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168分,我还剩下一个选择:出国留学。”
“十八岁那年夏天,我漂洋过海,来到了孟菲斯。”
“这座城市的犯罪率,高居全美第一。”
“我刚来孟菲斯不到一个月,就有了亲身体验,有个老黑用枪指著我的头,叫我把现金和手机交出来。”
“然后,他进行了补充:把你脚下的aj一起脱下来。”
“这哥们儿忽略了一个重点,高考168分的大兄弟,往往控制不住暴脾气。”
“那是我第一次,把人打到生活不能自理。”
“从那天起,我好像觉醒了一种超能力。”
孟菲斯郊外一间废弃仓库里,横七竖八地躺著十二具尸体。
男女都有,涵盖各种肤色。
死者有个共同点:很年轻。
现场倒塌的啤酒箱,散落的零食,暴露了一切。
在阿美瑞克,年满二十一岁才可以去夜店,年龄不够的大学生,往往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举行一场派对,俗称蹦野迪。
这次蹦野迪,蹦出事了。
所有死者,脖子上都有一条咬痕。
每个死者都失血过多,死前被抽走了大量血液。
现场,还有第十三个人。
那名来自东方古国的俊逸青年,名叫陶源。
正坐在地上,目光呆滯,受到某种精神控制,一五一十诉说著他的留学经歷。
他脖子上也有一条咬痕,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死去,还有精力讲故事。
黑暗中,有一只蝙蝠趴在窗台上。
和普通的蝙蝠不一样,那只体態更庞大的蝙蝠,眼神极为人性化。
十二个受害者,都死於大蝙蝠的撕咬。
唯独那个东方人,匪夷所思地活了下来。
大蝙蝠需要一个答案,正在聆听陶源的故事。
它居然口吐人言,一开口带著令人沉迷的优雅,声音如同三旬男子,发音非常纯正,像个古老的贵族:“详细说说你的超能力。”
陶源依旧目光呆滯,语气有些木訥:“这正是我感到困惑的地方,自从那次动手之后,我再也找不回那种力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两年。”
“直到去年参加一个派对,我和一位学姐跳舞的时候,她的前男友站在角落里,恶狠狠地瞪著我。后来我去洗手间,那哥们儿冲了进来,他大概有1米9出头,是校橄欖球队的进攻內锋,那气场好像要单手吊打我。”
“走出洗手间的时候,我没事,他有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我不记得那晚发生的一些细节。”
“第二天听人说,那哥们儿留著鼻血,昏倒在了马桶边。”
“学校里还有传言说,我会功夫。”
“有一点我很肯定,我从来没学过功夫。”
“可我完全不记得,那天晚上,我对那位橄欖球员做过什么。”
“那段时间我在想,莫非我的能力和绿巨人一样,需要愤怒来激发?”
“后来又遇到一些事情,我明明很生气,却爆发不出那种力量。”
说到这里,陶源理顺了头绪,好像恢復了几分理智。
他很是感触道:“我来孟菲斯三年,很多心事找不到人倾诉。不瞒你说,好几次我都以为自己精神不正常,很多时候感受到一种没法诉说的孤独。你这只会说话的蝙蝠,跟我也算同道中人,我突然不孤单了。”
“什么叫会说话的蝙蝠,我是高贵的血族,你这只下贱的血仆,站在你面前的,是高贵的尼古拉斯男爵大人!”蝙蝠勃然大怒。
“血族我在美剧里看过,血仆是什么?”陶源问道。
“被血裔贵族咬过的麻瓜,如果侥倖不死,会获得一部分血族能力,成为贵族的僕人。你应该感到荣幸,得到了我高贵的传承,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后裔。”自称尼古拉斯的蝙蝠傲然道。
“等我捋一下,你突然跳出来咬了我,我还得认你当大哥?”陶源眼神更清澈了,恢復了正常思考能力。
“下贱的僕人,你没有资格叫我大哥,我教你第一个礼仪:称呼我为尊敬的主人,或者是尊敬的男爵大人。”尼古拉斯带著怒意。
这是一种不被尊重的愤怒,面对它这样的吸血鬼,眼前那个愣头青,居然一点都不害怕,还一个劲儿的提问。
更诡异的是,面对十二个死去的同学,那个愣头青毫无反应,既不悲伤也不惊讶,平静地坐在一堆尸体中间聊天。
这种平静,使得尼古拉斯大人很不平静。
它不確定,那个东方人是不是一位高序列的超凡者。
血族拥有漫长的寿命,在歷史长河中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其中一部分知识表明:远在神秘的东方,有人掌握了神秘力量,足以威慑至高无上的血族亲王。
“好吧,男爵大人。”陶源用一种哄小孩的口气,好像生怕对方神经病发作似的:“我想问一下,你这么草率的收小弟,就不怕遇到反骨仔?”
“呵呵。”
尼古拉斯冷笑起来:“无知的血仆,你们这些血统不纯的后裔,上限最多第九序列,也就是凡人常说的吸血鬼。”
“而我是第八序列,强大的男爵,拥有贵族封號。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贵族与僕役之间的差距,借你一万个胆子,你也没有反抗的勇气。”
“这么说,我现在是个吸血鬼?”陶源问道。
“算半个,转化需要时间,你还没有长出獠牙,没有真正迈入第九序列。”尼古拉斯说道。
“姑且当我是半个吸血鬼,我还有个问题,影视剧里吸血鬼害怕阳光、银器、大蒜、十字架,真有那么回事儿,还是情节需要的胡编乱造?”陶源又问。
“当年有个卑鄙无耻的吸血鬼猎手,把我们血族的弱点,透露给了一个好莱坞编剧,那几样东西確实很克制血族。”
尼古拉斯说著,敲响了警钟:“不需要银器、大蒜、十字架,还有几个小时就天亮了,清晨第一缕阳光,你也承受不住。老老实实做我的僕人,我会教你生存之道,否则,你就等著被烈日烧成灰烬吧。”
“是吗?”
陶源聊不下去了,伸手在裤兜里掏啊掏。
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了一条银制项链。
顶端吊坠,是个白银十字架。
他手持十字架,无事发生。
尼古拉斯飘落在窗台上,发出了冷笑:“小子,你买个镀银的假货,也想嚇唬我?”
“我確实买到过假货,不过这条项链,是一位学姐带我去专卖店买的。”
说著,他指了指地上一名面容俏美的洋妞,逐渐失去了平静:“她叫阿曼达,今晚我把十字架摘下来放进口袋里,只是不想阿曼达看见,安妮送给我的项链。”
“我和阿曼达,本来应该有一段故事。”
“因为你,本该美好的故事,变成了事故。”
“我,生气了。”
话音未落,陶源猛地弹地而起。
速度快得惊人,弹跳力比nba的扣篮王还要变態,手中的白银十字架犹如利剑,刺向了趴在仓库窗台上的蝙蝠。
尼古拉斯反应极快,眨眼间飞到了仓库另一端。
逃过一劫的蝙蝠,很肯定那十字架是纯银的,隔著一米远都能对它造成不適感。
蝙蝠眼睛里满是惊诧:“你……你怎么会血影衝刺?”
“噢不,第九序列后裔无法掌握这种能力。”
“唯有第八序列以上的血裔贵族,方可觉醒这样的种族天赋。”
经过一番自言自语,尼古拉斯自己找到了答案:“怪不得被我咬过之后你没事,你也是血族男爵?”
陶源二话没说,又朝著尼古拉斯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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