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桉桉哼著小曲儿回到了汀兰水榭。

一进院子,拂云就迎了上来,当她看到长亭从马车上搬下来的那个大竹篮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娘娘!您……您怎么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竹篮里,装的正是叶桉桉在街上“路见不平一声吼”后,顺手买下的那堆猪下水——黑乎乎的猪蹄,纠缠在一起的猪大肠,还有几块猪肝和猪肺。

这些东西,在普通百姓家都是难得的荤腥,但在皇宫里,却是连下等奴才都嫌弃的玩意儿。

拂云的表情,简直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脸的嫌弃和不解。

“这可是宝贝!”叶桉桉却眼睛发亮,她拍了拍篮子,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你们不懂,这些东西,做好了比山珍海味还好吃!”

“娘娘,这……这东西腥气得很,怎么吃啊?”沉珠也走了过来,看著那篮子里的东西,秀气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所以说你们是门外汉。”叶桉桉擼起袖子,兴致勃勃地指挥道,“长亭,帮我把东西提到小厨房去。沉珠,去烧几大锅热水,多放点盐和醋。拂云,去把我那几罐子料酒都拿出来!”

长亭虽然也觉得奇怪,但他对叶桉桉的厨艺有种盲目的信任,二话不说就提著篮子去了厨房。

两个丫鬟虽然满心疑虑,但还是听话地去准备了。

小厨房里,很快就变得“热闹”起来。

叶桉桉亲自上阵,教两个丫鬟如何处理这些下水。

“猪蹄上的毛要用火燎一下,再用刀刮乾净。”

“猪大肠最麻烦,要先用盐和醋反覆搓洗,把里面的粘液都洗掉,然后再翻过来,把里面的肥油撕乾净,不然会腻。”

“猪肝要切片,用清水泡著,多换几次水,把血水都泡出去。”

她一边说一边做示范,动作麻利,条理清晰,一点都不像个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倒像个经验丰富的大厨。

拂云和沉珠一开始还觉得噁心,捏著鼻子不敢靠近,但看著叶桉桉那认真的样子,也只好硬著头皮上手。

整个下午,汀兰水榭的小厨房都瀰漫著一股……一言难尽的味道。

忙活了半天,总算把所有食材都处理乾净了。猪蹄变得白白胖胖,猪大肠也晶莹剔透,没了那股腥臭味。

叶桉桉累得直不起腰,但看著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却充满了满足感。

她打算做一道滷味拼盘。用她从现代带来的记忆,加上今天刚买的那些顶级香料,卤出一锅绝世美味。

不过……

她看了看天色,又摸了摸肚子。

这滷味虽然好吃,但做起来费时费力,当晚饭吃是来不及了。而且,今天萧景时帮了她,她想做点特別的东西来感谢他。

就这么一锅黑乎乎的卤下水,虽然好吃,但卖相上……好像有点对不起他那张謫仙似的脸。

得想个別的。

天气渐渐转凉,秋风吹在身上,已经有了几分寒意。

叶桉桉的脑子里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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