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钟跃民跟秦岭自从在县城见过面之后,就经常茶不思饭不想的。

虽然两个人也经常隔著深沟见面,但是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

所以,从那以后,他就经常的徒步三十多里路跑过去跟秦岭见面。

刚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因为不好意思,还是怎么的,反正钟跃民没有表现出什么来。

反而是愈发的沉迷於秦岭的信天游。

那清澈的嗓音,唱出荒凉悽苦的信天游,却另有一番风味。

钟跃民这个人,本身就有些文艺细胞,加上性格有些多愁善感,所以他把秦岭,奉为自己的知心人。

这个时候,秦岭在他心里的地位,已经彻底的超越了周晓白。

不是他把周晓白忘记了,而是更加理性的,偏移了自己心里的天秤。

今天,也不知道他是抽哪根筋儿了,疯狂的想念秦岭。

所以,在两个人约定的时间,他来到村子后面的深沟前,大声的告诉秦岭让他等著自己。

然后,钟跃民就像疯了一样,衝出村子。

(这里和原剧有所不同,原剧是他要当兵要离开的时候,才有的这一幕。)

而另一边的秦岭,在钟跃民消失在视线里之后,心里却如同小鹿般乱撞。

大家都不是傻子,该懂的东西都懂。

她知道,这次钟跃民过来,两个人的关係將会变得不一样。

秦岭这个人,怎么说的,其实是一个挺腻歪的人。

她一边爱钟跃民爱的疯狂,一边又理智的跟钟跃民说两个人的结合,就是因为寂寞。

她这么说,是不想给自己留下心里的枷锁,也是不想给钟跃民留下牵绊。

只能说,她这个人活的通透,思想也比其他人开放。

只不过最后还是为了钟跃民,选择了跟叶楚良远走国外。

如果没有这一档这事儿,她可能会跟钟跃民走到一起,也可能不会。

毕竟爱情只是婚姻的一部分,而她跟钟跃民,两个人都不是甘於寂寞的人。

即便不会婚內出轨,但是也很难共度一生。

个人见解,不喜勿喷。

回归正文,钟跃民衝出石川村之后,一路小跑著。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见到秦岭了。

这个时候如果有记载的话,他的长途奔袭速度,可能都超过了他在侦察营的最好成绩。

钟跃民脚下的泥土飞扬,他的步伐坚定而急切。

仿佛每一步都在丈量著与秦岭之间的距离。

山路崎嶇,荆棘不时划破他的衣衫,但他浑然不觉。

风在耳边呼啸,像是在为他加油鼓劲。

钟跃民的呼吸逐渐急促,汗水湿透了后背,可他的眼神却始终坚定地望著前方。

跑过一道道山樑,越过一条条沟壑,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见到秦岭。

他想起秦岭的歌声、她的笑容,这些画面支撑著他不断前进。

三十多里的山路,此刻仿佛没有尽头,但他的脚步从未停下。

终於,望见了秦岭所在的村子,他的步伐更快了,仿佛所有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消散。

他快步衝过村头的小桥,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前面的秦岭。

两人的目光交匯,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

钟跃民气喘吁吁地走到秦岭面前,还未开口,秦岭便红著脸低下了头。

“秦岭,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看著秦岭娇红的脸颊,钟跃民深情的说道。

“跃民,你喜欢的是我这个人,还是我唱的信天游?”

“当然都喜欢了,我喜欢你,也喜欢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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