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诸位重臣都是老狐狸了,当然不可能听不出来查理这个构想的含金量。

自从十三世纪中叶,霍亨斯道芬王朝绝嗣后,神圣罗马帝国境內的诸侯邦国割据分裂就日益严重。后来卢森堡王朝的皇帝查理四世颁布金璽詔书,这部詔书实际上使德意志的分裂化和皇帝的无权化在法律上成为必然。按照黄金詔书,由诸侯选举皇帝的做法得到承认;这些诸侯称为选侯。在帝国境內有七个大选帝侯:波希米亚国王;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布兰登堡藩侯;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科隆大主教以及上百个小选侯。诸侯在自己领地內的行为,皇帝无权干涉。

金璽詔书从法律上確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是侯国实行君主体制的法律根据。它进一步削弱了皇权,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最后在三十年战爭后诸侯国各割地盘,其內部分裂变成不可逆转。战爭开始时,神圣罗马帝国只不过是一个空壳。帝国哈布斯堡家族皇帝的实际权力仅局限於他们的家族领地,例如奥地利和波希米亚。在帝国境內的其他地方,数百个领主统治著他们各自的公爵领地、侯爵领地、伯爵领地、主教辖区和自由市,很少把皇帝放在眼里。

战爭结束时,情况並没有多少改变。哈布斯堡王朝依然享有帝王的尊贵,而各类领地实际上依旧是独立的实体。《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赋予这些领地的统治者实行他们自己的外交政策的权利,这在理论上使他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独立。然而实际上,他们早就在奉行自己的外交政策了,不受皇帝约束。因此三十年战爭和《和约》对他们的地位没有什么影响。

这场战爭,给控制神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王朝以沉重的打击,使它在欧洲恢復天主教统治和建立大一统帝国的计划成为泡影。

其实,三十年战爭对德意志政治和宪法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於没有发生的事情上面,而不是体现於已经发生的事情上面。长期以来,哈布斯堡家族一直在寻求增强他们对神圣罗马帝国的广大领土和资源的实际控制权。他们最愿意看到的是將帝国变成一个统一的君主制国家,就像英国和法国那样。三十年战爭是他们为实现统一德意志的目標所做的真真切切的最后尝试,但他们失败了。

而查理现在提出的这个,建立一个囊括整个神圣罗马帝国,旨在加强奥地利对周边各德意志和义大利邦国经济扩张影响的关税同盟,如果得以顺利实施,那么所能够达成的成果,远远要胜於直接动用武力的成果。

约瑟夫二世皇帝和诸位大臣对此,也並非是盲目自信。

在德意志地区、巴伐利亚、符腾堡、巴登等南德意志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方面,天然地亲近倾向於奥地利。

而在义大利地区,也是眾多邦国林立,情况比德意志地区好不了多少。包括由萨伏依王朝统治的皮埃蒙特-萨丁尼亚王国、威尼斯共和国、托斯卡纳大公国、帕尔马公国、摩德纳和雷焦公国、马萨和卡拉拉公国、卢加公国、米兰公国、教皇国、那不勒斯和西西里王国、热那亚共和国。

目前,也只有萨伏依王朝统治下的撒丁王国和教皇国,是义大利地区仅有的两个保持独立性的邦国。

而托斯卡纳大公国、帕尔马公国、摩德纳公国、马萨公国、卢加公国和米兰公国作为奥地利的附庸国,受奥地利支配,除此之外,奥地利在威尼斯共和国的影响也非常大。

在南义大利,那不勒斯和西西里王国作为西班牙的附属国,受其保护支配。

热那亚共和国则是受法国影响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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