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焕眉头紧锁。

作为大夏最顶尖的特种兵,他接受过各种潜伏和偽装训练。

但眼前这个接头人,似乎已经把偽装做到了极致。

极致的……邋遢。

“到了,就是这里。”

邦尼停在一栋破旧的公寓楼前,墙皮大块大块地剥落,露出里面灰黑色的砖石。

他掏出一串钥匙,叮叮噹噹地捅了半天,才终於打开那扇锈跡斑斑的铁门。

一股更为浓郁的、难以名状的气味扑面而来。

秦焕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他征战沙场多年,什么血腥味、硝烟味没闻过。

但这股混合了发酵食物、汗臭和霉菌的味道,还是让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邦尼似乎毫无察觉,热情地招呼他进去。

“別客气,当自己家一样。”

秦焕看著脚下几乎无处落脚的地板,实在没法把这里当成家。

屋子很小,一眼就能望到头。

门口堆著几个满溢出来的垃圾袋,几只苍蝇在上面盘旋。

沙发上扔满了皱巴巴的衣服,顏色已经看不分明。

这真的是情报人员的安全屋?而不是某个拾荒者的老巢?

秦焕强忍著转身就走的衝动,小心翼翼地跨过一堆旧报纸。

脚下传来“噗呲”一声轻响,伴隨著一种黏腻的触感。

他抬起脚,一只烂了一半的苹果正牢牢地粘在他的靴底,已经变成了一滩褐色的泥。

邦尼眼睛一亮,凑了过来。

“嘿!秦!你真是我的福星!”

秦焕一脸费解。

“我一直想把它做成苹果酱,但总觉得差点火候。你这一脚,正好,完美!”

邦尼拍了拍手,似乎真的很高兴。

秦焕沉默地把脚在旁边的报纸上蹭了蹭。

他开始有点同情这个叫邦尼的傢伙了。

组织上说,邦尼是潜伏在漂亮国最顶尖的情报员之一,也是一位不世出的发明家。

可现在看来,他的精神状態……似乎比他的发明更需要关注。

“別看我这里乱,这都是偽装。”

邦尼仿佛看穿了秦焕的心思,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

“越是这样,敌人就越不会怀疑。这里,其实是我的实验室。”

他一边说,一边把秦焕拉到一张堆满各种电子零件和工具的桌子前。

桌子中央,摆著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手电筒。

“看!”

邦尼像献宝一样拿起那个手电筒。

“我的最新发明,太阳能手电筒!”

秦焕看著他。

“它最大的优点,就是在有太阳光的时候,完全不需要电池,就能发光!”

邦尼骄傲地按下了开关。

手电筒毫无反应。

屋子里拉著厚厚的窗帘,密不透光。

场面一度有些尷尬。

“呃,现在没太阳。”

邦尼挠了挠他那本就乱成一团的头髮。

“不过没关係,我早就考虑到了这种情况。”

说著,他从桌子底下摸出另一个更大號,看起来电力十足的手电筒。

他打开那个大手电筒,將光柱直直地对准了太阳能手电筒顶部的太阳能板。

然后,他再次按下了小手电筒的开关。

一道微弱的光亮,从小手电筒里射了出来。

“你看!亮了!”邦尼兴奋地晃了晃手里的两个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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