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甦诅咒的用法多变。

黎恆在获取帽子作为媒介后,简单构思便有了想法。

先是命令空气隔离杂种,使他窒息而亡;隨后又復甦他的尸体,令其用枪杀死所有掠夺者。

借刀杀人。

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仅靠外物杀人的效率太慢了。

窒息这种死法耗时过久。

以杂种这种没进行过强化的普通人为例,耗空魔力也只能咒杀七八个。

如果对方是基因战士呢?

他们的心肺功能更强大,需要的时间也就更久,耗费魔力就更多,效率就更低下。

对比之下。

死者復甦这种方法倒是不错。

杀死的人越多,復甦的尸体就越多,前仆后继无穷无尽。

不过。

这就陷入了一个悖论。

復甦诅咒的作用,只是让死物復甦。

像是一只死鸡就算復活,也不会变得更强,只会是一只会动的死鸡,依旧会被一脚踢飞。

也就是说。

生前越强大的死尸,復甦后就越有用。

而弱鸡復甦也是弱鸡——问题是,怎么杀死一个强大的存在,而后驱使他的尸体?

“还是太弱。”

黎恆嘆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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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復甦诅咒就不是个纯粹的输出手段。

它更偏向功能性,適用於干些杂活,或者关键时刻出奇制胜,帮助自己取得主场优势。

所以。

黎恆需要更恶毒的诅咒。

更强大的属性、技能、道具以及装备,最重要的是,他需要一根法杖!

当然。

虽然还很弱小。

不过目前的诅咒体验,还是令人满意的。

黎恆透过纷飞的雪幕,仔细观察面前的满地鲜血和残骸,心里倒也没什么太多感觉。

没有罪恶感。

没有生理性呕吐,也没有什么腿软发抖……总而言之,没有感到传说中的不適。

一群畜生,死不足惜。

好人死了他可能会遭受良心谴责,至於恶人,他没有再送两口吐沫,已经很有素质。

並且。

黎恆感觉这次经歷。

让他的心態,得到了升华——

这世间最大的权力就是生杀大权,生死面前无大事。

杀人。

有人用刀,有人用枪。

而黎恆的手段比较特殊,是诅咒。

不管是谁,想要终结敌人的生命,难免需要以身入局。

刀剑近身搏杀,枪炮射程限制,每个人都得用性命做为赌注,才能取得胜利。

而诅咒。

藏匿在暗中,杀人於无形。

只要有媒介在手,就可以虚空索敌,无视时间与距离,进行一场隱秘的谋杀。

这种感觉很阴暗。

但不可否认,降维打击的体验,让人非常沉迷。

当一个人覆手便可决定別人的性命时,对他而言,其他人与可以隨意宰杀的猪狗又有何异?

太脆弱了。

如同风中残烛,只需轻轻一吹便灭了。

生命……

轻如鸿毛,小如尘埃,从来没有那么伟大。

人杀人和狼吃羊,没有任何区別,只是和平社会里的人们自顾自的赋予了它太多意义。

弱肉强食,物竞天择。

黎恆深刻领会,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或许这才是世界的真面目,只不过以前人们都会披上一层『文明』的偽装,捕食过程没那么明目张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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