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道內,任也稍作沉思后,既没有回应79號死囚的话,也没有多做停留,只拎著扫把就走了。
“唉,这行不行的,屁也不放一个。本地人太没有礼貌了……!”79號长嘆一声,便甩了甩不羈的头髮,继续躺下晒吊望天,一动不动。
任也离开这片区域,一边继续干著脏活,一边也在心里合计。
他娘的,这79號的態度有点不对啊!我总共只跟他说了三五句话,他就主动鬆口了?而且,听他话里的意思,好像很清楚我的来意啊。
那他是怎么知道,我要向他打听虚妄村的事呢?
硬猜的?
我靠,真有这么神吗?
难道,他是天道在这个环节中演化出的特殊残魂,就是为了等著给我差事和线索的,且触发难度不高?
或者是,对方的视角过高,真的很了解虚妄村的一切,所以他知道我是谁,大概也能猜出我来此的用意。
嗯,目前只有这两种解释是合理的。
任也一边扫著地,一边也在思考对策。
最终他还是决定拼一把,准备给对方弄一顿丰盛的断头饭。因为这个操作对他来说不算太难,並且一旦发生意外,他也想好了说辞,绝不会令自己陷入到生死绝境中。
……
一上午的时间,任也都在忙著干活,並活动区域极广,很多同僚也都在不同的地方见到了他勤劳的身影。
临近晌午休息时,他才找了个无人注意的时机,悄悄溜出了天牢。
天牢的规矩是,如果狱卒晌午没有值班任务,那是可以外出的?並且个人速度够快的话,那去勾栏院来两发,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按时回归就行。
任也之所以到处干活,就是想给其他狱卒留下一个“我很忙”的印象,而后在提前偷偷午休,那別人就会以为他一直在牢区里忙活呢。
这种只乾眼前活儿的“技巧”,小坏王在大学实习时期就悟透了。那时队里的老前辈,经常会让实习人员准备会场什么的,但大家都喜欢挑人多一块乾的工作,因为男男女女一帮小年轻在一块,工作氛围会比较轻鬆。
但小坏王却专挑只需要一个人干的活儿,並且还专门在老前辈面前干。人家让他去做桌牌,他能问对方十几个问题,比如桌牌底色,人名大小,需不需標註职位什么的,直到给老前辈整烦了,摆手说:“就做一个桌牌,你小子要当科研事业干吶?去去去,你自己决定吧。”
这话一出,他便彻底消失,躲在列印社內一边吹著空调,一边吃著冰激凌,一边勾搭著师姐,就很愜意地混过一上午。
不过,因为他“严谨认真”的工作態度,以及超高的在岗期间工作完成度,所以每次內部评选,也都没有少了他。
没办法,基层锻链人啊,这套业务他太熟了。
小坏王还是觉得,只有晌午休息的时候,他才能和79號有较长的对话机会,如此一来,他就必须要早走一会儿,去虚妄村的闹市买好酒好菜。
其实,天牢的饭菜並不差,而他要是刷个脸的话,灶房也能多帮他炒俩好菜。不过这种行为太怪异了,且他又不能当著对方的面吃,这综合一看,还是外出採购比较安全。
晌午歇息的初期,任也就去酒楼买好了酱肘子,荷叶鸡,以及几碟小菜,两壶好酒。
他肯定不可能按照79號要求的那样,真给对方整一桌满汉全席。这不但不好带进去,並且烹飪的时间也太长了。最重要的是,以他的穷逼身份来说,那奢华的菜餚,他也真的买不起啊。
返回天牢后,大部分的狱卒都已经去吃饭了,只剩下五名狱卒值班,而任也则是故意绕开差事房,从另外一条岔路走入,胆大心细的再次返回了79號牢房门口。
牢內,说书人猛然坐起,双眼明亮,鼻子狂嗅道:“你还真来了?!咦,这饭菜的味儿不对啊……!”
“你马上就要死了,但老子还想多活几天呢。”任也蹲在第一面铁门旁边,一边感知著周遭廊道的动静,一边低声回道:“有的吃就不错了,別挑三拣四的了。”
“行吧,荷叶鸡也是鸡……快快拿来,让我品鑑一番。”
话音落,79號自草蓆上站起了身,急不可耐地甩了甩袖子,身体正对著狱道,缓缓走到了牢门的位置。
也不知是何种原因,当他走到牢门后,他的个人相貌,便在任也的感知中骤然清晰了起来。
这是小坏王第一次真正地面见“说书人”。
他瞧著大概能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一头充满污垢的头髮,遮著两鬢与侧脸。且他面颊上生满了赤红色的脓疮,就如同一颗颗指甲盖大小的毒瘤,隱隱流著皮质层渗出的油渍与脓水,看著过於惊悚与噁心。
这副尊容,当真不如老刘拉出的粑粑!
说书人,身材修长,赤足而行,脚面上也儘是脓疮,滂臭无比。
他的双手腕,双脚腕上,也被鐫刻著繁杂阵纹的四条黑铁索锁死,行动颇有些不便。
他双手抓著牢房栏杆,甩了甩毛毯子一样的秀髮,急迫道:“瞎子,快把鸡给我……!”
