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澈来到健身区,先是在跑步机上跑了一会,然后又去擼铁,没过多久就累的满身大汗了。

他脱掉自己的上衣,露出发达的胸肌和整齐的八块腹肌。

孟子意早就看到过苏澈的身材,並没有多惊讶。

白露却是第一次见,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目不转睛地盯著苏澈,眼睛都直了。

孟子意笑著调侃:“喂,口水都快流出来啦。”

白露羞得满脸通红,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眼睛却仍旧盯著苏澈,仿佛少看一秒都是巨大的损失。

“苏总的身材真好啊,那发达的胸肌,还有结实的八块腹肌,摸上去肯定很舒服。”

孟子意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手感,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的確很舒服。”

还好白露完全被苏澈迷晕了,没有听清,傻笑著说:

“我要是能摸一摸就好了,我都不敢想能有多爽。”

孟子意说:“放心,你会有这个机会的。”

白露不解地看著她,“什么意思?”

“你傻呀,你俩是这部剧的男女主,有不少对手戏,还免得了身体接触吗?”

“也对哦,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嘻嘻嘻……”

白露兴奋的苍蝇搓手,这下她减肥更有动力了。

苏澈健完身的时候,白露和孟子意已经离开了,他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洗了个澡,换了一身乾净的衣服,苏澈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每次运动过后,他都觉得非常舒服。

苏澈看了看时间,离睡觉还早得很,於是来到桌子前,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写张万森的人物小传。

张万森从小被母亲当女孩子抚养,所以性格內向靦腆。

但他並不是娘娘腔,反而很有阳刚之气,篮球打的很好,还是学霸,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小时候被打扮成女孩子的他在公园玩耍的时候,遭到几个小孩子的欺负。

性格大大咧咧的林北星打跑了那些欺负他的小孩子,还温柔的鼓励他、安慰他。

从那之后,张万森就对林北星產生了好感。

他和林北星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还在一场火灾中救出了林北星。

可是昏迷的林北星却误以为救她的人是男二號展宇,並且喜欢上了他。

上了高中后,张万森仍然一直默默守护在林北星的身后。

可是林北星却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神经大条的她早就把张万森忘了。

林北星的哥哥得罪了一群小混混,那些小混混为了报復她的哥哥,绑架了她。

危急关头,张万森再次挺身而出,从小混混手里救出了昏迷的林北星,自己却从灯塔上摔了下去。

而林北星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直到她一次又一次的穿越回过去,才知道有个叫张万森的男生一直默默喜欢著她,保护著她,甚至为了她付出了生命。

现在还没有“舔狗”这个词,张万森这种痴情专一的人设是最受观眾喜爱的,尤其是那些女观眾。

即便是多年后,在那个很多人都已经不相信爱情,痴情变成舔狗的年代,仍然有很多人被张万森感动得泪流满面。

要不然这部剧也不会出电影版了。

苏澈刚刚写完张万森的人物小传,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他开了门,只见孟子意站在外面。

“子意,这么晚了,有事吗?”

“苏总,我正在写高歌的人物小传,有些拿不准的地方,你能帮我分析一下吗?”

孟子意轻轻抿著红唇,期待地看著苏澈。

“好,进来说吧。”

苏澈让孟子意进了屋,先是问了一下她对高歌的理解,然后开始帮她分析角色。

“高歌是一个外表叛逆,內心善良的人,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学霸,却不满父亲对自己的控制,渴望得到父亲的关爱,所以希望通过叛逆的方式引起父亲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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