鏗鏘有力的声音迴荡。
李凡看著他,其身高可能才一米七出头,也不算太魁梧,皮肤黝黑,长相也是属於那种扔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种,其貌不扬。
但毫无疑问,这傢伙最带种的。
任务完成了,就是升官发財。
但完不成,要死在里面的。
“你不怕死么?”
冯震咬牙:“陛下,小人已经三十了,盛安八年募兵,没遇上好时候,再不试一次就没机会了!”
“您就给小人一次机会吧!”
有人想要劝阻,毕竟马旗手,就算武力高,但根本没有带兵经验。
李凡抬手阻止了四周人说话,他从这个冯震的眼睛里看到了一股子拼劲,这是太平年间军队最缺乏的人。
“很好!”
“一个不想当將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
“朕给你这个机会!”
“朕给你百名精锐,让人用火銃帮你开路,你將此人生擒出来,朕直接封你为龟兹镇守使!”
“並且为你许一门婚事!”
听到这里,所有士兵都羡慕了,龟兹镇守使还是隶属於西域都护府管辖,但这相当於西域一隅的一把手,头顶的上司只有西域都护。
这甚至都不是三连跳了,是直接一飞冲天!
甚至还有一门亲事,亲事不算什么,但皇帝指的,那可就不一样了!
“反之,你死也要给朕死出一个样子!”李凡道。
“是!”
冯震大喝,脸上写满了决绝:“卑职誓必完成任务!”
“去吧。”
“来人,为他擂鼓!”
“是!”
很快,冯震完成了准备,李凡阵前给了他一套明光甲,这玩意不仅是身份的象徵,防护能力也是顶尖。
只要不被黑火药炸,不被重弩近距离射击,一般不会直接受致命伤。
在冷兵器时代,甲比刀要重要的多,很多朝代私藏刀具没事,但只要藏甲,那就是灭九族,没商量。
很快,军鼓一响,是丰王出阵曲,这是在秦王出阵曲的基础上改的。
三省六部认为秦王出阵曲已经无法彪炳李凡的战功,所以给改的,为了青史留名。
这齣阵曲大气磅礴,气吞山河,一响就是金戈铁马,属於是唐帝国自带的bgm。
冯震是一生以来第一次带兵,浑身热血逆流,嘶吼一声,真有几分將军模样。
紧接著,他率百人杀入阵中,一往无前。
李凡全程目送。
“这小子不错,做个马旗手太屈才了。”
“陛下,他是盛安八年募兵,那个时候已经没有战事了,所以没有升迁,也没有履歷,我等不敢打压部下。”一名督尉上前解释。
李凡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这时候,百人队伍靠著近卫营的火銃掩护,顺利长驱直入,直接插入了巴格达军队的內部。
轰的一声,双方短兵相接。
敌人知道输了就是死,所以玩命反抗。
白刃战极为惨烈,你一刀我一刀的对砍,比拼的甚至都不是武力,而是一种胆量。
谁更不怕死,谁就能压制对方,前进一步。
而冯震显然是一个敢打敢拼的士兵,並且应该是个练家子,看著其貌不扬,那唐刀一砍起来,就收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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