他们能从魔物的袭击中活下来,重建村庄,重新耕种,他们的城市和作物也会继续被魔物大军践踏掳掠。

前半部分没问题,自己有印象。

但后半部分是谁告诉他的?

我从没说过这种话啊?

鸡皮疙瘩沿著脊樑杆往外直冒,哪怕是魔王城被攻破的那天,诺文妲也未曾感受到这样的惊讶和错愕。

眼前这个人不只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信徒,信的还是压根不存在的教义,与自己司掌的权能没半毛钱关係,是全凭他自己一个人信口胡诌出来的……

关键是就算这样还是让他给成功了?

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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