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苦主是不是得吃顿饭?

派人来你府上搬家具,不给点辛苦费?

你算算。

不多不少。

正好十一两。

一文不差。

钱谦益一直强压著的那口老血,终究还是喷了出来。

血溅在被褥上,他却连抬手擦的力气都没有。

不知陛下是从哪里得知了此事,震怒非常。

堂堂朝廷礼部右侍郎,朕之肱骨,竟被砍柴百姓状告?

成何体统!

圣旨隨即下达。

罚俸半年,以示惩戒。

钱谦益看著圣旨,忽然笑了。

活不成了。

他抹掉嘴角血跡,看向钱谦贞。

“快……派人去山东。

找瞿式耜,瞿兄,救急。”

瞿式耜,是他最铁的朋友。

甚至可以说是死党。

当初瞿式耜身陷绝境,他以为此人必死无疑。

却没想到,他不但活著出来了,还一跃接掌山东巡抚。

钱谦益没有去恭贺,也没有送行。

因为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一张底牌。

底牌,怎能轻易动用?

除非……真的快要死了。

这一口血喷出来后,钱谦益脑子前所未有的清明。

陛下自登基以来的言行,一幕幕在脑中闪过,如走马灯一般。

越看,越觉得熟悉。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忽然之间,他悟了。

这回是真的悟了。

纵观陛下的行事风格,以及朝堂上,那一支支看不见的“迴旋鏢”。

他发觉,陛下一直都是在用你的话,治你的罪。

所以,只要反著来,就能立於不败之地。

杨嗣昌不是想让他出使科尔沁吗?

那他就主动请命出使科尔沁。

以陛下的脾气,必定驳回。

再比如,云南即將用兵。

只要他態度坚决,死活不去云南,只求留在京城。

那陛下十有八九,会直接把他踹去云南。

越想,钱谦益越兴奋。

做官嘛,终究还是得揣摩圣意。

圣意揣摩透了,日子自然就有盼头。

说实话,他早就想回江南了。

秦淮河上的画舫,烟雨中的灯影。

……

太医院。

李志明,原本是个不假辞色的老学究。

家传严谨,家教森严。

可自从来了京城,他交了几个朋友。

第一个是,曹化淳。

第二个是,毕自严。

第三个则是,远在琼州折腾青霉素的吴有性。

最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居然和魏忠贤,很聊得来。

那个传闻中,臭名昭著的九千岁,真正接触下来,才发现並没那么坏,也没那么討厌。

替魏忠贤针灸腰疾时,这位九千岁虽然不能出口成章,但对事情的看法,却往往一针见血。

很多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总有种让人豁然开朗的感觉。

曹化淳也不错。

虽是太监之身,却行事大开大合,有股子豪迈。

而户部尚书毕自严,更是能在他被公务折腾得焦头烂额时,一语点破关键。

吴有性虽远在琼州,却每月必有书信。

正是在这几位“朋友”的薰陶下,这位浓眉大眼的老学究,变了。

若在从前,打死他也不可能明白,陛下让他去给钱谦益看病,真正的用意是什么。

更不可能在谈笑之间,把钱谦益最后的九百两银子,瓜得乾乾净净。

老话说得好。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

只不过,他这几位朋友,在外人看来,没一个是好货。

曹化淳。

吴有性。

毕自严。

魏忠贤。

哪个是善类?

……

京城,茶楼二层。

海兰珠一袭淡杏色蒙古长袍,银线绣成的缠枝莲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腰间繫著银灰软带,三颗圆润的绿松石嵌在其上。

绿松石下,垂著三串小巧银铃。

微风一动,清脆作响。

她站在楼上,兴奋又好奇地望著下方与草原截然不同的繁华。

转身时,银铃再响。

“明漪。

我喜欢大明。”

她是真的喜欢。

她崇拜曹明漪,而曹明漪也极喜欢她。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了朋友。

“喜欢明刊里的故事。

喜欢大明的美食。

喜欢透过玻璃窗就能看到外面的景色。

喜欢茉莉花味道的香水。

更喜欢……大明的热闹。”

她在曹明漪对面坐下,用勺子舀起一块番梨罐头,送入口中。

“也喜欢这个。”

她笑得很甜。

像嘴里的罐头一样甜。

番梨,又叫凤梨。

也叫王梨、旺梨、黄梨。

琼州叫菠萝。

在崇禎元年,这东西並不稀罕。

储存时间长,是南方进贡京城最多的水果之一。

年初,崇禎已下令两广、福建,扩大种植。

最多两年,大明凤梨產量,將暴涨数十倍。

曹明漪笑了笑,从布包中取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

“这是我让工部匠人做的小玩意。

送给姐姐。”

海兰珠一看,眼睛瞬间亮了。

“好漂亮!”

那是一座小巧精致的木雕小楼。

三层高,每一处细节都雕刻得栩栩如生。

“真希望草原上,也能有这样漂亮的房子。”

曹明漪点头。

“会有的。

但需要一个前提。”

海兰珠疑惑。

“什么前提?”

曹明漪神秘一笑。

“这个问题,只有陛下能回答。

姐姐不是一直好奇,陛下为何能创造出明刊吗?

明日我要入宫稟奏。

不如,姐姐与我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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