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甦诅咒的用法多变。
黎恆在获取帽子作为媒介后,简单构思便有了想法。
先是命令空气隔离杂种,使他窒息而亡;隨后又復甦他的尸体,令其用枪杀死所有掠夺者。
借刀杀人。
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仅靠外物杀人的效率太慢了。
窒息这种死法耗时过久。
以杂种这种没进行过强化的普通人为例,耗空魔力也只能咒杀七八个。
如果对方是基因战士呢?
他们的心肺功能更强大,需要的时间也就更久,耗费魔力就更多,效率就更低下。
对比之下。
死者復甦这种方法倒是不错。
杀死的人越多,復甦的尸体就越多,前仆后继无穷无尽。
不过。
这就陷入了一个悖论。
復甦诅咒的作用,只是让死物復甦。
像是一只死鸡就算復活,也不会变得更强,只会是一只会动的死鸡,依旧会被一脚踢飞。
也就是说。
生前越强大的死尸,復甦后就越有用。
而弱鸡復甦也是弱鸡——问题是,怎么杀死一个强大的存在,而后驱使他的尸体?
“还是太弱。”
黎恆嘆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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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復甦诅咒就不是个纯粹的输出手段。
它更偏向功能性,適用於干些杂活,或者关键时刻出奇制胜,帮助自己取得主场优势。
所以。
黎恆需要更恶毒的诅咒。
更强大的属性、技能、道具以及装备,最重要的是,他需要一根法杖!
当然。
虽然还很弱小。
不过目前的诅咒体验,还是令人满意的。
黎恆透过纷飞的雪幕,仔细观察面前的满地鲜血和残骸,心里倒也没什么太多感觉。
没有罪恶感。
没有生理性呕吐,也没有什么腿软发抖……总而言之,没有感到传说中的不適。
一群畜生,死不足惜。
好人死了他可能会遭受良心谴责,至於恶人,他没有再送两口吐沫,已经很有素质。
並且。
黎恆感觉这次经歷。
让他的心態,得到了升华——
这世间最大的权力就是生杀大权,生死面前无大事。
杀人。
有人用刀,有人用枪。
而黎恆的手段比较特殊,是诅咒。
不管是谁,想要终结敌人的生命,难免需要以身入局。
刀剑近身搏杀,枪炮射程限制,每个人都得用性命做为赌注,才能取得胜利。
而诅咒。
藏匿在暗中,杀人於无形。
只要有媒介在手,就可以虚空索敌,无视时间与距离,进行一场隱秘的谋杀。
这种感觉很阴暗。
但不可否认,降维打击的体验,让人非常沉迷。
当一个人覆手便可决定別人的性命时,对他而言,其他人与可以隨意宰杀的猪狗又有何异?
太脆弱了。
如同风中残烛,只需轻轻一吹便灭了。
生命……
轻如鸿毛,小如尘埃,从来没有那么伟大。
人杀人和狼吃羊,没有任何区別,只是和平社会里的人们自顾自的赋予了它太多意义。
弱肉强食,物竞天择。
黎恆深刻领会,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或许这才是世界的真面目,只不过以前人们都会披上一层『文明』的偽装,捕食过程没那么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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