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麵包店老板虽然面对著一个手握兵权的军官,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只有一种据理力爭的公民的坦然!

“法典之上,明明写著!『任何人,不得在交易之中,故意隱瞒商品的瑕疵』!”

“可是,昨天那个该死的埃及商人!”

“他卖给我的那袋小麦,下面竟然掺了一半的沙子!这难道不算是『商业欺诈』吗?!”

“为何我去市政官那里告发他!市政官却只是罚了他几个银幣,便草草了事?!”

那个高大的罗马百夫长,在听完了他的质问之后,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

他只是平静地指了指那条法律的下一行,耐心地为他解释道。

“朋友,请看清楚。法典同样也规定了,『若欺诈的金额,不足一百个银幣,则其惩罚,也当与之相对应。』你的那袋小麦,只值十个银幣。所以,市政官的判决,並无不妥。”

“当然,”

他看著那个依旧是一脸不忿的麵包店老板,笑了笑,补充了一句,“如果你认为这条法律本身就不公平,你完全可以去向你们那个选区的护民官,提出修正案。”

“只要超过一半的公民都同意你的看法,那么,元老院便会重新审议这条法律,甚至可能会改变它,我的朋友。”

许慎將这一切都默默地尽收眼底。

他的口中,喃喃地重复著那句他刚刚才从菲罗的翻译之中听到的话。

——“如果你认为这条法律本身就不公平,你完全可以去改变它。”

这句话,让他的脑海之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大汉朝堂之上的另一番景象。

他想起了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却永远只是一句空话的可笑现实;

他想起了那皇帝可以因为一己之好恶而隨意更改法律、草菅人命的“口含天宪”的绝对权力。

在大汉,所谓的“法律”,从来都不是用来保护百姓的,而只是为了君王更好的治理百姓而已。

人在法之上!

而在这里,在这片遥远的西方的土地之上。

法律被公开地铭刻在铜表之上,公之於眾,接受所有公民的监督。

法律的尊严,高於一切。

一个最普通的公民,竟也拥有著去质疑,甚至改变法律的权利。

法在人之上!

他第一次,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人治”与“法治”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理念之间,那如同天堑一般的巨大鸿沟。

他拿出笔,在自己的莎草纸上用一种充满了思想锋芒的笔触写道:“罗马之治,其本在『法』。其法铸於铜表,公之於眾,上至贵族,下至走卒,皆可习之、论之。其法面前,无人情之说,无权贵之別,唯『契约』与『证据』而已。”

许慎在纸的最后写道:“我汉家之治,其本在『人』,其法,隨人主之好恶而变。人有七情六慾,有远近亲疏,有喜怒哀乐。故人治之世,其法必因人而异、因时而变。故我大汉,其兴,在於一人之圣明;其亡,也在於一人之昏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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