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並未先动筷子。

他抱著怀里的小傢伙,夹了一块瘦肉较多的五花肉,仔细地在碗边撇去油光,才放进圆圆的小碗里。

“爸爸吃。”

圆圆举著小勺子,奶声奶气地说。

“圆圆先吃,吃了长高高。”

宋时声音温和。

小傢伙胃口很好,用小勺子將肉和米饭拌在一起,啊呜就是一大口,腮帮子鼓鼓的,吃得特別香。

他刚准备自己吃,对面的景象让他拿筷子的手顿住了。

那个叫顾予的瘦削少年,仿佛身体里住著一个无底洞。

看著他的吃的香,宋时的胃口都好了不少。

一盆肉,一盆饭,在一群人的哄抢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最后,连盆底那点油汪汪的汤汁,都被顾予用米饭颳得乾乾净净拌饭了。

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肚子里的飢饿感总算被压了下去。

“好小子,是真能吃啊!”

方团长乐坏了,作为本顿饭的厨师,没有什么比食客的光碟行动更能让他有成就感了。

“还能吃不?”

顾予用力点点头。

“灶膛里埋的地瓜,现在肯定熟透了!”

“你们吃吗?”

魏然和於磊撑得直摆手,现在有战斗力的,只剩下顾予了。

顾予跑到厨房,从滚烫的草木灰里刨出那几个烤得滋滋流油的地瓜。

地瓜烫得他左手倒右手,嘴里还“嘶哈嘶哈”地吹著气。

他拨开焦黑的外皮,露出里面金黄软糯的瓤。

香甜的气味瞬间瀰漫开。

他把地瓜拿到桌边,又问了一圈。

所有人都摇头,实在是一口也吃不进去了。

於是,在眾人震惊的注视下,顾予一个人消灭了所有烤地瓜。

饭光,菜光,地瓜光。

方团长心里估摸著,这几个地瓜都够一个正常人吃饱了。

他清了清嗓子,打破了这诡异的安静。

“小子,你平时在家……都吃这么多吗?”

他想著顾家那情况,也不像是能养得起这么一个大胃王的。

顾予老实回答。

“有多少吃多少。”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但是我经常饿肚子。”

一句简单的话,透著一股让人心酸的实在。

方团长心里那点柔软被触动了。

多好的孩子,力气大,能吃,还单纯,主要还听话。

天生就是当兵的料啊!

他又起了念头。

“小子!”

方团长拍著顾予的肩膀,又开始了他的招揽大计。

“跟叔走,当兵去吧!叔保证你天天都能吃饱!顿顿有肉!”

“而且部队训练可好玩了,打靶、越野,比你在家打猪草有意思多了!”

方团团长唾沫横飞,魏然和於磊也在一旁帮腔。

“对啊四儿,当兵可威风了!”

“以后回家,村里姑娘都追著你跑!”

顾予听著,却丝毫不为所动。

他摇了摇头。

去当兵,只管一时饱。

可要是给姐夫当了媳妇,那就能管一辈子饱。

这笔帐,他算得清清楚楚。

“我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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