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王见状笑道:“算了,你们吃这些。” 说著把面前的烤野鹿肉推过去,將虫盘换到自己这边。小桃连忙夹了块鹿肉塞进嘴里,感激地看了辰王一眼。

司徒玥抿了口酒,笑著解释:“南蛮多山林瘴气,毒虫瘴气厉害,当地人便把能吃的虫子都变成了食物。一来补充营养,二来也是种生存智慧呢。”

她夹起只竹虫,“你看这个,专吃嫩竹心长大,比蚕蛹还乾净。”

窗外的夜色渐浓,楼里的烛火映著眾人的笑脸。小桃捧著碗野菜汤,听著司徒玥讲南蛮的趣事;御风和卿书偶尔碰杯,眼神里多了几分放鬆;辰王不时看向司徒玥,嘴角噙著浅浅的笑意。

这顿夹杂著惊奇与欢笑的晚饭,成了他们南蛮之行里,一段格外鲜活的记忆。

那顿晚餐的余味仿佛还縈绕在舌尖,第二日天微亮,辰王一行便收拾行装,换上了早已备好的绸缎衣衫,扮作往来贸易的珠宝商人,继续向南蛮主城进发。

卿书早已將几箱成色各异的玉石玛瑙备好,御风和飞羽则装作护卫,寸步不离左右。司徒玥换了身素雅的湖蓝色衣裙,鬢边簪著支莹白的玉簪,倒真有几分温婉的商人之女模样。璃王和辰王则一身锦袍,气度不凡,走在路上,倒真引来不少侧目。

一路行来,关卡盘查本就严格,可每当辰王亮出文书,报上 “沈辰” 之名,再由璃王附和一句 “在下沈璃”,司徒玥適时頷首浅笑,那些盘查的兵士竟都露出几分恭敬,挥手放行,畅通无阻。

最离谱的是,在一处市集休整时,有个鬚髮皆白的老者凑上前来,打量著他们的货箱,抚须笑道:“看几位气度,莫非是从东边来的沈氏商队?”

辰王一怔,隨即不动声色点头:“正是。”

“哎呀,果然是!” 老者顿时来了精神,“早就听说沈氏商队的珠宝稀奇得很,有能在夜里发光的玉石,还有雕成花鸟模样、触之即鸣的玉佩,可惜一直无缘得见。”

旁边几个商贩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附和,甚至有几个衣著华贵的富商,特意从別处追来,捧著自家的珍品,要与他们交换珠宝。

“沈老板,我这有块南蛮特產的血珀,里面裹著只完整的蝴蝶,换你那箱里最透亮的玛瑙如何?”

“沈二公子,我听说令妹懂些奇珍异宝的门道,能否帮我瞧瞧这块黑石,是不是传说中的曜石?”

眾人面面相覷,心里满是疑惑,却还是依著辰王的眼色,偶尔与他们交易一二。司徒玥借著辨认宝石的由头,与那些人閒聊,倒也摸清了些当地的风土人情。

待摆脱了人群,御风终於忍不住挠了挠头,压低声音道:“王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南蛮的百姓怎么都听说过沈辰沈璃?我们该不会是和哪个有名的商队撞名了吧?”

辰王停下脚步,从怀中摸出一卷泛黄的文书,指尖拂过上面的印章,沉声道:“这是父皇临行前交给我的,让我务必用文书上的名字行事。想来,是父皇早有安排,让我们借用了这『沈氏商队』的名號,也好行事方便些。”

璃王挑眉:“父皇倒是考虑周全,这名號的影响力,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大。”

“既是如此,便更不能露了破绽。” 辰王將文书收好,“加快些脚步,早日抵达主城,也好完成正事。”

眾人应下,不再耽搁。

接下来的几日,他们晓行夜宿,穿过了瘴气瀰漫的密林,渡过了湍急的河流,终於在第七日的黄昏,遥遥望见了南蛮主城的轮廓 , 那城墙竟是用红褐色的岩石砌成,城头上插著绘有兽纹的旗帜,在晚风中猎猎作响。

隨著人流走近,城门处的守卫果然也只是隨意盘问了两句,听到 “沈辰”“沈璃” 的名字后,便放他们进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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