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通过“实务科”考取功名的考生中,有曾在科学院研究水利的学者,有在地方治理蝗灾有功的小吏,还有在工坊改良器械的工匠。

这些官员上任后,很快在各自岗位上展现出极强的治理能力——比如曾为工匠的王兴,任苏州府通判后,仅用半年就解决了织坊污染问题,还推动了蒸汽织布机的普及,得到百姓的广泛讚誉。

第二项,改革税收制度。

大明旧有的税收制度以“人头税”和“土地税”为主,不仅税负不均,还存在大量偷税漏税现象——大地主、士绅凭藉特权隱瞒土地,而贫苦百姓则要承担沉重税负。

程一言建议,推行“摊丁入亩”与“商业税改革”:

將人头税併入土地税,按土地面积徵收,减轻无地、少地百姓的负担;

同时,规范商业税徵收,对蒸汽工坊、海外贸易等新兴產业,按利润的15%徵收商业税,严禁地方官隨意加征苛捐杂税。

为確保税收改革落地,程一言还提议设立“税务司”,直接隶属於户部,负责全国税收的徵收、核查与监管;

同时,在各地设立“税银公示牌”,定期公布当地税收总额、用途,接受百姓监督。

山东巡抚黄克纘担心税收改革会引发大地主的不满,说道:

“程大人,山东的大地主大多是士绅,若按土地面积徵税,他们的税负会大幅增加,恐引发叛乱。”

程一言回应道:

“黄大人,税负不均才是引发叛乱的根源。如今大明的商业税每年可达两百万两,足够弥补土地税的调整。

而且,朝廷会对主动申报土地的地主给予税收优惠,对隱瞒土地的则严惩不贷。只要公平公正,百姓自然会支持。”

税收改革推行后,效果显著。

无地、少地的百姓税负减轻了三成,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大地主虽税负增加,但因商业税带来的国库充盈,朝廷有更多资金用於水利、道路建设,间接带动了农业发展,大地主的实际收益並未减少;

商业税的规范徵收,也让蒸汽工坊、海外贸易等產业得以健康发展,仅万历三十年一年,商业税就达到了两百五十万两,占国库总收入的四成。

第三项,改革司法制度。

大明旧有的司法制度存在“刑讯逼供”“司法腐败”“审判效率低下”等问题,百姓冤假错案时有发生。

程一言建议,制定《大明律实务细则》,明確各类案件的审判標准与流程;禁止刑讯逼供,要求审判需有物证、人证,否则不得定罪;

在各州府设立“民告官”专门法庭,允许百姓直接起诉贪腐官员;同时,从国子监、律法世家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司法队伍,提高审判效率。

为推广新的司法制度,程一言还在京城设立“司法学堂”,培养专业司法人才;

並下令重审近年来的冤假错案,为受冤百姓平反。苏州百姓张阿婆的儿子被诬告盗窃,关押三年未判,新司法制度推行后,法庭通过核查物证、询问证人,证明其儿子无罪,还严惩了诬告者与瀆职官员。

张阿婆为感谢朝廷,特意带著锦旗来到京城,跪在宫门前高呼“大明司法公正”。

制度革新的推进,让大明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新政的红利进一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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