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符咒悄然亮起,像是某种古老的意志在回应主人的不屑。

一缕火之魔气自指尖逸出,无声地攀附上信封,火焰不带温度,却灼得空气微微扭曲,仿佛连空间都为之一颤。

信件在火中静静燃烧,没有挣扎,没有残灰,仿佛从未存在。

神都始终没有翻看一眼。

他不需要。

这座滨海小城,能在他眼皮底下悄无声息地放下一封信的人,除了已经敌对的麦卡伦以外只有一个。

他眼中掠过一丝不耐。

这个人的身份已经明了了。

——路明非的最佳舔狗,在北极尼伯龙根里cos耶哥的小魔鬼·路明泽。

神都打开小冰箱,拿出一瓶气泡水,轻轻一拧,“嘶”地一声脆响,在安静的屋內显得格外清晰。

他仰头喝了一口,坐回沙发,开始思索那只小魔鬼究竟想做什么。

路明泽不会无缘无故动手脚。

尤其不会在他眼皮子底下送来一封莫名其妙的信。

他皱著眉想了好一会,还是摸不著头脑,到底是试探?挑衅?还是故意做些无聊的小动作吸引注意?

这傢伙胆子倒是真的不小,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给他送封信,估计是想试试他的耐心。

可惜,神都现在的耐心跟银色战车的技能表一样,不能说空白一片吧,也只能说寥寥无几。

“真是烦人。”神都將水瓶隨手放在桌上,语气不轻不重。

既然猜不到,那就先放著好了。

兵来將挡,水来土掩。

他要是敢搞事,自己就亲自找路明非算帐。

实在不行......那就控制陈墨瞳,把路明非拴起来当狗遛,反正那帮人脸皮厚,不怕丟人。

“哎呀,老朋友。”那声音拖著调,像一只笑到气喘的乌鸦,“虽然早有预感,但你还真的动手啊,你就这么——啪的一下,把它烧了?嘖嘖,真是让人心痛得想掏出你的心来看看它是不是也烧没了。”

神都缓缓回头,眉头微挑,没说话。

可当他转过身时,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那不再是他的房间。

金丝镶边的落地镜、被他亲自选中的黑檀木书柜、恆温调节的酒柜......全都没了。

现在的他,站在一个寒酸得仿佛老鼠都嫌弃的地下室里,墙皮剥落,水渍斑斑,空气里还混著一点腐烂水果和发霉旧书的味道。

地上还有个烂沙发,居然还在“咕嘰”地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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