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我的意思是,在这里引爆炸药的话,我们也会受到波及的吧”。

“我现在就让你看看费斯特伯伯擅长的另一面”,费斯特得意的笑道,而星期三和帕斯利的脸上写满了期待。

“嘿,看这里”,费斯特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双手高高的举了起来。

“明智的选择,现在投降还不算晚”,虽然他们不知道费斯特在说些什么,但能够看明白他的动作。”

法国军礼,就是投降的意思。

人群之中,一个目光敏锐的小个子突然看见在这下车的古怪男子手上好像迸发出了一丝闪电。

他原本还以为自己是眼了,可在他揉了揉眼睛之后,却发现闪电並没有消失,反而还扩大来了起来。

“不好,他们是巫师......”,可惜他话说的有些迟了。

闪电自费斯特的十个手指处迸发而出,飞快的落到了周围的人身上,他们顿时浑身颤抖了起来,口吐白沫,纷纷软倒在了地上。

让人惊奇的是,每次闪电在快要靠近车子的时候,都会飞快的弹开。

费斯特拍了拍手,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之后,这才回到了车上。

面对罗素惊奇的目光,费斯特咧嘴道:“想学么?”

罗素疯狂的点起了头,虽然前摇有些长,但是帅啊,谁能拒绝掌控雷电的快感呢。

“学不会的”,戈麦斯有些嫉妒的说道,“这是费斯特的天赋,我一直都很羡慕这一点”。

“好吧”,罗素有些失望,他看向了周围躺倒一片的身体,“他们都死了么?”。

“这谁知道呢”,车上並没有人在意这一点,罗素也是如此。

將道路清理出来之后,他们便驾驶著汽车继续前行。

“我好像听到他们其中一人认出了我们是巫师,怎么,苏国连国际保密法都没有的么?”

罗素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苏国的巫师们认为巫师和麻瓜一样,都是共和国的人民,不分阶级,拥有一样的地位,可惜,想法很美好,实际上嘛”。

戈麦斯没有说完,罗素却已经知道了答案。

亚当斯们的聚集地是在一个小镇上,这里所有人都姓亚当斯,並没有外人的存在。

对於戈麦斯他们的到来,亚当斯们表现得极为热情,为他们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

只能说亚当斯家喜欢办宴会刻在了dna里,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是如此。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苏国这边的亚当斯明显身材要高大许多,身形健硕,就连他们的魔杖也足足有十七八英寸长。

魔杖的尖端还包裹著一层金属,很难想像他们会用魔杖做什么事情。

宴会上,罗素知道了他们接下来的打算,苏国的亚当斯们发现了一处遗蹟,从现有的线索来看,这片遗蹟属於一个强大的古代巫师。

亚当斯家族世代从事著殯葬相关的行业,摸金挖坟同样也是其中的一环。

甚至挖掘坟墓都已经成为了亚当斯家的一个传统习俗,星期三在三岁那年就已经收到了一把手工打造的粉红色铲子作为礼物,只不过她后面自己將其涂成了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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