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应该说他都是个五阶超凡者了竟然还在当土匪!

两千年前的时代果然足够狂野!

不过很快,林恩找到了答案。

“土匪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千万不要小看这一行当。

往低了说,土匪是会被人唾弃的流氓。但同时它的上限极高,我一直想不明白那些贵族和我们到底有什么区別。

所以我年少时心中定下的目標十分实际,我要当上潘德法尔这片土地的匪王,而实际上我也確实做到了......”

看来这是个有追求,有理想的土匪。

林恩点了点头。

当然能把这志向换一个方向就更好了。

林恩继续读著。

总而言之,这完全就是一个老土匪头子在临终的前几年回顾自己一生的故事。

他的词汇十分匱乏。

凶狠,最强,无敌是这本书的高频词汇。

可当他描述那些小老婆们床上表现时,他又宛如一个文豪。

只能说艺术来自生活了属於是。

林恩逐渐適应了他的文风,读起来变得轻鬆了许多。

拋去文笔不谈,这本书绝对称得上是一本精彩的小说。

作为小说的主人公,海拉德,宛如开掛一般在短短几年內就成为了潘德法尔的暗中大佬。

帮派拼斗、战斗经验、床上趣事等等,书中无不包含。

只是关於灵族的信息......

嗯?

林恩翻页的手突然停了片刻。

他重新翻回去,仔细阅读著那段狂野的文字。

“啊,我想那是在我四十多岁的时候吧。

那天老子的领地中突然来了一群外地人,他们个顶个的年轻貌美,皮肤白得和煮熟的鸡蛋一样。就算是男人,长得也和水灵灵的小姑娘没什么区別,更別说那些骚娘们了。

这特么谁顶得住啊!

他妈的,別管你是哪儿来的,到了大爷的领地上就全是本大爷的!男的分给兄弟们耍,女的全送上床当我的小老婆!

老子当场就带人冲了上去!

那天的战斗十分激烈,本大爷身先士卒浴血奋战,直到兄弟们死了有一半才停了下来。这倒不是因为爷们怕了,而是我突然发现对面的那些娘娘腔也有一颗狂野爷们的战斗之心。

爷们是会惺惺相惜的,爷们从来不对纯爷们下手。

我决定分给他们一片土地居住以表敬意。

为了表示对我的感谢,那个领头的將我从空中放了下来。

他奶奶的,这特么是什么狗屎能力,老子从来都没见过,太特么奇怪了!不过,这並不耽误我和她们之间產生纯粹的爱情。我当时想著一定要搞个他们家的小娘们过来,只不过当时爷们有些累了,要休养一阵,暂且不方便动手。

说起来我在角水港养的那条黑狗,它也是在那时候死的。我糙踏马的,爷们当时哭了好久,那段时光可以算是我人生中的最低谷了。

一养好了伤,我就召集弟兄们把我的小黑和死去的兄弟们一同办了葬礼。那天我难得穿上了一套正经衣服,因为我要亲自为我的弟兄们主持葬礼,这个场合必须保持严肃。

我站在台上,心情无比悲痛。可就在老子准备念悼词的时候,小黑的坟前突然来了他妈两只狗,一只花狗,一只白狗。其中那只白狗还是小黑生前的老婆,这两个混蛋竟然在我兄弟的墓前干起来了!我糙踏马,这我能忍?我直接上去就是......”

连续翻页。

林恩皱眉快速扫读著大片的文字。

这些废话毫无价值。

灵族呢?

灵族后面到底去了哪里?

林恩飞速扫视著一页又一页。

终於,在书的最后再次看到了有关灵族的內容。

“也许我这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能睡到那群奇怪漂亮的小娘们吧?

不,也许是我八岁的时候。那天我回来的太晚,没能救回我的妈妈,这事我想我下辈子都忘不了。当然,也许是小黑死了那件事更难忘,那完全是我的错,我当时不该那么衝动的......”

又是一段冗长的回忆。

人老了话总是很多,尤其是到了书的末尾。

林恩又翻了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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