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像一块被墨汁浸透了千百遍的黑布,死死地、密不透风地蒙住了整个长安城的上空。

没有星,没有月,只有从北方荒原上灌来的,如同鬼哭狼嚎般的寒风。

风里,带著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和羊膻味。

那是突厥人身上的味道。

往日里早已被巡夜的金吾卫点亮的灯笼,此刻只剩下城楼上寥寥几盏,在狂风中忽明忽暗,如同野兽濒死前,最后几次挣扎的呼吸。

长安城,这座大唐的心臟,从未如此死寂过。

家家户户的门板背后,都用能找到的一切东西死死顶住——米缸、桌椅、甚至祖宗的牌位。女人们用破布堵住孩子们的嘴,生怕一声啼哭就会引来城外那群择人而噬的恶狼。

白日里,当那道“宣冠军侯霍去病,火速回京”的血色圣旨,由禁军校尉嘶吼著传遍全城时,整座死城確实短暂地活了过来。

“冠军侯!陛下终於要把那尊杀神从蜀中请回来了!”

“哈哈哈!霍去病!頡利那蛮夷听到这三个字,裤襠里怕是都要湿透了!”

“天不亡我大唐!我们有救了!”

短暂的、歇斯底里的狂欢,如同烈火烹油,瞬间席捲了每一个角落。百姓们衝上街头,相拥而泣,仿佛胜利已经唾手可得。

然而,当冰冷的夜风吹散了最后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一个更冰冷、更现实、更让人从头皮一直凉到脚后跟的问题,如同毒蛇一般,缠住了每一个人的心臟。

长安城,北门,玄武门城楼之上。

张六斤,五十有三,是金吾卫里最老的一批兵痞子。他那张脸,就像关中平原上被旱灾蹂躪了三年的土地,每一道沟壑里都填满了风霜与死亡。他杀过前朝的兵,砍过造反的贼,也亲眼见证了新皇李建成登基后,如何用神鬼莫测的手段,让这座腐朽的都城焕发新生。

他对当今这位陛下,是发自骨子里的敬畏。

可敬畏,当不了饭吃,也挡不住突厥人的弯刀。

他一双布满老茧、青筋虬结的大手,死死地扣在冰冷的城墙垛口上,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发出“嘎吱嘎zha”的脆响。他的目光,像两把生了锈的刀子,试图穿透无尽的黑暗,去窥探北方那片已经被死亡笼罩的大地。

“六斤叔,还在想呢?”

一个叫李狗蛋的年轻卫兵,哆哆嗦嗦地凑了过来。他今年才刚满十七,脸上还带著几颗紧张时会冒出来的青春痘。他的身体在宽大的甲冑里不住地发抖,分不清是冷的,还是怕的。

他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声音里带著最后一丝希冀。

“您……您说,冠军侯的驃骑军,得是何等的威风?我听茶馆的说书先生讲,他们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一人三马,日行千里!从蜀中到长安,八百里加急,最多……最多五天!五天就能杀到了吧!”

五天?

听到这个天真得可笑的数字,张六斤浑浊的眼珠缓缓转动了一下,他看著李狗蛋那张写满了“希望”的脸,就像看到了三十年前,那个同样天真的自己。

他笑了。

笑声沙哑,乾涩,像是两块被风乾了的骨头在摩擦。

“娃子,你今年多大了?”他没头没尾地问了一句。

“十……十七……”

“十七岁,还没娶媳生子吧?”

“没……没有……”李狗蛋被问得有些发懵。

“那就好,”张六斤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残忍的冷酷,“死了,也不算亏。”

“啊?!”李狗蛋的眼睛猛地瞪大了。

“你当这是村头打群架,喊一嗓子,兄弟们抄著傢伙就从四面八方衝过来了?”张六斤的声音陡然拔高,他猛地转身,蒲扇般的大手一把抓住了李狗蛋的衣领,將他瘦弱的身体直接提了起来!

“我问你!八百里加急,送的是什么?!”

“是……是军令……”李狗蛋嚇得魂飞魄散,双脚在空中乱蹬。

“没错!是一个信使!一匹快得能跑死自己的马!”张六斤的唾沫星子,像雨点一样喷在李狗蛋的脸上,“他可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跑死七八匹马,把一道军令送到!”

“可冠军侯要带回来的,是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