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號,饶子瞻与高媛媛一起坐上了回京城的飞机。

《光》这部电影的拍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了。

算起来,从7月8號开机,到8月23號杀青,拍了有45天。

一个半月的时间,对一部场景不多的小成本文艺片来说,这个时间不算快。

主要是饶子瞻在拍摄时对演员的表演抓的比较紧,还有就是他想拍一些精彩的空镜头。

比如在傅明煦家阳台上悬掛的水晶球,隨太阳东升西落折射出不同光彩的镜头,有一种迷幻感,也紧扣片名“光”。

而这类空镜头还有很多,对天气和自然光的要求比较严格,每天只有一小段时间適合拍摄,也算增加了时间成本。

不过,多费一些时间是值得的,拍出来的镜头都非常美。

有一些甚至是可以截出来当壁纸的地步,构图、光影、色彩都达到了大师水平,有一股別样的意味、特殊的精神力量在其中,已经完全超越了原版的水平,有了饶子瞻自己独特的风格。

当然了,45天拍完一部电影肯定也不算慢。

饶子瞻只是精益求精了点,可不像墨镜王,那就是一点点的磨,不仅磨演员,也磨投资人,都能把投资人耗到破產。

他还是很在意在投资人那里的口碑的,这次拍摄並没有超支,帐上用来做后期的钱並没有动。

不过高媛媛省出来的片酬钱,被他在拍摄时都了。

难怪做导演的总是嫌投资不够,饶子瞻也是一样。

他在剧组这个自己完全掌控的小天地,总是抑制不住自己的创作欲。

来了灵感,有了感觉,想到新的点子,总想试一下,现场改剧本这种事他也是做过几次的。

还好,饶子瞻不是那种只顾自己表达的文青导演。

他前世就是北电管理系研究生,对製片成本控制这一块还是能做到心中有数的。

《光》又是他第一部电影,不容有失。

这个“失”是方方面面的,不仅是影片的口碑,观眾的喜爱,还有他在投资方那里的形象。

第一次就超支了,以后就不好忽……拉投资了,所以他没有太浪,只不过是对影片的要求提高了那么一点点。

他的钱刚刚好,就在那个线上,既没有让投资人多掏钱,但也没剩一分一毫。

严格算起来,这也算一种天赋。

要知道,大部分的导演根本不可能做到这种恰到好处,只会坑投资人。

其中这个“坑”也分两类。

一类是最坑投资人的导演,这些导演只会超支,拍一半了喊加钱,美其名曰为了艺术;

另一类也坑,但不会超支,反而会又快又省的把电影拍完,最后剩下的钱只好含泪揣进自己的腰包,可不能便宜了投资人。

当然,不论是加钱还是捞钱,只要最后电影能赚,也不算坑,投资人也能捏著鼻子认了,下次再小心点就是了。

可要是赔了钱,那就上了黑名单,下次坑钱的难度大大上升,被秋后算帐也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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