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疯』,是藏在骨子里的。”邓朝的眼神,亮得惊人,“您能把人性,写得那么透,那么狠。又能把美学,玩得那么高级,那么写意。我听说,您之前那个《极限挑战》,也是您的手笔?我看了几期,那简直不是综艺,那是把我们这群演员,扔进了一个人性的斗兽场里,太刺激了。”

他顿了顿,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补充道:“还有,还有那个叫『方汶山』的词神,写《青花瓷》和《夜曲》的那个!鬍子(胡哥)跟我说,圈里都在传,那个人,其实也是您?”

这个问题一出,整个包厢,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林默的身上。

林默看著眾人那充满了八卦和探究的眼神,特別是刘艺菲那眼中,还带著一丝看好戏的笑意,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他只是夹起一块,刚刚燉得软糯脱骨的东坡肉,放进了刘艺菲的碗里。

然后,才慢悠悠地,对著邓朝,说道:

“朝哥,说真的,我一直觉得,您才是我见过,最『疯』的演员。”

“为什么?”邓朝被他这番反向吹捧,搞得有些摸不著头脑。

林默看著他,一脸认真地,解释道:

“因为,为了演好一个角色,就真的,把自己,逼成了那个角色的样子。”

“又是增肌,又是减重。又是研究歷史,又是揣摩心理。”

“您说,这世上,还有比这,更『疯』,也更『傻』的事吗?”

他这番话,看似是在说邓朝,实则,也是在说胡哥,在说刘艺菲,在说在场的,每一个,为了艺术,而愿意“不疯魔不成活”的,创作者。

邓朝愣住了。 他没想到,林默会给出这样一个,充满了敬意的回答。 他笑了,发自內心地笑了。

他端起酒杯,对著林默,郑重地说道:

“林先生。能遇到您,遇到《影》这个剧本,是我邓朝的幸运。”

“为了您口中的这份『傻』,我敬您一杯!”

“干!”

那个夜晚,他们没有再聊任何关於“马甲”的八卦。 他们聊的,是艺术,是创作,是属於一群“疯子”的,共同的理想。

……

宴会结束后,已是深夜。 林默和刘艺菲,手牵著手,走在横店那条已经变得安静的街道上。

秋夜的凉风,吹在脸上,带著一丝愜意的凉意。

“你今天,说得真好。”刘艺菲轻声说道。

“我说什么了?”林默明知故问。

“你说,我们是『傻子』。”刘亦菲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我喜欢这个称呼。因为,只有『傻子』,才能心无旁騖地,去做一件,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看著林默。 “那么,林默先生,”她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声问道,“你这个,全世界最大的『傻子』,明天,还来片场,看我们这群小『傻子』,演戏吗?”

林默看著她那双,在月光下,比星辰还亮的眼睛,笑了。

“当然。”

“我的江湖,我总得,亲自看著它,一点点地,变成现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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