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破晓的第一缕光穿透薄雾,远山褪去墨色长袍,万物在温柔里渐渐甦醒。

远处,消防车的笛声像丧钟,划破晨曦的寂静。

来到这边半个多小时,陆凌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他进入到了媳妇的预知梦中。

是的,真残忍。

他来到了这个媳妇跟孩子已归尘土的世界。

有些时候,老天爷好像就是要捉弄你。

最不想要什么,他就来什么。

山腰的公路边上,许彪正在向老大说明这些年他们做了些什么,是怎么度过的。

因为陆凌刚刚告诉他,自己来自另一个世界,记忆有断层。

当时,许彪也就是愣了一下,便接受了这件事情。

站在自己面前的就是老大,不管他来自哪里,就算是化成灰,他许彪也不会认错。

做小弟的,要有做小弟的自觉,听老大的话,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兄弟俩低声聊著。

不远处,贺贵双手放在大衣兜里,正凝神警戒著四周。

在梦境之外,贺贵在一帮兄弟中年龄最小,成天嘻嘻哈哈,还像个大孩子。

在这里,他肩膀宽阔,目光锐利,站在不远处,坚如磐石。

两个小时后,確认那幢別墅已经被烧烂烧透烧得只剩一个空架子,兄弟三人坐车准备回市里。

这里是异国他乡的一处旅游胜地,空气清新,景色如画。

陆凌看著车窗外快速流动的街景,將许彪的话做了总结,“也就是说,我出狱后跟陈、胡两人斗了整整十二年,才在昨天晚上將他们一家四口烧死在那幢別墅里?”

许彪点头。

陆凌嘆了口气,“太慢了,居然让那一家人活到现在。”

许彪:“陆哥,是那一家人太邪门了,几次死里逃生。”

陆凌点头,“是。”

胡秀兰在写那本小说时,不停地给她自己加机缘跟巧合,就差跟m国的总统结交,成为人家的乾女儿了。

这种级別的对手,的確会耗费自己不少精力。

陆凌拍拍许彪的肩膀,“这些年,辛苦你们了。”

许彪笑,“哥,都是兄弟,谁跟谁啊。等事情结束了,我就想回去给蛮子和泥鰍上一柱香。”

在胡秀兰的笔下,蛮子跟泥鰍死了。

在这个梦境中也是。

陆凌点头,“好,一起。”

车子回到市区的一幢公寓楼里。

兄弟三人在这里待了三天。

许彪带著贺贵去確认胡秀兰一家的尸体跟dna检测情况。

陆凌一直在家里处理自己的產业跟工作。

这三天中,他没有尝试著醒来,脱离这里回到现实。

既然胡秀兰没有写出结局,媳妇也没有梦到最后,那么就由自己来为这一切画上一个完美的句號吧。

陆凌不清楚梦境中的时间是怎么流逝的,只希望在现实世界中,当自己脑中的生物钟响起,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媳妇、孩子,迎接他的是普通而又美好的一天。

在確认胡秀兰一家已经化成灰烬,陆凌带著许彪跟贺贵回国。

几天之后,剩下的兄弟们从各处归来,在庆城的墓园为蛮子跟泥鰍上香。

简单的一个祭拜仪式结束。

穿著黑衣黑裤,手里举著黑伞的陆凌长长嘆了一口气,告诉眾人,他已经写好遗嘱,並將公司的大部分產业分配到各兄弟们名下,今天之后他要去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你们也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所以,过自己的日子去吧。

在现实中,这帮人除了贺贵跟唐明远,全都结婚了,还有人当了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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