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里,一切归於平静。
老蝙蝠停止挣扎,身体萎缩,当场暴毙。
黑暗的仓库,突然亮起一道光。
陶源打开手机,看到了时间:2014年4月13日,星期天,晚上11点25分。
他用手机照了照那颗血精,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嗜血衝动。
陶源內心是拒绝的,好不容易用十字架证明了自身的清白,一旦吸了血,那他和吸血鬼也没多大区別,可以说是一丘之貉。
內心越牴触,嗜血渴望反而越强烈。
他抬手要扔到血精,来个眼不见心不烦,可是当他把手抬起来的时候,做出了一个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动作……一把將血精塞进了嘴里。
入口即化,陶源还没品出味道,感受到一股能量波动。
他从来没学过《內功心法》之类的东西,很纯粹地感应到体內多了一股能量。
那股能量传遍全身,进行了一种微妙的强化。
在这个过程中,他体內有个沉睡的东西,被血精能量唤醒了。
血族搞不懂它们的种族天赋是祝福还是诅咒,此刻陶源也搞不清楚,自己释放出来的,到底是一位天使,还是一个恶魔。
当那个东西被释放出来的时候,他最直观的感受是:我……不乾净了。
那一瞬间,陶源想通了很多事情。
他那种让吸血鬼都害怕的疯批行为,一部分源於他的个人经歷,另一部分源於体內封印的东西。
还有一点,他这种没有朋友,刚来的时候不会几句洋文单词的学渣,却很受女生欢迎,总有女生主动帮他补习外语,还有洋妞邀请他参加派对。
如今他会说流利的口语,全靠洋妞们深入地帮他补习。
连他自己都搞不懂那是为什么,按照西洋人的审美,他算不上那种魅力四射的靚仔。
直到沉睡的东西释放出来,陶源找到了答案。
回过神来,陶源干了一件更魔性的事情,伸手在裤兜里掏啊掏,掏出了两个安全之套,和一包湿巾。
他精准地找到了自己被咬的地方,打开湿巾,把滴落在地面上的血跡擦乾净了。
隨后攥著纸巾,潜伏在阴影中,跑出了案发现场。
孟菲斯城外,有一条大河。
那是世界第四长河——密西西比河。
夜色朦朧中,河边出现了高速闪烁的人影。
影子速度快得惊人,肉眼难以捕捉。
良久,人影停了下来,可以看见那是一个穿著白t恤、牛仔裤、脚踏篮球鞋的年轻人,用东方人的审美標准,算得上一个精神小伙。
眼下小伙没那么精神,神態很复杂,时而癲狂,时而迷茫。
他找了个河水相对乾净的区域,脱了衣服,突然跳进了河里。
好像整个人都不乾净了,需要清洗一下。
四月份的河水冰凉,透骨而来的寒意,论证著这一切都不是梦。
泡在河里的陶源,前所未有地清醒。
他真的遇到了传说中的吸血鬼,还完成了反杀。
隨著他找回理智,回归现实,面临著一连串后续问题。
他这样的留学生,居住在一个寄宿家庭。出门之前他说参加一个同学聚会,今晚不回去了,后来发生的事情,还真是回不去了。
但凡能找到一个落脚之处,他也不会来荒凉的河边溜达。
死了十二个人,还都是大学生,那可不是闹著玩儿的。
如果孟菲斯的街头混混死了,警方可能只会走个过场,涉及到学生命案,一定会重点调查。
陶源知道自己不是杀人凶手,但他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是唯一活下来的那一个。
真要去报案,不止警察叔叔会盯著他,十二个死者的家属,天天都会来问候他。
儘管陶源並不是派对的组织者,但死者家属可不会这么想,失去至亲的家属们,会把他当成罪恶的源头,到时候陶源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了。
牵涉进了这样的大案子,就算警方找不到证据,也会把他列入不受欢迎的黑名单,下一步就是有关部门將他遣送回国。
陶源本来就背著神经病的名声,再扣上一个嫌疑犯的头衔,还牵涉到十二条人命,他回去之后,会成为父老乡亲眼里的怪物。
到那时候,他无法想像父母將承受怎样的压力。
“想想办法,製造不在场证据。”
“打死也不能承认,我去过那场派对。”
“我跑得那么快,连脚印都没留下,不一定能查到我身上。”
“对了,本来就是阿曼达半路上叫我去的,没留下电话、简讯记录。”
“这里面,有操作空间。”
“警方问起,我就说自己过了m桥,去了西孟菲斯。”
陶源也是头一回碰上这种事情,根据自己看过的破案美剧,一步步推敲起来。
借著月光,他看向了一座大桥。
m桥全称是埃尔南多·德索托大桥,横跨密西西比河,连接了两个孟菲斯,一个是田纳西州数一数二的大都会孟菲斯,另一个是阿肯色州的西孟菲斯市。
有位去年毕业的学姐,就在西孟菲斯工作。
陶源和那位学姐深入交流过几次,感情还可以。
如果只是帮忙圆个谎,应付一下寄宿家庭那对夫妇的盘查,学姐一定会帮他。但涉及到十二条人命,一旦学姐看了新闻,很难不把他当成杀人狂魔。
“这法子不靠谱,事情一曝光,学姐会成为第一个报警抓我的人。”
“本来我不是凶手,这么一折腾,反而更像个凶手了。”
“到底该怎么製造不在场证据?”
陶源从河里爬起来,胡乱穿上衣服,坐在河边草坪上沉思。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天一亮,血案现场很快就会被发现,各种麻烦接踵而来。
他身上的河水没擦乾,夜风吹来,浑身都凉颼颼的。
压力衝击之下,陶源表情变幻莫测,又露出了那种让吸血鬼都害怕的神经质笑容。
他顛了,他又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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