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州城北的校场,是林飞刚刚让人搭建出来的,靠著记忆中的样子,特地喊翟永杰打造出了一系列的训练工具,此时已经全部建设完毕。
此时晨光刚刺破云层,把带著湿气的金光洒在夯土场上,场边的老槐树枝头还掛著昨夜的雨珠,风一吹就簌簌落下,砸在列队士兵的甲冑上,溅起细碎的银亮。
五百余名士兵列成十排方阵,每排五十人,间距三尺,整整齐齐如刀切般。
他们大多穿著林飞亲自主持改良的轻便皮甲,甲片用精钢混著熟铁锻打,薄如蝉翼却能挡得住寻常刀枪,腰间束著黑色革带,左侧掛著磨得鋥亮的钢刀,右侧別著翟永杰新造的燧发火銃,銃管上的膛线在晨光里泛著冷光。
队伍最前排,王老五光著膀子,古铜色的脊樑上暴起虬结的青筋,手里握著一根碗口粗的铁枪,正来回踱步。
他时不时停下来,用铁枪桿敲敲某个士兵的甲冑,若是甲片没繫紧,便粗著嗓子骂一句:“狗娘养的!甲冑都穿不明白,真遇上事儿,等著被人开膛破肚?”
被骂的士兵忙低头繫紧甲绳,脸上却没半分不满。
这些士兵里,有三百多是之前投降的溃兵,剩下的是从佃户里挑出的精壮,溃兵们曾在林家堡见识过火炮的威力,如今有了安稳的住处、能吃饱的饭,还有机会穿上正经甲冑拿餉银,早已没了往日的散漫;佃户们更是感念林飞分地的恩情,只盼著能练好本事,守住自己的田、自己的家。
“公子来了!”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方阵里瞬间安静下来,所有士兵都齐刷刷地望向校场入口。
林飞穿著一身青色劲装,腰间繫著嵌了铜扣的黑带,背后跟著刘伯温与张九文。
他走得不快,步伐沉稳,每一步都踩在夯土的裂纹上,却像踩在所有人的心上,士兵们自发地挺直腰杆,握著刀銃的手紧了紧,连呼吸都放轻了。
王老五见了林飞,连忙扔了铁枪,快步迎上去,脸上的凶戾瞬间褪得乾净,只剩下憨厚的笑:“公子,人都齐了!这五百人都是我精挑细选的,力气大、反应快,等操练一段时间后,肯定能变成精兵!”
林飞点点头,目光扫过方阵。
他看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有之前在林家堡扛大炮的佃户李二牛,有投降时断了根手指却依旧坚持训练的溃兵赵三郎,还有曾在归州城帮著搬粮草的少年狗蛋,如今也长高了些,穿著略大的皮甲,却依旧站得笔直。
“都辛苦了。”
林飞的声音不高,却穿透了晨雾,传到每个士兵耳中,“我知道你们中,有人曾跟著溃兵四处逃窜,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人曾是佃户,种了一辈子地,却连自己的孩子都养不活;还有人曾是流民,在乱世里顛沛流离,连个安稳的住处都没有。”
他顿了顿,看到方阵里有人红了眼眶,李二牛想起去年灾年,家里揭不开锅,只能让孩子挖野菜充飢;赵三郎想起跟著溃兵时,为了半块窝头,差点被自己的同乡砍死;狗蛋则想起爹娘在战乱中被杀死,自己抱著妹妹在死人堆里躲了三天三夜。
“但现在不一样了。”
林飞的声音陡然提高,带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归州给了你们土地,让你们能靠自己的双手吃饭;给了你们甲冑刀銃,让你们能保护自己的家人;还给了你们希望,让你们的孩子能去学堂读书,不用再像你们一样,一辈子只能当任人宰割的草芥!”
“今日把你们召集起来,不是让你们去当谁的炮灰,是让你们当归州的屏障,挡住那些想抢你们土地、杀你们家人的贼寇!”
“你们怕不怕?”
“不怕!”
五百人齐声吶喊,声音震得老槐树上的雨珠又落了一地,连远处长江的水声都被盖过。
赵三郎攥紧了火銃,指节泛白,他再也不想回到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哪怕是死,也要死在保护家人的战场上。
“好!”
林飞满意地点头,转头对王老五说,“接下来的日子,你要好好训练他们。不仅要练队列、练刀銃,还要教他们战场的规矩--不杀降兵、不抢百姓、不糟蹋庄稼,咱们归州的兵,要跟那些乱兵不一样!”
“公子放心!”
王老五拍著胸脯保证,“我要是教不好他们,您就把我这颗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眾人都笑了起来,校场上的紧张气氛顿时缓和了不少。
林飞又叮嘱了几句关於粮草补给的事,每个士兵每日两顿乾饭,练得好的额外加半块肉,伤了有郎中治,死了家人能领二十石粮米,才带著刘伯温与张九文往州府走。
刚走到州府衙门,一个穿著黄色锦袍的汉子就拦在了路前。
那汉子约莫三十岁,腰间掛著一块镶玉的腰牌,脸上带著几分倨傲,身后跟著两个挎著弯刀的护卫,一看就不是寻常人。
“足下可是镇南將军林飞?”
汉子斜睨著林飞,语气带著居高临下的傲慢,“某乃大汉皇帝陛下亲派使者,有要事与你商谈,还不快备上好酒好菜招待某?”
刘伯温在一旁低声对林飞说:“是陈友谅的人。这锦袍是江州织造局专造的,腰牌上的『汉』字是陈友谅称帝后新刻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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