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林中,娄毅和林予安背靠背站著,剧烈地喘息著。

互相都能听到对方如擂鼓般的心跳。

林予安看著娄毅,眼神复杂无比。

最终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好小子!”

娄毅喘著气,笑了笑,没有解释。

刚才的配合,既有运气的成分,更多则是系统的加持。

战斗结束。

肾上腺激素缓缓退去。

留下的是身体的疲惫和空气中的血腥味。

林予安和娄毅不敢大意,首先警惕地观察了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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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没有危险后,林予安言简意賅:

“先处理下。”

两人开始迅速清理战场。

他们將三头豹的尸体拖到院里溪流和下风口的一片空地上。

避免血腥味引来更多的不速之客。

这个过程並不轻鬆,豹的体重远超想像。

做完基本清理,两人回到溪边,用清水清洗手上的血跡和汗水。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默,毕竟刚刚经歷了生死搏杀。

忽然,林予安像是想起了什么。

他边用树叶擦著手,边用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问娄毅:

“哎娄毅,你参加过《法治前沿》,我记得豹在你们楚洲,好像是挺高级的保护动物吧?”

“咱们一下处理了三头,这要是在楚洲,算不算犯罪啊?会不会被抓进去?”

这个问题问得很突然,又带著点现实荒诞感,瞬间吸引了所有观眾的注意力。

【对啊!豹是保护动物!】

【这算不算违法?】

【野外自卫应该没事吧?】

【什么玩意儿自卫?】

【啥几把破路都开车!性压抑实锤了!】

【打猎巨这问题问得確实刁钻!】

娄毅闻言,清洗的动作微微一顿。

他略微沉思,接著很肯定的摇摇头:

“当然不算。”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啥意思?】

【鸽鸽还懂法?】

【学过法律吗,你就乱讲!】

【娄毅上过一次《法治前沿》就懂法律了?】

看到弹幕的疑问和林予安好奇的目光。

娄毅组织了下语言,解释道:

“简单来说,就算是在楚洲,当豹主动攻击我们,严重威胁到我们生命安全的时候。”

“我们反击自卫,甚至將其杀死,是为了保护我们【人】的生命权。”

“人的生命权,在法律的价值序列里,是高於动物的序列权的。”

“哪怕它是保护动物。”

他顿了顿,想起了原来世界某位罗姓法学教授常说的例子,便借用了一下核心精神: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

“保护动物归根结底,它的法律地位是【財务】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畜生】。”

“我们不能无缘无故去伤害【畜生】。”

“但如果这头【畜生】发疯了,要咬死人。”

“那我们为了活命把它打死,能说是犯罪吗?”

“显然不能。”

“道理是相同的,所以。”娄毅继续总结道:

“在生命受到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时,比如野兽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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