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
各位读者老爷们好呀,我是路过的圈圈!
果然我还是很厉害的嘛,睡了一觉就整理好心情堂堂復活了鸭!(^_?)?☆
那么首先嘛。
肯定是感谢我的编辑花火呀,没有编辑捞肯定就没这本书嘛。但是因为我这本书成绩太差,平时都不太好找编辑聊点什么呢,聊最多的似乎就是被卡审核了该怎么办……(*ˉ︶ˉ*)
说下为什么我会天天念著永不切书,绝不太监吧,感觉大家也应该也挺好奇的,不切书其实不是我作为读者的时候被太监整惨了——而是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已放弃过一次,决定往后的日子里要好好工作、恋爱、生活,没有动笔写过小说了;
活到现在,有好多事情我都是想著“哎呀不行就算了吧”,“要不要就算了”这种想法。
是呀,放弃多简单呀,只需要切书就好了,换个笔名重开,没人知道我是谁。
可是坚持下来才是最困难的事情,不是么。
我放弃过一次了,曾经我因为刚开始工作,觉得又工作又写小说太累,就说“算了”,封笔不写了。
——在写下封笔不写这段话时,我当时其实是没有什么难过的感觉的,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轻鬆。
现在想来:不光是写作,包括生活中很多事情也是一样,我一直都是抱著“算了”这样的想法不了了之。
但是。
从现在开始我想要改变自己。
我不想再不了了之了,甚至保持连载现在都已经成了我的一种执念;
我只要有一天突然特別忙,感觉可能会没有时间码字,我就会非常焦虑,饭也吃不好是觉也睡不著,寧愿第二天醒著去上班也要写完故事的草稿。
本来这些事情是不该在这种上架感言的时候来讲的。
网文作者嘛最怕的就是露怯,毕竟和我同台竞爭读者的的人,可都是些天才作者嘛。作为一个平凡的小作者,我这样一讲、特別是在上架前这样一讲,不会没有任何好处,大家只会觉得“哎呀,这作者也不行呀,溜了溜了”!
反而更不会人看。
不过呢。
我还是想在上架感言里说这些。
——因为我从最初开始决定创作小说的时候,就是想要和读者交朋友的。
当然你说我不想挣钱那肯定是不可能,我没那么装逼。只是说“挣钱”和“跟读者交朋友”这两件事情,在我心中的分量基本上是一致的。
读者在我这里绝不是追读、订阅数据这么简单的存在:
每一个id,每一个头像,每一个文字,在我眼里就像是读者老爷们的五官——我能看到各位读者老爷的脸。
而读者老爷们在不同时间段的留言,就像是衣装——我能看到各位读者老爷的职业。
——是傍晚还是深夜。
——是下午还是黄昏。
——亦或中午、清晨。
种种细节都在勾勒著各位读者老爷在我心中的形象,可能不够精確,但在我眼里各位读者老爷的確不是文字,而是活生生的人。
我能看到大家。
我真的能看到大家。
我能感受到。
……
写作对我来说,也绝不是什么多赚点少赚点这样简单的事情,我豪不夸张的讲,在放弃写作的那些年里:
除了婚礼的当天外,其余时间我什么都感觉不到。
每天只是简单地重复著进食、睡觉、上班这样的行为。
我无法感受到我的身体,也没法感受到我的存在。
那段时间里,我每天都会回想起那个十五六岁,想写作就会马上动笔,然后一个礼拜能更新出十七八万字的自己的……
以至於我现在很多时候,甚至根本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真的就有这么爱写作,还是我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怀念著那个曾经自以为无所不能的自己……
——就连我老婆也经常说我脑子有问题。
……
我现在都记得最初我为什么会写小说。
那个时候我太孤独了,感觉身边的朋友没有那种能够真心沟通的,女朋友嘛自然也是没谈的。我的情慾、表达欲,各种各样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於是就开是动笔写了。
我曾经创作了好久好久的第一人称私小说。
私小说嘛就是完全不管市场,只写自己想写的,好像按照现在的说法应该是叫自嗨文吧。
每一本书大概8-12万字之间,连上架都標准都达不到。
虽说是按照实体书標准定的字数写的,但是实际上嘛哈哈,也就是字数达到实体书標准而已啦哈哈。
之后呢。
我跟大家讲哦,在我发完这些私小说之后呢,结果却是很出乎我意料哦?
儘管读者不多,反响意外却还可以,至少看过的读者老爷还都挺爱看的,还有些人会给我写长评呢!於是后来我呢,参加了类似於那个网站测书的那种活动吧,本来是想多点曝光让更多人看到的,真就只是想著让我的书被更多人看到,没想过要什么一夜成名、大富大贵。
结果呢,在参加测评的时候,在那个小网站里,居然有一位编辑意外地也认为我的书不错哦!
以至於之后我每本书,都给我要了类似於起点推荐位的东西哈哈。
说实话现在看来还挺离谱的,一本连上架字数都不够,明显不会赚到钱的书编辑也能要到推荐位——可能这也是为什么那网站是个小网站吧。
可能也就是因为那位编辑缘故,我才爱上了写作——得到他人的承认,在我看来是比得到金钱更宝贵、更令人激动的事情!
现在再次回想起来,才在恍惚中发现——这件事情距离2025年,竟已是有十多年过去了。
那个编辑的qq我一直没刪,但是也没有备註过,更没有再联繫过,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是转行了呢,还是换了网站继续干著?
我记不得了,隱约有点印象他后来找过我,说是要拍网剧还是什么的……但是具体的细节也还是记不清。
这是太过久远的记忆了。
……
那个时候。
我写作理念十分简单,我就是我要把我自己的一切展示给读者看,羞耻的、尷尬的、好的和不好的我全都想展示给读者看。
我当时认为如果作者自己都不愿意把自己暴露出来,又怎能去写出打动人心的故事呢?如果作者畏畏缩缩地藏在故事后面,只考虑技巧、唯方法论——那这个故事是死的,是没有生命力的。
这种被作者都视为商品的故事,这种连作者本人都无法打动的故事,根本无法打动读者。
我不反感兵王、龙王这些套路化、商业化的故事,相反我很佩服能写好商业故事的作者,因为我不会写,所以我自己也有在一直学习怎么写好商业化的故事。
但是对我来说,我会尊重我写出来的每一个字。
若一个作者,自己把自己写的故事视作赚钱的工具的话……
若作者自己只是想著:我要赚钱,所以我得努力学习写作技巧,然后再编个大几百万字来让大家掏钱。
那我鄙视这样的人。
——他不光没有尊重为他花钱的读者。
——也没有尊重过自己。
对我来讲,小说的本质始终都是作者和读者產生联繫的桥樑。
倘若读者看完小说能够面对面看到作者,倘若作者看到读者留言能面对面看到读者。那这样的故事对我来讲,就是个非常好的故事,也是我一直追求创作的故事。
——包括现在我也是这样想的,我认为小说卖的不光是小说。
卖的还有作者自己。
你如果是个討人厌的人,我相信再好的作品也不一定有人买帐,因为这个世界根本就不缺好作品不是吗?
我不看你这本书,还有成千上万本好书等著我看呢,我为什么一定要看你的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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