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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兰中学作为本地有名的贵族学校,自然没有强制穿校服的规定。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也乐意换著法儿的挥洒著自己的活力。

陈雯雯今天穿了件月白色的长裙,领口的蕾丝像是覆了一层薄雪。

“兄弟,我承认这个妞很不错,但是你能不能换一个看,我看你同桌就很不错。”

被大洋对岸怀疑的卡塞尔学院教授怀疑能毁灭一座城市的路明非,正如同往常一样盯著陈雯雯看。

乌路觉得自己以前在路口等待砍人的时候,和小弟一起打赌下一辆从面前过车是什么顏色就已经够无聊了。

没想到还有高手。

可路明非就是这么无聊,对他而言这已经是他平淡生活里为数不多可以称得上是乐趣的事了。

“你没机会的。”乌路一开口给他泼了盆冷水。

“怎么会,她亲自邀请我进的文学社你知道吗?”脑海里路明非挥著手极力爭辩。

“原来我进高中会变成你这个衰样儿,还好我輟学的早哦。”乌路继续暴击。

“你知不知道,她前两节课一共传了五次纸条,两次给同桌,三次给赵孟华,我觉得和你相比她可能更喜欢赵孟华。”乌路持续追击。

“不可能的。”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怎么不可能,你有赵孟华帅吗?”

“我感觉差不多。”

“哇哦,朋友,你这么自信,那我没话说了。”

脑海里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乌哥,你再帮我分析分析唄。”

终於还是路明非忍不住腆著脸笑著先开了口。

“那我先问你,赵孟华是文学社的吗?”

“是,不过他没我进的早。”

“那我猜也是陈雯雯邀请他进去的咯?”

“woc,还真是,乌哥你真神了!”

“…你真tm无敌了,你还没想明白啊,这不是摆明了人家才是一对吗。”

路明非没有再回话,他在脑海里回忆起了第一次见到陈雯雯的那天。

她捧著杜拉斯的《情人》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窗外的阳光斜照下来,光晕笼罩下的陈雯雯就像是童话书中那种会被恶龙掳走的王国公主。

『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適合恋爱,你天生就適合我的灵魂』。

路明非后来在文学社也读了那本书,默默的在笔记上抄下了这句话。

“呦呦呦,是不是要掉小珍珠了,小处男真的是。”

“要我说啊,就tm得喜欢胸大的,你难道没听说过那句话,对,『情义千斤,不如胸前四两』吗?”乌路开始向路明非宣传他的信仰。

“你是不知道,我大嫂那胸襟…”

“握草,爱嫂子啊,我的八卦之魂开始熊熊燃烧了。”装作高冷的路明非听到这里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或许是说曹操曹操到,又或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就在两人脑海里天人交战的时候,赵孟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喂,都什么时候了,还发什么呆呢,该去打比赛了。”

“砰。”

赵孟华穿上著联名的8號球衣隨手把篮球丟到路明非的书桌上,篮球的弧度擦著边掠过路明非的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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