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房门,就见父母已经坐在餐桌边上吃早餐了。

显然是知道罗奎假期期间起不来,没等他。

“今天一喊就起来了啊,还真是稀奇。”母亲杨兰见到从屋里出来的儿子说道。

“妈……”罗奎看著此时还是一头青丝的母亲,声音稍显哽咽。

“这么大人了,大小伙子还害羞了啊!”杨兰见儿子这模样,还以为是害臊了呢。

“既然起来了,就赶紧吃早饭,吃了早饭去你么爸那边帮忙。”父亲罗建设说道。

“知道了,爸!”罗奎和父亲之间话不多。

这就是典型的国內的父子关係,父爱总是不善表达,往往都很沉默。

吃过早餐,罗奎离开家,今天是堂妹罗燕的十岁生日,么爸准备办酒,大宴宾客。

在这世纪交替的年头,巴蜀农村这地儿,只能说能吃饱饭,至於想吃好,一般人家可不行。

所以大家对於吃席,还是挺馋的,称呼为吃九大碗。

说的就是酒席上面,四凉四热再加一碗清汤的九个菜。

在么爸家帮著择菜,洗碗,还帮著给鸡鸭煺毛,忙活了大半天,中午吃了顿好的。

然后溜溜达达回家了,就连小伙伴们叫他一起去山上打知了壳子,他都没去。

知了壳子,也就是蝉蜕,是这些半大小子零钱的主要来源。

价格不错,但是这玩意儿太轻了,再加上要漫山遍野的找。

要是换成前世这个年纪,罗奎肯定乐意去赚点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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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於重生归来的他而言,这就很没性价比了。

特別是现在,前世的记忆恍如是被印在脑子里了一样,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宝库。

即便他现在还是个穷学生,没有本钱,选择不多。

但是隨便抄一些未来的小说,也能赚的比知了壳子多。

至於文抄不道德?一个经过后世信息大爆炸社会洗礼的重生者而言,完全不是事儿。

毕竟放下个人素质,享受缺德人生,良心才多少钱一斤?放下良心才能赚的更多。

比起那些提出996福报的大佬,他完全就是纯洁的小白。

至於抄什么书,罗奎在昨晚和今天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决定不太超前。

於是无数前辈首选的两个选项摆在他面前了——《诛仙》,《鬼吹灯》。

最后罗奎还是选择了《诛仙》,因为字数更少一些。

他家现在的条件,肯定是买不起电脑的。

这年头,电脑价格是相当感人,大屁股台式机,上万块一台。

所以罗奎的写作计划只能靠手写,字数就成了考量的重要一环。

至於写好后,往哪里投稿?

罗奎觉得可以试试《故事会》的长篇连载,虽然这个杂誌是以短篇故事为主。

但是也是出过长篇连载的,只是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至於《诛仙》这个故事能不能打动杂誌社编辑,罗奎完全不考虑这个问题。

毕竟那可是《诛仙》啊,除非《故事会》的编辑眼睛彻底瞎了,不然根本不可能选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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