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暗夜里的苏秦负剑
第170章 暗夜里的苏秦负剑
愷撒突然停住了脚步,他侧耳倾听,言灵“镰触”所构建的声波领域告诉他,后门的走廊里,有一组两人正在巡逻。
他对著路明非和麻生真比了个“待在原地”的手势,然后整个人如同鬼魅一般,悄无声息地滑入了黑暗的走廊。
路明非只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闪过,紧接著就听到两声沉闷的倒地声,然后一切又恢復了寂静。
前后不过五秒钟。
路明非心里暗骂一声,这帮怪物,杀个人就跟踩死两只蚂蚁一样轻鬆。
他现在无比怀念自己那张温暖的单人床,还有电脑d盘里那些可爱的“老师们”。
早知道会这样,打死他也不来日本了。
愷撒很快就回来了,他对著两人招了招手,示意安全。
三人立刻跟了上去,走廊里光线更加昏暗,只有尽头安全出口的绿色指示牌散发著微弱的光。
地上躺著两个不省人事的暴走族少年,看样子只是被打晕了过去。
然而,就在他们即將通过走廊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其中一个被打晕的少年,竟然挣扎著醒了过来。
他看到愷撒三人的背影,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张嘴就要大喊。
愷撒的反应快到了极致,他甚至没有回头,反手就是一枪。
只听“噗”的一声轻响,那是加装了消音器的弗里嘉麻醉弹击中肉体的声音。
那个少年哼都没哼一声,就彻底晕死过去。
“该死!”
愷撒低声咒骂了一句。他走过去检查了一下,少年背后的衣服上,已经渗出了一小片血跡。
虽然麻醉弹的创口很小,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点血跡都可能成为致命的破绽。
更麻烦的是,路明非的穿著。他那一身从医院偷来的,皱巴巴的白大褂,在这群穿著奇装异服的暴走族和穿著性感制服的服务员中间,简直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显眼。
愷撒的目光,在黑暗中扫视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麻生真那身开衩到大腿根的旗袍上。
一个大胆而又————
有点变態的计划,在他脑中形成。
他把路明非和麻生真拉到一个相对安全的角落里,从怀里摸出了一把小巧的军用手电筒,照亮了他们三个人面前的一小块地方。
“我们得偽装一下。”
愷撒的语气不容置疑:“路明非,你把她的衣服换上。”
“哈?”
路明非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指了指麻生真那身布料少得可怜的旗袍,又指了指自己:“老大,你没开玩笑吧?我?穿这个?这他妈连我大腿都遮不住!”
“这是命令。”
愷撒的眼神冰冷得像西伯利亚的寒流:“你的衣服太显眼了,只有穿上这里的制服,我们才有可能混出去。她的身材————跟你差不多。”
“差不多个屁啊!
”
路明非快哭了:“老大,你看清楚,她是女的,我是男的!
我虽然瘦,但我也是个一米七八的纯爷们!
我穿上这个,不是更显眼吗?
你见过哪个网吧里有穿著旗袍还长著喉结的服务员啊?”
“那就把你的脖子缩起来。”
愷撒完全不理会他的抗议,甚至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化妆盒,这是他为了应付各种突发情况隨身携带的偽装工具。
“我这里还有口红和假睫毛,可以帮你修饰一下。”
“我修饰你个大爷!”
路明非彻底炸毛了:“士可杀不可辱!我路明非就算是今天死在这里,从这楼上跳下去,也绝不会穿女装!”
他想起了自己在《魔兽世界》里那个风骚的血精灵法师號,那都是游戏,是虚擬的!
现在可是现实!
让他穿上这身羞耻度爆表的衣服,在外面那群疯子面前走来走去,他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还怎么面对诺诺?
麻生真在一旁看著这两个男人为了一件衣服爭执不休,已经完全傻掉了。
她的小脑袋瓜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这个金髮帅哥会提出这么————
这么荒唐的要求。
“没有时间了。”
愷撒看了一眼手錶,外面的暴走族已经开始挨个隔间搜查了,很快就会找到这里。
“要么穿,要么我打晕你,给你穿上。”
“你————”
路明非气得浑身发抖,他知道愷撒这傢伙说得出就做得到。
他看著愷撒那张英俊却毫无感情的脸,又看了看旁边一脸无辜的麻生真,一种巨大的屈辱感涌上心头。
他妈的,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就在他准备破罐子破摔,闭上眼睛任由愷撒摆布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什么。
他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从那件破白大褂的內袋里,掏出了一件用黑布包裹著的,长条形的东西。
他三下五除二地解开黑布,一柄古朴的日本刀,出现在三人面前。刀鞘是简单的黑色,没有任何装饰,但刀柄上的白色鮫鱼皮和黑色丝绳,却透著一股久经沙场的沉稳和锋利。
“这是什么?”
愷撒皱了皱眉。
“我的刀。”
路明非握住刀柄,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和安心感从手心传来。
他不知道这把刀的来歷,只知道这是那个叫“酒德麻衣”的红髮女人塞给他的,说是“老板”送的礼物。
这几天,他就是靠著这把刀,才从几个不怀好意的流浪汉手里逃了出来。
“我不用穿女装。”
路明非將刀横在胸前,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坚定:“老大,你和她从后门走。我从正门出去,把他们引开。”
愷撒看著路明非,有些惊讶。他印象里的路明非,一直是个胆小怕事、能躺著绝不站著的废柴。
但此刻,这个废柴的眼睛里,竟然燃烧著某种他从未见过的火焰。
那不是绝望的疯狂,而是一种————
决绝的意志。
“你一个人?”
愷撒问。
“我一个人。”
路明非咧嘴笑了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放心,我跑得快。大不了就跟他们玩捉迷藏,反正这地方我比他们熟。”
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其实虚得一逼。
他哪是比他们熟,他连自己现在在东京哪个特角旮旯都不知道。
他只是觉得,与其穿上那件羞耻的旗袍,还不如轰轰烈烈地战死来得痛快。
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再像以前那样,总是躲在別人的身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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