任也强忍著胃部的不適感,只用事先准备好的长绳,一一將油纸包裹著的菜餚拴好,而后把绳子头扔到监牢中,轻声道:“你拽过去吃,吃完的赃物不要留在牢內,也不要留下油脂痕跡,而后我再拽出来,偷偷扔掉。”
“好好好……!”
说书人一边吞咽著口水,一边用绳子將菜餚拽进了牢內,而后便一屁股坐下,双手颤抖地捧起了美味。他还没等油纸被完全剥开,就忍不住连肉带纸的一口咬了下去。
一口下去,肉汁流动,满嘴生香。
“好吃……真好吃。”说书人坐在阴暗的牢房中,含糊不清道:“你为何不用神法將酒菜送进来?!只弄一根绳子多麻烦啊,还要拽来拽去的。”
任也只冷冷地瞧著他,却並没有解释。
“是个谨慎的人。”说书人齜牙点了点头,猩红的双眼中也浮现出了一丝讚赏。
任也依旧没有回话,只瞧著他大快朵颐。
“嗝~!”
说出人吃得太急,有些噎著了,他登时抬头唤道:“酒……酒呢?”
任也默默地取出了一个小杯,又打开酒封,往里倒了半杯,拴在了绳上:“慢点拽,太快了会洒,不要留下痕跡……!”
“刷!”
他还没等说完,那79號便用一根手指鉤住了麻绳,而后只用寸劲轻轻勾动了一下,那酒杯便被麻绳抖动的力道,甩到了半空中,並稳稳地划过了牢门栏杆。
“啪!”
他用手接住,仰面后,一饮而尽。
酒在空中竟没有洒下一滴,整个过程也没有泛起丝毫声响。
任也看到这一手,心里十分惊讶。因为对方全身的星源都被封印禁錮了,无法动用神法,所以他刚才的举动,都是肉身对於力量完美控制的体现。
“好酒,好酒……!”
说书人放下酒杯,一抖绳索,便又还给了任也:“再来一杯。”
任也將酒杯拽回来,並没有再倒,只静静地瞧著他,很突兀地说道:“从前有一个孩子,是一个被夺了机缘的废物,毫无价值,被人称作是野狗。但偏偏他却能得到四位大人物的赏识,並且这四位大人物……还为他打破了规则,强行给了野狗一份不错的差事。”
“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他拿著酒杯,言语平稳地发问。
说书人啃著酱肘子,稍稍一愣后,才笑著回道:“说书人是要赏钱的,我说一句,你来一杯酒,如何?”
“行!”
任也听到这个回应,內心还是十分激动的,因为对方似乎真的知晓虚妄村的很多隱秘。
“话说,不是八年前,就是九年前……一座歷经无数岁月的古村中,发生了一件大事儿。”
说书人有些不太讲究,只说了半句便停了。
任也倒酒再次“递”给了对方:“你要说清楚点,到底是八年前,还是九年前!再含含糊糊的,老子往酒杯里撒尿给你喝。”
“嗖!”
说书人拽过酒杯,再次满饮道:“嗯,没错,就是九年前……九年前古村中发生了一件大事儿,因为有一位沉睡了很久的孩子……醒了。此间天地突生异象,三十日不绝。”
任也闻言后,一边倒酒,一边思考道:“我今年十五,九年前……我是六岁,与记忆中回到虚妄村的年龄一样。他应该没有说谎。”
说书人再次接过酒杯豪饮,而后道:“这孩子的来歷不一般,也不知在『虚妄神墓』中沉睡了多久。总之,他註定是要在这一世中醒来的,只是时间尚早了一些。”
“如今的虚妄村已经没落,辉煌不再,离乡路开启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天道机缘逐渐断绝,这里就犹如一处被神围困住的死地。”
“但那个孩子身负的传承,却极为特殊,若是日后能成长起来,则必然不凡,也拥有改变此地现状的能力。”
“所以,这里的人,其实都在翘首以盼著他的醒来之日。”
“四位大人物,在虚妄神墓彻底敞开之前,就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並且都期望著能得到那个孩子的青睞,令其由自己教导,抚养。”
“不久后,虚妄神墓尘封已久的大门,徐徐敞开,並只有那四位大人物,拥有资格率先入墓,唤醒孩子的资格。”
“那是一次狂欢盛典,虚妄神墓外,有太多人兴奋地等待著,都想要亲眼见证那颗被他们寄予希望的明珠,在这一世醒来……成为那个改变一切的变数。”
“但谁都没有想到,四位大人物最终接出来的,却只是一个瞎子。”
“那个孩子的双眼,是象徵著自身传承本源之力的存在,是极为特殊的。他成了瞎子,就等同於没有了本源之力,断绝了一切问鼎大道的可能。”
“那个孩子辜负了所有人的期待,大家篤定他是被命运诅咒的人,命格太薄了,竟没能將那可以改变一切的传承本源,从无尽的岁月中,带到这一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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