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

陈汉与林知许虽是共宿一榻,耳鬢廝磨,看似那米已成炊,生米煮成了稀烂的饭。

实则死活没迈出那临门一脚。

此时被窝里热气蒸腾。

陈汉整个人贴在林知许身后,像是要把自个儿嵌进那女子的骨肉里。

所谓素股便是如此。

林知许回过头,眸子里水汪汪的一片,眼尾泛著红。

“咋了?”

陈汉一脸的无辜,手里还举著一本刚看到第一页的书。

林知许气得去掐他的胳膊,可手又软绵绵地使不上劲。

陈汉身子一沉。

“呀!”

林知许整个人瘫软成一滩烂泥。

“你看这书上写的,这中州真有意思啊,下溪村为啥偏偏就没有蜚蠊灾?”

“你……你进吧……”

谁知陈汉却像是没听见一般。

“啥?你说啥?”

“我这耳朵今儿个背得厉害,蝉叫得跟打雷似的。”

林知许气得牙痒痒,可身子却诚实得很。

她微微撅起,那两团像是刚剥了壳的荔枝。

虽未入港,却已是惊涛骇浪。

陈汉也不记得自个儿从前是个什么样的人。

但此刻,他只觉得这才是活著的滋味。

身下这个口口声声说自个儿是神仙的女人,这会儿还不是被他弄得五迷三道,只会哼哼唧唧地求饶?

若是神仙都这般滋味,那他这凡夫俗子,倒也做得值了。

雨淅淅沥沥又下了三日,全看林知许心情。

下溪村的土路烂成了稀泥塘。

耳边蝉鸣如潮,嗡嗡作响,但他心里却静得像是一潭死水。

这日子美啊。

以前他不知道自个儿是谁,总觉得自己可能背负著什么血海深仇,或者是哪个江洋大盗隱姓埋名。

可自从在那苞米地里跟林知许把话挑明了,又被那温香软玉的身子给把魂勾了去,他就觉著,想那些虚头巴脑的干啥?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能吃上软饭,那才是本事。

林家虽说是外来户,没地没田,但这屋里的陈设,比那村长家还讲究几分。

林老汉那个老抄胥,手里是攒了几个大钱的。

他歪过头,透过窗欞缝隙,瞅著隔壁正屋。

林老汉佝僂著背趴在案前,正一下一下地点著头抄书。

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传来,听著像是要把肺管子都给咳出来。

好半晌,才缓过一口气,端起手边的凉茶灌了一口,又继续提笔。

这老头子,身子骨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听村头的赵郎中说,这是年轻时落下的病根,加上这几年没日没夜地熬心血抄书,早就熬干了油。

“赘婿这碗饭,不好端。”

陈汉心里盘算著。

若是这老头子身子硬朗,再活个十年八年的,那他陈汉就得在这家里装十年八年的孙子。

还得受著老头子的管束,防著他在林知许耳边吹风。

“等这老头子两腿一蹬,这林家的家產,这满屋的书,还有那俏生生的林知许,就全是我的了。”

这就是吃绝户。

若是哪家没了男丁只有孤儿寡母,族里的亲戚、村里的无赖,就像闻著味儿的苍蝇,一窝蜂地涌上去,把那家產分食个乾净,连根筷子都不给留。

陈汉突然皱了皱眉,为何自己有那么邪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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