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独处
吃过饭。
朱家两口子藉口有事下楼,给两年轻人留足交流空间,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在社会上盛行。
但对於两家都是高知家庭,他们更愿意尊重儿女的意见。
尤其是朱霖家。
院中。
“老婆,你说能行吧,万一咱闺女……”
“去去去,操那閒心,这可是咱家,他任援朝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
方贞篤定的说,因为一首诗,两句话,她对这未来的女婿越看越满意。
“老朱啊,我这越琢磨,越有深度,总觉得这不是个二十三四的小伙子能写出来的东西。”
“切~”朱良才撇撇嘴,“头髮长……”
“哎呦呦,住手,老婆,快住手,多少双眼睛看著呢!”
方贞收手,瞪著老公:“头髮长怎么了,头髮长还不照样治你!”
朱良才吃瘪,端著脸解释:“老婆,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啊,我们这女婿不简单嘞。”
“別人下乡5年,返城什么样,你再看看他,不仅学会了医术,还是个大作家。”
“你没听他说,报社只是权宜之计,还要考大学呢。”
院里夫妻俩聊得上头,喜笑顏开。
不是任援朝会装,会骗人,而是他真有那个本事。
不管是那个时间,什么世道,谁不喜欢有本事的人?
屋里两人一开始有些尷尬。
朱霖从闺房拿出来个本子,两手捧著,有些害羞的递过去,然后偷瞥一眼。
与之前的態度判若两人。
任援朝表面冷静,稳若泰山,但头一次在这个年代相亲,让他很放不开。
“写扉页,还是?”
“都行,你说了算。”
“行~”
任援朝从口袋里掏出来父亲別的钢笔,一不做,二不休: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蓝风铃
《星星变奏曲》
两首全部给她留下。
朱霖接过蓝色小本,扉页是任援朝留下的那两句诗,“蓝风铃是你的笔名吧,为什么是蓝色的?”
“风铃草象徵著温暖,美好,还有感恩。”任援朝先解释,然后盯著她绝美的面孔,直接的说:
“本来想取名叫风铃的,后来想到未来的伴侣,便决定叫蓝风铃。因为蓝色的风铃草,代表永恆的爱。”
说著,他摸了摸衣兜,没有,又掏了掏裤兜,还是没有。
心想:“糟了,怎么关键时刻,礼物丟了呢?”
当然,朱霖也好不到哪去。
本来她正欣赏任援朝俊逸的字体,一横一竖,一撇一捺,肥瘦兼得,恰到好处。
结果突来未来伴侣,“蓝风铃”,“永恆的爱”,搞得她心里七上八下的。
抬头见男方手忙脚乱,在身上摸索。
“噗~”
朱霖憋笑,知道他是在找刚刚掉的钢笔。
“任援朝,找什么呢?”
“没,没什么,倒是你笑什么,遇到什么高兴的事,说出一起开心开心?”
“才不告诉你。”朱霖撅著嘴拒绝。
“得了吧,我还不想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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