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寧岁聿也想趁著现在的机会搏一把。

最重要的一点,先找一家大公司合作,不然他自己可搞不定这个公关游戏。

大公司看重奖项,但更看重利益。

等寧岁聿证明了自己的赚钱能力,再拿出一个好剧本,自然会有人上门寻求合作。

选定影片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组建一个完整的製片人部门。

哪怕他拿了格莱美,又出版了小说,还很畅销,可还是没找到一个合適的职业经理人。

正式加入一家公司,这跟一部影片的临时合作可不一样。

所幸他要拍的这部片子,並不复杂,乾脆再让汤姆挑大樑,多配几个人辅助他就是。

寧岁聿跟老爸一起,面试了一些人,招进公司给汤姆打下手。

本来寧岁聿靠著格莱美的名声,和布兰妮的宣传,这种“场外手段”,一直霸占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就引得很多出版业內人士侧目。

这会儿他准备拍电影的消息传了出去,又起一波热议,终於引得不少人出头。

汤姆拿来一份报纸,递给寧岁聿。

“丹尼尔,这上面已经连续出现了好几篇批评你的书评,你看需不需要回应一下?”

寧岁聿关注过这一阶段的图书市场,《暮光之城》根本没有竞品。

而且这个时间段,也不是图书销售的旺季。

这本小说纯靠著格莱美的名气,还有布兰妮的宣传,这才在销量上一骑绝尘。

按照目前的趋势,小说销量隨著口碑的扩散,还会持续增长。

按理说,完全不会影响到同行才是。

而在没有同行跳出来的情况下,也不至於出现集中的负面评价。

寧岁聿接过一看,是《今日美国》,记得上次在格莱美的採访,他们的记者就挖过坑。

这么大的报纸,不至於这么小气吧?

再看书评,关於《暮光之城》的评价,主要集中在文笔上。

都是诸如“文笔稚嫩,充斥著陈词滥调”、“肥皂剧式对白”一类的评价。

这个没得反驳,寧岁聿对自己的文笔有清晰的认知。

其他还有对小说中【素食吸血鬼】这一设定的评价,一些哥特文学研究者认为是“对吸血鬼黑暗本质的阉割”。

幸好寧岁聿用了大量时间,对原作的缺陷进行了修正。

规避掉了“吸血鬼设定漏洞”、“贝拉过於被动”、“美化爱德华控制欲”等问题,否则这些都免不了被批。

但对於小说的评价基本止步於此,反而话锋一转,指向了寧岁聿拍电影的事情,尤其以著名书评人阿比盖尔的言辞最为激烈。

【一个十五岁少年,意外成功之后的自我迷失。】

【靠名气与宣传换来的销量,到底有几分真实?】

【电影可以靠名气宣发,但电影能靠名气拍摄吗?】

【这是对好莱坞无数电影人梦想的褻瀆!】

……

嘶!

寧岁聿牙根生疼,他觉得这文章不应该放书评,应该是社评才对。

“汤姆,兰登书屋那边怎么说,会影响销量吗?”

汤姆摇头道:“不会,《暮光之城》没有竞爭对手,书评中提到缺点无足轻重。反而是对你任何评价,都可以视作热度,有机率转换为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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